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城,在都城之西北隅。 城東西四里一百八十步,南北二里一十五步。 宮城有隔城四重。 正門曰應天,正殿曰明堂。 明堂之西有武成殿,即正衙聽政之所也。 宮內別殿、台、館三十五所。 上陽宮,在宮城之西南隅。 南臨洛水,西拒谷水,東即宮城,北連禁苑。 宮內正門正殿皆東向,正門曰提象,正殿曰觀風。 其內別殿、亭、觀九所。 上陽之西,隔谷水有西上陽宮,虹梁跨谷,行幸往來。 皆高宗龍朔後置。 禁苑,在都城之西。 東抵宮城,西臨九曲,北背邙阜,南距飛仙。 苑城東面十七里,南面三十九里,西面五十里,北面二十里。 苑內離宮、亭、觀一十四所。 河南府 隋河南郡。 武德四年,討平王世充,置洛州總管府,領洛、鄭、熊、谷、嵩、管、伊、汝、魯九州。 洛州領河南、洛陽、偃師、鞏、陽城、緱氏、嵩陽、陸渾、伊闕等九縣。 其年十一月,罷總管府,置陝東道大行台。 九年,罷行台,置洛州都督府,領洛、懷、鄭、汝等四州,權于府置尚書省。 貞觀元年,割谷州之新安來屬。 七年,又割谷州之壽安來屬。 八年,移治所于河南縣之宣范坊。 十八年,廢都督府,省緱氏、嵩陽二縣。 顯慶二年,置東都,官員準雍州。 是年,廢谷州,以福昌、長水、永寧、澠池等四縣,懷州之河陽、濟源、溫、王屋,鄭州之汜水來屬。 龍朔二年,又以許州之陽翟,鄭州之密縣,絳州之垣縣來屬。 乾封元年,以垣縣隷絳州。 咸亨四年,又置柏崖、大基二縣。 其年,省柏崖縣。 上元元年,復置緱氏縣。 永淳元年,復置嵩陽縣。 光宅元年,改東都為神都。 垂拱四年,置永昌縣。 載初元年,置武臨縣。 天授元年,置武泰縣,尋廢。 仍改鄭州之滎陽、武泰來屬。 三年,置來廷縣。 神龍元年,改神都復為東都;廢永昌、來廷三縣;改武泰、滎陽還鄭州。 先天元年,置伊闕縣。 開元元年,改洛州為河南府。 二十二年,置河陰縣。 天寶元年,改東都為東京也。 天寶,領縣二十六,戶十九萬四千七百四十六,口一百一十八萬三千九十三。 在西京之東八百五十里。 河南 隋舊。 武德四年,權治司隷台。 貞觀元年,移治所于大理寺。 貞觀二年,徙理金墉城。 六年,移治都內之毓德坊。 垂拱四年,分河南、洛陽置永昌縣,治于都內之道德坊。 永昌元年,改河南為合宮縣。 神龍元年,復為河南縣,廢永昌縣。 三年,復為合宮縣。 景龍元年,復為河南縣 洛陽 隋舊。 武德四年,權治大理寺。 貞觀元年,徙治金墉城。 六年,移治都內之毓德坊。 垂拱四年,分置永昌縣。 天授三年,又分置來廷縣,治于都內之從善坊。 龍朔元年,廢來廷縣。 神龍二年十一月,改洛陽為永昌縣。 唐隆元年七月,復為洛陽 偃師 隋縣 鞏 隋縣 緱氏 隋縣。 貞觀十八年省。 上元二年七月復置,管孝敬陵,舊縣治西北澗南。 上元中,復置治所于通谷北,今治是 告成 隋陽城縣。 武德四年,割陽城、嵩陽、陽翟置康城縣,又置嵩州,治陽城。 貞觀元年,割陽翟隷許州。 三年,省嵩州及康城縣,以陽城、嵩陽屬洛州。 登封元年,將有事嵩山,改為告成縣 登封 隋嵩陽縣。 貞觀十七年省。 永淳元年七月,復置。 二年,又廢。 光宅元年,又置。 