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制》:「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而七。 」周制也。 七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與親廟四也。 太祖,后稷也。 殷則六廟,契及湯與二昭二穆。 夏則五廟,無太祖,禹與二昭二穆而已。 晉朝博士孫欽議云:「王者受命太祖及諸侯始封之君,其已前神主,據已上數過五代即毀其廟,禘祫不復及也。 禘祫所及者,謂受命太祖之後,迭毀主升藏於二祧者也。 雖百代,禘祫及之。 」伏以獻、懿二祖,太祖以前親盡之主也。 擬三代以降之制,則禘祫不及矣。 代祖神主,則太祖已下毀廟之主,則《公羊傳》所謂「已毀廟之主,陳于太祖」者是也。 謹按漢永光四年詔,議罷郡國廟及親盡之祖,丞相韋玄成議太上、孝惠廟,皆親盡宜毀,太上廟主宜瘞于園,孝惠主遷于太祖廟。 奏可。 太上,同太祖已前之主,瘞于園,禘祫不及故也,則今獻、懿二祖之比也。 孝惠遷于太祖廟,明太祖已下子孫,同禘祫所及,則今代祖元皇帝神主之比也。 自魏、晉及宋、齊、陳、隋相承,始受命之君皆立廟,虛太祖之位。 自太祖之後至七代君,則太祖東向位,乃成七廟。 太祖以前之主,魏明帝則遷處士主置於園邑,歲時使令丞奉薦,世數猶近故也。 至東晉明帝崩,以征西等三祖遷入西除,名之曰祧,以準遠廟。 至康帝崩,穆帝立,於是京兆遷入西除,同謂之祧,如前之禮,並禘祫所不及。 國朝始饗四廟,宣、光並太祖、世祖神主祔于廟。 貞觀九年,將祔高祖于太廟,硃子奢請準禮立七廟,其三昭三穆,各置神主。 太祖,依晉宋以來故事,虛其位,待遞遷方處之東向位。 於是始祔弘農府君及高祖為六室,虛太祖之位而行禘祫。 至二十三年,太宗祔廟,弘農府君乃藏於西夾室。 文明元年,高宗祔廟,始遷宣皇帝于西夾室。 開元十年,玄宗特立九廟,於是追尊宣皇帝為獻祖,複列于正室,光皇帝為懿祖,以備九室。 禘祫猶虛太祖之位。 祝文于三祖不稱臣,明全廟數而已。 至德二載克複後,新作九廟神主,遂不造弘農府君神主,明禘祫不及故也。 至寶應二年,祔玄宗、肅宗于廟,遷獻、懿二祖于西夾室,始以太祖當東向位,以獻、懿二祖為是太祖以前親盡神主,準禮禘祫不及,凡十八年。 至建中二年十月,將祫饗,禮儀使顏真卿狀奏:合出獻、懿二祖神主行事,其布位次第及東面尊位,請準東晉蔡謨等議為定。 遂以獻祖當東向,以懿祖于昭位南向,以太祖于穆位北向,以次左昭右穆,陳列行事。 且蔡謨當時雖有其議,事竟不行,而我唐廟祧,豈可為準?嶸伏以嘗、禘、郊、社,尊無二上,瘞毀遷藏,禮有義斷。 以獻、懿為親盡之主,太祖已當東向之尊,一朝改移,實非典故。 謂宜復先朝故事,獻、懿神主藏於西夾室,以類《祭法》所謂「遠廟為祧,去祧為壇,去壇為墠,壇、墠有禱則祭,無禱乃止。 」太祖既昭配天地,位當東向之尊。 庶上守貞觀之首制,中奉開元之成規,下遵寶應之嚴式,符合經義,不失舊章。 吏部郎中柳冕等十二人議曰: 天子受命之君,諸侯始封之祖,皆為太祖。 故雖天子,必有尊也,是以尊太祖焉;故雖諸侯,必有先也,亦以尊太祖焉。 故太祖已下,親盡而毀。 洎秦滅學,漢不及禮,不列昭穆,不建迭毀。 晉失之,宋因之。 於是有違五廟之制,於是有虛太祖之位。 夫不列昭穆,非所以示人有序也;不建迭毀,非所以示人有殺也;違五廟之制,非所以示人有別也;虛太祖之位,非所以示人有尊也。 此禮之所由廢。 按《禮》:「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葬以士。 」今獻祖祧也,懿祖亦祧也,唐未受命,猶士禮也。 是故高祖、太宗以天子之禮祭之,不敢以太祖之位易之。 今而易之,無乃亂先王之序乎?昔周有天下,追王太王、王季以天子之禮,及其祭也,親盡而毀之。 漢有天下,尊太上皇以天子之禮,及其祭也,親盡而毀之。 唐有天下,追王獻、懿二祖以天子之禮,及其祭也,親盡而毀之。 則不可代太祖之位明矣。 又按《周禮》有先公之祧,有先王之祧。 先公之遷主,藏乎后稷之廟,其周未受命之祧乎?先王之遷主,藏乎文王之廟,其周已受命之祧乎?故有二祧,所以異廟也。 今獻祖已下之祧,猶先公也;太祖已下之祧,猶先王也。 請築別廟以居二祖,則行周之禮,復古之道。 故漢之禮,因于周也;魏之禮,因于漢也;隋之禮,因于魏也。 皆立三廟,有二祧。 又立私廟四于南陽,亦後漢制也。 以為人之子,事大宗降其私親,故私廟所以奉本宗也。 太廟所以尊正統也。 雖古今異時,文質異禮,而右禮之情,與問禮之本者,莫不通其變,酌而行之。 故上致其崇,則太祖屬尊乎上矣;下盡其殺,則祧主親盡于下矣;中處其中,則王者主祧于中矣。 工部郎中張薦等議曰:「昔殷、周以稷、珣始封,為不遷之祖,其毀廟之主,皆稷、珣之後,所以昭、穆合祭,尊卑不差。 如夏後氏以禹始封,遂為不遷之祖。 故夏五廟,禹與二昭二穆而已。 據此則鯀之親盡,其主已遷。 左氏既稱『禹不先鯀』,足明遷廟之主,中屬尊于始封祖者,亦在合食之位矣。 又據晉、宋、齊、梁、北齊、周、隋史,其太祖已下,並同禘祫,未嘗限斷遷毀之主。 伏以南北八代,非無碩學巨儒,宗廟大事,議必精博,驗于史冊,其禮僉同。 又詳魏、晉、宋、齊、梁、北齊、周、隋故事,及《貞觀》、《顯慶》、《開元禮》所述,禘袷並虛東向。 既行之已久,實群情所安。 且太祖處清廟第一之室,其神主雖百代不遷,永歆烝嘗,上配天地,于郊廟無不正矣。 若至禘、祫之時,暫居昭穆之列,屈己申孝,以奉祖禰,豈非伯禹烝烝敬鯀之道歟?亦是魏、晉及周、隋之太祖,不敢以卑厭尊之義也。 議者或欲遷二祖于興聖廟,及請別置築室,至禘祫年饗之。 夫祫,合也。 此乃分食,殊乖禮意。 又欲藏於西夾室,永不及祀,無異漢代瘞園,尤為不可。 輒敢征據正經,考論舊史,請奉獻、懿二祖與太祖並從昭穆之位,而虛東向。 」 第21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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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第2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