兵部尚書一員, 正三品。 南朝謂之五兵尚書,隋曰兵部尚書。 龍朔改為司戎太常伯,咸亨復。 侍郎二員。 正四品下。 龍朔為司戎少常伯,咸亨復。 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武官選授及地圖與甲仗之政令。 其屬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職方,三曰駕部,四曰庫部。 總其職務,而行其制命。 凡中外百官之事,由於所屬,咸質正焉。 凡選授之制,每歲集於孟冬。 去王城五百里以上旬,千里之內以中旬,千里之外以下旬。 尚書、侍郎分為三銓。 尚書為中銓,侍郎分東西。 凡試能有五, 五謂長垛、馬步射、馬槍、步射、應對。 互有優長,即可取之。 較異有三。 三謂驍勇、材藝及可為統領之用也。 審其功能,而定其留放,所以錄才藝、備軍國、辨虛冒、敘勛勞也。 然後據其資勞,量為注擬。 五品已上送中書門下,六品已下量資注定。 其在軍鎮要籍,不得赴選,委節度使銓試其等第申省。 凡官階注擬團甲進甲,皆如吏部之制。 凡大選,終於季春之月,所以約資敘之淺深,審才略之優劣,軍國之用在焉。 郎中二員, 從五品上。 龍朔為司戎大夫,咸亨復也。 員外郎二人, 從六品上。 主事四人, 從八品下。 令史三十人,書令史六十人,亭長八人,掌固十二人。 郎中一員掌判帳及天下武官之階品,衛府之名數。 凡敘階有二十九。 將軍之階。 具于敘目。 凡敘階之法,一如文散官之制。 凡天下之府,五百九十有四,有上中下,並載于諸衛之職。 凡應宿衛官,各從番第。 凡千牛備身左右及太子千牛備身,皆取三品已上職事官子孫,四品清官子,儀容端正,武藝可稱者充。 五考,本司隨文武簡試聽選。 四品,謂諸司侍郎、左右庶子也。 凡殿中省進馬,取左右衛三衛及高廕,簡儀容可觀者補充,簡試同千牛例。 仆寺進馬,亦如之。 五品已下、七品已上,五年,多至八年,年滿簡送吏部。 不第者,如初。 無文,聽以武選。 凡左右衛親衛、勛衛、翊衛,及左右率府親勛翊衛,及諸衛之翊衛,通謂之三衛。 擇其資廕高者,為親衛,其次者,為勛衛及率府之親衛,又次者,為翊衛及率府之勛衛,又次者,為諸衛及率府之翊衛,又次者,為親王府之執仗乘。 量遠邇以定其番第。 應補之人,周親已上有犯刑戮者,配令兵部上下。 凡諸衛及率府三衛,貫京兆、河南、蒲、同、華、岐、陝、懷、汝、鄭等州,皆令番上。 余州皆納資。 凡左右衛之三衛,分為五仗。 凡王公已下,皆有親事帳內,限年十八已下,舉諸州率萬人以充之。 皆限十週年,則聽其簡試。 文理高者送吏部,其餘留本司,全下者退還本色。 凡兵士隷衛,各有其名。 左、右衛曰驍騎,左、右驍衛曰豹騎,左、右武衛曰熊渠,左、右威衛曰羽林,左、右領軍衛曰射聲,左、右金吾衛曰佽飛。 東宮左、右衛率府曰超乘,左、右司禦率府曰旅賁,左、右清道率府曰直蕩。 總名曰衛士。 皆取六品已下子孫,及白丁無職役者點充。 凡三年一簡點,成丁而入,六十而免。 量其遠邇,以定番第。 凡衛士,各立名簿。 其三年已來征防差遣,仍定優劣為三第。 每年正月十日送本府印記,仍錄一道送本衛府。 若有差行上番,折衝府據簿而發之。 凡差衛士征戍鎮防,亦有團伍。 其善弓馬者,為越騎團,余為步兵團,主帥已下統領之。 火十人,有六馱馬。 若父兄子弟,不併遣之。 若祖父母老疾,家無兼丁,免征行及番上。 其居常則皆習射,唱大角歌。 番集之日,府官率而課試。 凡左、右金吾衛,有角手,諸衛有駑手,左、右羽林軍有飛騎及左右萬騎、彍騎。 天下諸軍,有健兒。 皆定其名籍,每季上中書、門下。 凡關內,有團結兵,秦、成、岷、渭、河、蘭六州,有高麗羌兵。 黎、雅、邛、翼、茂五州,有鎮防團結兵。 天下諸州差失,募取戶殷丁多,人材驍勇,選前資官勛官部分強明堪統攝者,節級擢補主帥以領之。 其義征者,別為行伍,不入募人之營。 凡軍行器物,皆于當州分給之。 如不足,以自備,貧富必以均焉。 凡諸州軍府應行兵之名簿,器物之多少,皆申兵部。 軍散之日,亦錄其存亡多少,以申而勘會之。 凡諸道回兵糧Я之物,衣資之費,皆令所在州縣分而給之。 郎中一人掌判簿,以總軍戎差遣之名數。 凡天下節度使有八,若諸州在節度內者,皆受節度焉。 其福州經略使,登平州海軍,則不在節度之內。 節度名與所管軍鎮名,並見《地理志》也。 凡親王總戎,曰元帥,文武官總統者,則曰總管。 以奉使言之,則曰節度使,有大使、副使、判官。 若大使加旌節以統軍,置木契以行。 凡將帥出行,兵滿一萬人已上,置長史、司馬、倉曹兵曹冑曹等參軍各一人。 五千人已上,減司馬。 諸軍各置使一人,五千人已上置副使一人,一萬人已上置營田副使一人。 每軍各有倉、兵、冑三參軍。 其橫海、高陽、唐興、恆陽、北平等五軍,皆本州刺史為使。 凡鎮,皆有使一人,副使一人。 萬人已上,置司馬、倉兵二曹參軍。 五千人已下,減司馬。 凡諸軍鎮,每五百人置押官一人,千人置子總官一人,五千人置總管一人。 凡諸軍鎮使、副使已上,皆四年一替;總管已下,二年一替;押官隨兵交替。 凡諸軍鎮大使、副使已下,皆有傔人,別奏以從之。 凡幸三京,即東都南、北衛,皆置左、右屯營,別立使以統之。 若在都,則京城亦如之。 凡大將出征,皆告廟授鉞,辭齊太公廟訖,不宿于家。 臨軍對寇,士卒不用命,並得專行其罰。 既捷,及軍未散,皆會眾而書勞與其費用,乃告太廟。 元帥凱旋之日,皆使郊勞。 有司先獻捷于太廟,又告齊太公廟。 員外郎一人掌貢舉及雜請之事。 凡貢舉,每歲孟春,亦與計偕。 有二科:一曰平射,二曰武舉。 凡科之優劣,勛獲之等級,皆審其實而受敘焉。 員外郎一人掌判南曹。 每歲選人,有解狀、簿書、資歷、考課。 必由之以核其實,乃上三銓。 進甲則署焉。 職方郎中一員, 從五品上。 龍朔為司域大夫也。 員外郎一員, 正六品上。 第34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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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第34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