登封元年十二月,改為登封縣。 神龍元年二月,改為嵩陽。 二年十一月,復為登封 陸渾 隋縣 伊闕 隋縣 伊陽 先天元年十二月,割陸渾縣置 壽安 隋縣。 義寧元年,移治九曲城,屬熊州。 貞觀七年,移今治,屬洛州。 長安四年,立興泰宮,分置興泰縣。 神龍元年廢,併入壽安 新安 隋縣。 義寧二年,置新安郡。 武德元年,改為谷州,領新安、澠池、東垣三縣。 四年,省東垣入新安。 貞觀元年,移谷州治澠池,新安移入廢州城,改屬洛州。 顯慶二年十二月,廢谷州,以福昌、新安、澠池、永寧,並懷州之河陽、濟源、溫、王屋,鄭州氾水,並隷洛州 福昌 隋宜陽縣。 義寧二年,置宜陽郡,領宜陽、澠池、永寧三縣;又于新安縣置新安郡,領新安一縣。 武德元年,改宜陽郡為熊州,新安為谷州,割熊州之澠池又置東垣縣屬之,仍改熊州之宜陽為福昌縣。 三年,割熊州永寧置函州。 四年,省東垣縣。 八年,廢函州,復以永寧屬熊州。 貞觀元年,省熊州,以永寧屬谷州,壽安屬洛州。 顯慶二年,廢谷州,福昌隷洛州也 澠池 隋舊,治大塢城。 貞觀元年,移谷州治所于此,領福昌、澠池、永寧三縣。 三年,縣南移于雙橋。 其年,谷州又移治雙橋。 六年,又移理於福昌。 顯慶二年十二月,廢谷州,澠池隷洛州 長水 隋長澤縣。 義寧元年,改為長水。 武德元年,屬虢州。 貞觀元年,屬谷州。 顯慶二年,隷洛州 永寧 隋熊耳縣所治。 義寧二年,置永寧縣,治永固城,屬宜陽郡。 武德元年,改屬熊州。 三年,移治同軌城,改屬函州。 八年,復屬熊州。 貞觀元年,改屬谷州。 十四年,移于今所。 十七年,移治鹿橋。 顯慶元年,谷州廢,改隷洛州 密 隋縣。 武德三年,置密州。 四年廢,縣屬鄭州。 龍朔二年,割屬洛州 河清 咸亨四年,分河南、洛陽、新安、王屋、濟源、河陽置大基縣。 先天元年,改為河清 潁陽 載初元年,析河南、伊闕、嵩陽三縣置武臨縣。 開元十五年,改為潁陽。 河陽氾水 溫 河陰 已上縣會昌三年割屬孟州,陽翟還許州,濟源還懷州,王屋還懷州。 孟州上 本河南府之河陽縣,本屬懷州。 顯慶二年,割屬河南府。 以城臨大河,長橋架水,古稱設險。 乾元中,史思明再陷洛陽,太尉李光弼以重兵守河陽。 及雍王平賊,留觀軍容使魚朝恩守河陽,乃以河南府之河陽、河清、濟源、溫四縣租稅入河陽三城使。 河南尹但總領其縣額。 尋又以氾水軍賦隷之。 會昌三年九月,中書門下奏:「河陽五縣,自艱難已來,割屬河陽三城使。 其租賦色役,盡歸河陽,河南尹但總管名額而已,使歸一統,便為定製。 既是雄鎮,足壯三城,其河陽望昇為孟州,仍為望,河陽等五縣改為望縣。 」尋有敕,割河陰隷孟州,河清還河南府。 時河陽節度,以懷州為理所。 會昌四年,又割澤州隷河陽節度使,仍移治所于孟州,戶口籍帳入河南府。 河陽 隋縣。 武德四年,于隋河陽宮置盟州,領河陽、集城、溫三縣。 八年,廢盟州,省集城入河陽縣,以河陽、溫屬懷州。 顯慶二年,以河陽、溫屬洛州 第27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舊唐書 上》
第27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