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子宮縣,諸侯軒縣,大夫曲縣,士特縣。 故孔子之堂,聞金石之音;魏絳之家 ,有鐘磬之聲。 秦、漢之際,斯禮無聞。 漢丞相田蚡,前庭羅鐘磬,置曲旃。 光武又賜東海恭王鐘之樂。 即漢世人臣,尚有金石。 漢樂歌雲,「高張四縣,神來宴饗」,謂宮縣也。 制氏在太樂,能記鏗鏘鼓舞。 河間王著《樂記》,八佾之舞與制氏不甚相遠,又舞八佾之明文也。 《漢儀》雲,高廟撞千石之鐘十枚,即《上林賦》所謂「撞千石之鐘,立萬石之鋌鉅」者也。 鐘當十二,而此十枚,未識其義。 議者皆云漢世不知用宮縣。 今案漢章、和世用旋宮,漢世群儒,備言其義,牛弘、祖孝孫所由準的也。 又河間王博採經籍,與制氏不殊,知漢世之樂,為最備矣。 魏、晉已來,但云四廂金石,而不言其禮,或八架,或十架,或十六架。 梁武始用二十六架。 貞觀初增三十六架,加鼓吹熊羆桉十二于四隅。 後魏、周、齊皆二十六架。 建德中,復梁三十六架。 隋文省。 煬帝又復之。 樂縣,橫曰簨,豎曰。 飾簨以飛龍,飾趺以飛廉,鐘以摯獸 ,磬以摯鳥,上列樹羽,旁垂流蘇,周制也。 縣以崇牙,殷制也。 飾以博山,後世所加也。 宮縣每架金博山五,軒縣三。 鼓,承以花趺,覆以華蓋,上集翔鷺。 隋氏二十架,先置建鼓于四隅,鎛鐘方面各三,依其辰位,雜列編鐘、磬各四架于其間。 二十六架,則編鐘十二架,磬亦如之。 軒縣九架,鎛鐘三架,在辰、醜、申地,編鐘、磬皆三架。 設路鼓二于縣內戌、巳地之北。 設柷敔于四隅,舞人立於其中。 錞于、鐃、鐸、撫拍、舂牘,列于舞人間。 唐禮,天子朝廟用三十六架。 高宗成蓬萊宮,充庭七十二架。 武后遷都,乃省之。 皇后廟及郊祭並二十架,同舞八佾。 先聖廟及皇太子廟並九架,舞六佾。 縣間設柷敔各一,柷于左,敔于右。 錞于、撫拍、頓相、鐃、鐸,次列于路鼓南。 舞人列于縣北。 登歌二架,登于堂上兩楹之前。 編鐘在東,編磬在西。 登歌工人坐堂上,竹人立堂下,所謂「琴瑟在堂,竽笙在庭」也。 殿庭加設鼓吹于四隅。 宴享陳《清樂》、《西涼樂》。 架對列于左右廂,設舞筵于其間。 舊皇后庭但設絲管,大業尚侈,始置鐘磬,猶不設鎛鐘 ,以鎛磬代。 武太后稱制,用鐘,因而莫革。 樂縣,庭廟以五彩雜飾,軒縣以硃,五郊則各從其方色。 每先奏樂三日,太樂令宿設縣于庭,其日率工人入居其次。 協律郎舉麾,樂作;仆麾,樂止。 文舞退,武舞進。 若常享會,先一日具坐、立部樂名封上,請所奏禦注而下。 及會,先奏坐部伎,次奏立部伎,次奏蹀馬,次奏《散樂》而畢矣。 廣明初,巢賊干紀,輿駕播遷,兩都覆圮,宗廟悉為煨燼 ,樂工淪散,金奏幾亡。 及僖宗還宮,購募鐘縣之器,一無存者。 昭宗即位,將親謁郊廟,有司請造樂縣,詢于舊工,皆莫知其制度。 修奉樂縣使宰相張浚悉集太常樂胥詳酌,竟不得其法。 時太常博士殷盈孫深于典故,乃案《周官考工記》之文,究其欒、銑、于、鼓、鉦、舞、甬之法,沉思三四夕,用算法乘除,鎛鐘之輕重高低乃定。 懸下編鐘,正黃鐘九寸五分,下至登歌倍應鐘三寸三分半,凡四十八等。 口項之量,徑衡之圍,悉為圖,遣金工依法鑄之,凡二百四十口。 鑄成,張浚求知聲者處士蕭承訓、梨園樂工陳敬言與太樂令李從周,令先校定石磬,合而擊拊之,八音克諧,觀者聳聽。 浚既進呈,昭宗陳于殿庭以試之。 時以宗廟焚燬之後,修奉不及,乃權以少府監為太廟。 其庭甚狹,議者論縣樂之架不同。 浚奏議曰: 臣伏準舊制,太廟含元殿並設宮縣三十六架,太清宮、南北郊、社稷及諸殿庭,並二十架。 今修奉樂懸,太廟合造三十六架 ,臣今參議,請依古禮用二十架。 伏自兵興已來,雅樂淪缺,將為修奉,事實重難。 變通宜務于酌中,損益當循于寧儉。 臣聞諸舊史,昔武王定天下,至周公相成王,始暇制樂。 魏初無樂器及伶人,後稍得登歌食舉之樂。 明帝太寧末,詔增益之。 咸和中,鳩集遺逸,尚未有金石之音。 至孝武太元中,四廂金石始備,郊祀猶不舉樂。 宋文帝元嘉九年,初調金石。 二十四年,南郊始設登歌,廟舞猶闕。 孝武孝建中,有司奏郊廟宜設備樂,始為詳定。 故後魏孝文太和初,司樂上書,陳樂章有闕,求集群官議定,廣修器數,正立名品。 詔雖行之,仍有殘缺。 隋文踐祚,太常議正雅樂,九年之後,惟奏黃鐘一宮,郊廟止用一調。 據禮文,每一代之樂,二調並奏,六代之樂,凡十二調。 其餘聲律,皆不復通。 高祖受隋禪,軍國多務,未遑改創,樂府尚用隋氏舊文。 武德九年,命太常考正雅樂。 貞觀二年,考畢上奏。 蓋其事體大,故歷代不能速成。 伏以俯逼郊天,式修雅樂,必將集事,須務相時。 今者帑藏未充,貢奉多闕 ,凡闕貨力,不易方圓,制度之間,亦宜撙節。 臣伏惟《儀禮》宮懸之制,陳鎛鐘二十架,當十二辰之位。 甲、丙、庚、壬,各設編鐘一架;乙、丁、辛、癸,各設編磬一架,合為二十架。 樹建鼓于四隅。 當乾、坤、艮、巽之位,以象二十四氣。 宗廟、殿庭、郊丘、社稷,皆用此制,無聞異同。 周、漢、魏、晉、宋、齊六朝,並只用二十架。 隋氏平陳,檢梁故事,乃設三十六架。 國初因之不改。 高宗皇帝初成蓬萊宮,充庭七十二架,尋乃省之。 則簨架數太多,本近於侈。 止於二十架,正協禮經。 兼今太廟之中,地位甚狹,百官在列,萬舞充庭,雖三十六架具存,亦施為不得。 廟庭難容,未易開廣,樂架不可重沓鋪陳。 今請依周、漢、魏、晉、宋、齊六代故事,用二十架。 從之。 古制,雅樂宮縣之下,編鐘四架,十六口。 近代用二十四口,正聲十二,倍聲十二,各有律呂,凡二十四聲。 登歌一架,亦二十四鐘。 雅樂淪滅,至是復全。 志第十 音樂三 第22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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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第2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