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秦王、齊王府官之外,又各置左右六護軍府及左右親事帳內府。 其左一右一護軍府護軍各一人,正第四品下。 掌率統軍已下侍衛陪從。 副護軍各二人, 從四品下。 長史各一人, 從七品下。 錄事參軍各一人, 從八品,有錄事及府史,併流外。 倉曹參軍事各一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鎧曹參軍事各一人。 並正九品下,各有府史,併流外。 統軍各五人,別將各十人,分掌領親勛衛及外軍。 左二右二護軍府、左三右三護軍府,各減統軍三人,別將六人。 余職員同左一右一府。 其左右親事府統軍各一人, 正四品下。 掌率左右別將、侍衛陪從。 長史一人, 正八品下。 錄事參軍事各一人, 正九品上,有錄事及府史,併流外。 兵曹參軍事各一人,鎧曹參軍事各一人。 並正九品下,各有府史,併流外。 左別將各一人,右別將各一人, 正五品下。 掌率親事以上侍衛陪從。 其帳內府職員品秩,與統軍府同。 又有庫直及驅咥直, 庫直隷親事府,驅咥直隷帳內府。 各于左右內選才堪者,量事置之。 武德四年,太宗平洛陽之後,又置天策上將府官員。 天策上將一人,掌國之征討,總判府事。 長史、司馬各一人,從事中郎二人,並掌通判府事。 軍諮祭酒二人,謀軍事,贊相禮儀,宴接賓客。 典簽四人,掌宣傳導引之事。 主簿二人,掌省復教命。 錄事二人,記室參軍事二人,掌書疏表啟,宣行教命。 功曹參軍事二人,掌官員假使、儀式、醫藥、選舉、考課、祿恤、鋪設等事。 倉曹參軍二人,掌糧廩、公廨、田園、廚膳、過所等事。 兵曹參軍事二人,掌兵士簿帳、差點等事。 騎曹參軍事二人,掌馬驢雜畜簿帳及牧養支料草粟等事。 鎧曹參軍事二人,掌戎仗之事。 士曹參軍事二人,掌營造及罪罰之事。 六曹並有令史。 書令史。 參軍事六人,掌出使及雜檢校之事。 其陝東道大行台尚書令及天策上將,太宗在籓為之。 及升儲,並省之。 山東道行台,武德五年省。 余道九年省。 志第二十三 職官二 太師、太傅、太保各一員。 謂之三師,並正一品。 後漢初,太傅置府僚。 至周、隋,三師不置府僚,初拜于尚書省上。 隋煬帝廢三師之官。 武德復置 ,一如隋制。 三師,訓導之官,天子所師法,大抵無所統職,然非道德崇重 ,則不居其位。 無其人,則闕之。 太尉、司徒、司空各一員。 謂之三公,並正一品。 魏、晉至北齊,三公置府僚。 隋初亦置府僚,尋省府僚,初拜于尚書省上 ,唐因之。 武德初,太宗為之,其後親王拜三公,皆不視事,祭祀則攝者行也。 三公,論道之官也。 蓋以佐天子理陰陽,平邦國,無所不統,故不以一職名其官。 大祭祀,則太尉亞獻,司徒奉俎,司空掃除。 尚書都省 龍朔二年,改為中台,光宅元年,改為文昌台,神龍初復。 尚書省領二十四司。 六尚書,各分領四司。 尚書令一員。 正二品。 武德中,太宗為之,自是闕而不置。 令總領百官,儀刑端揆。 其屬有六尚書:一曰吏部,二曰戶部,三曰禮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 凡庶務,皆會而決之。 左右仆射各一員, 從二品。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匡,光宅元年,改為文昌左右相,開元元年,改為左右丞相,天寶元年,復為左右仆射。 掌統理六官,綱紀庶務,以貳令之職。 自不置令,仆射總判省事。 御史糾劾不當,兼得彈之。 左右丞各一員。 左丞,正四品上。 右丞,正四品下。 龍朔改為左右肅機,咸亨復,永昌元年,升為從三品也,如意元年,復四品也。 左丞掌管轄諸司,糾正省內,勾吏部、戶部、禮部十二司,通判都省事。 若右丞闕,則並行之。 右丞管兵部、刑部、工部十二司。 若左闕,右丞兼知其事。 御史有糾劾不當,兼得彈之。 左右司郎中各一員。 並從五品上。 隋置,武德初省。 貞觀初,復置。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丞務,咸亨復也。 左司郎中,副左丞所管諸司事,省署鈔目,勘稽失,知省內宿直之事。 若右司郎中闕,則並行之。 左右司員外郎各一員。 天后永昌元年,置左右司員外郎各一人。 神龍初省,後復置。 左右司郎中、員外郎各掌副十有二司之事,以舉正稽違,省署符目焉。 凡都省掌舉諸司之綱紀與百僚之程式,以正邦理,以宣邦教。 凡上之所以迨下,其制有六,曰制、敕、冊、令、教、符。 天子曰制,曰敕,曰冊。 皇太子曰令。 親王、公主曰教。 尚書省下于州,州下縣,縣下鄉,皆曰符也。 凡下之所以達上,其制亦有六,曰表、狀、箋、啟、辭、牒。 表上于天子。 其近臣亦為狀。 箋、啟上皇太子,然于其長亦為之。 非公文所施,有品已上公文,皆曰牒。 庶人言曰辭也。 諸司自相質問,其義有三:關、刺、移。 關,謂關通其事;刺,謂刺舉之;移,謂移其事於他司。 移則通判之官皆連署也。 凡內外百司所受之事,皆印其發日,為之程限。 凡尚書省施行制敕,案成則給程以鈔之。 若急速者,不出其日。 若諸州計奏達于京師,量事之大小與多少,以為之節。 凡京師諸司,有符、移、關、牒下諸州者,必由於都省以遣之。 凡文案既成,勾司行硃施訖,皆書其上端,記年月日,納諸庫。 凡施行公文應印者,監印之官考其事目無差,然後印之,必書於歷。 每月終納諸庫。 凡尚書省官,每日一人宿直。 都司報廢直簿,轉以為次。 凡內外百僚,日出而視事,既午而退,有事則直官省之。 其務繁,不在此例。 凡天下制敕計奏之數。 省符宣告之節,率以歲終為斷。 京師諸司,皆以四月一日納于都省。 其天下諸州,則本司推校,以授勾官。 勾官審之。 連署封印,附計帳,使納于都省。 常以六月一日,都事集諸司令史對覆。 若有隱漏不同,皆附於考課焉。 主事六人, 從九品上。 令史十八人,書令史三十六人,亭長六人,掌固十四人。 凡令史掌案文簿,亭長、掌固檢校省門戶倉庫事陳設之事也。 第34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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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第34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