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以法天之度,既有指歸,稽古之理,若茲昭著。 禘祫二祭,通計明矣。 今請以開元二十七年己卯四月禘,至辛巳年十月祫,至甲申年四月又禘,至丙戌年十月又祫,至己丑年四月又禘,至辛卯年十月又祫。 自此五年再殷,周而複始。 又禘祫之說,非唯一家,五歲再殷之文,既相師矣,法天象閏之理,大抵亦同。 而禘後置祫,或近或遠,盈縮之度,有二法焉:鄭玄宗高堂,則先三而後二;徐邈之議,則先二而後三。 謹按鄭氏所注,先三之法,約三祫五禘之文,存三歲五年之位。 以為甲年既禘,丁年當祫,己年又禘,壬年又祫,甲年又禘,丁年又祫,周而複始,以此相承。 祫後去禘,十有八月而近,禘後去祫,三十二月而遙,分析不均,粗於算矣。 假如攻乎異端,置祫于秋,則三十九月為前,二十一月為後,雖小有愈,其間尚偏。 竊據本文,皆云象閏,二閏相去,則平分矣。 兩殷之序,何不等耶?且又三年之言,本舉全數,二周有半,實準三年,于此置祫,不違文矣,何必拘滯隔三正乎?蓋千慮一失,通儒之蔽也。 徐氏之議,有異於是,研核周審,最為可憑。 以為二禘相去,為月六十,中分三十,置一祫焉。 若甲年夏禘,丙年冬祫,有象閏法,毫釐不偏。 三年一祫之文,既無乖越;五歲再殷之制,疏數有均。 校之諸儒,義實長久。 今請依據以定二殷,預推祭月,周而複始。 禮部員外郎崔宗之駁下太常,令更詳議,令集賢學士陸善經等更加詳核,善經亦以其議為允。 於是太常卿韋縚奏曰:「禮有禘祫,俱稱殷祭,二法更用,鱗次相承。 或雲五歲再殷,一禘一祫。 或雲三年一祫,五年一禘。 法天象閏,大趣皆同。 皆以太廟禘祫,計年有差,考于經傳,微有所乖。 頃在四月,已行禘享,今指孟冬,又申祫儀,合食禮頻,恐違先典。 伏以陛下能事畢舉,舊物咸甄,宗祏祗慎之時,經訓申明之日。 臣等忝在持禮,職司討論,輒據舊文,定其倫序。 請以今年夏禘,便為殷祭之源,自此之後,禘、祫相代,五年再殷,周而複始。 其今年冬祫,準禮合停,望令所司但行時享,即嚴禋不黷,庶合舊儀。 」制從之。 舊儀,天寶八年閏六月六日敕文:「禘祫之禮,以存序位,質文之變,蓋取隨時。 國家系本仙宗,業承聖祖,重熙累盛,既錫無疆之休,合享登神,思弘不易之典。 自今已後,每禘祫並于太清宮聖祖前設位序正,上以明陟配之禮,欽若玄象,下以盡虔祭之誠,無違至道。 比來每緣禘祫,時享則停,事雖適于從宜,禮或虧于必備。 已後每緣禘祫,其常享以素饌,三焚香以代三獻。 」 建中二年九月四日,太常博士陳京上疏言:「今年十月,祫享太廟,併合饗遷廟獻祖、懿祖二神主。 《春秋》之義,毀廟之主,陳于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 太祖之位,在西而東向,其下子孫,昭穆相對,南北為別,初無毀廟遷主不享之文。 征是禮也,自于周室,而國朝祀典,當與周異。 且周以后稷配天,為始封之祖,而下乃立廟。 廟毀主遷,皆在太祖之後。 禘祫之時,無先於太廟太祖者。 正太祖東向之位,全其尊而不疑。 然今年十月祫饗太廟,伏請據魏、晉舊製為比,則構築別廟。 東晉以征西等四府君為別廟,至禘祫之時,則于太廟正太祖之位以申其尊,別廟祭高皇、太皇、征西等四府君以敘其親。 伏以國家若用此義,則宜別為獻祖、懿祖立廟,禘祫祭之,以重其親;則太祖于太廟遂居東向,以全其尊。 伏以德明、興聖二皇帝,曩立廟,至禘祫之時,常用饗禮,今則別廟之制,使就興聖廟藏祔為宜。 」敕下尚書省百僚集議。 禮儀使太子少師顏真卿議曰:「議者或雲獻祖、懿祖親遠廟遷,不當祫享,宜永閟西夾室。 又議者云二祖宜同祫享,于太祖並昭穆,而空太祖東向之位。 又議者云,二祖若同袷享,即太祖之位永不得正,宜奉遷二祖神主祔藏於德明皇帝廟。 臣伏以三議俱未為允。 且禮經殘缺,既無明據,儒者能方義類,斟酌其中,則可舉而行之,蓋協于正也。 伏惟太祖景皇帝以受命始封之功,處百代不遷之廟,配天崇享,是極尊嚴。 且至禘祫之時,暫居昭穆之位,屈己申孝,敬奉祖宗,緣齒族之禮,廣尊先之道,此實太祖明神烝烝之本意,亦所以化被天下,率循孝悌也。 請依晉蔡謨等議,至十月祫享之日奉獻祖神主居東向之位,自懿祖、太祖洎諸祖宗,遵左昭右穆之列。 此有彰國家重本尚順之明義,足為萬代不易之令典也。 又議者請奉二祖神主于德明皇帝廟,行祫祭之禮。 夫祫,合也。 故《公羊傳》云:『大事者何?祫也。 』若祫祭不陳于太廟而享于德明廟,是乃分食也,豈謂合食乎?名實相乖,深失禮意,固不可行也。 」 貞元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太常卿裴鬱奏曰:「禘、祫之禮,殷、周以遷廟皆出太祖之後,故得合食有序,尊卑不差。 及漢高受命,無始封祖,以高皇帝為太祖。 太上皇,高帝之父,立廟享祀,不在昭穆合食之列,為尊于太祖故也。 魏武創業,文帝受命,亦即以武帝為太祖。 其高皇、太皇、處士君等,併為屬尊,不在昭穆合食之列。 晉宣創業,武帝受命,亦即以宣帝為太祖。 其征西、潁川等四府君,亦為屬尊,不在昭穆合食之列。 國家誕受天命,累聖重光。 景皇帝始封唐公,實為太祖。 中間世數既近,于三昭三穆之內,故皇家太廟,惟有六室。 其弘農府君、宣、光二祖,尊于太祖,親盡則遷,不在昭穆之數。 著在禮志,可舉而行。 開元中,加置九廟,獻、懿二祖皆在昭穆,是以太祖景皇帝未得居東向之尊。 今二祖已祧,九室惟序,則太祖之位又安可不正?伏以太祖上配天地,百代不遷,而居昭穆,獻、懿二祖,親盡廟遷,而居東向,征諸故實,實所未安。 請下百僚僉議。 」敕旨依。 八年正月二十三日,太子左庶子李嶸等七人議曰: 第20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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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第20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