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以禮貴從宜,過猶不及,祀有常典,理當據經。 謹按德明追尊,實為遐遠,征諸歷代,莫有其倫。 自古典禮該詳,無逾周室。 后稷實始封之祖,文王乃建極之君,且不聞后稷之前,別議立廟。 以至二漢則可明征劉累,梁、魏則近有蕭、曹,稽彼簡書,並無追號。 迨于興聖,事非有據。 蓋以始王于涼,遂列為祖。 類長沙于後漢之代,等楚元于宋高之朝,悉無尊禮之名,足為憲章之驗。 重以獻祖、懿祖,皆非宗有德而祖有功,親盡宜祧,理當毀瘞,行于二廟,亦出一時。 且武德之初,議宗廟之事,神堯聽之,太宗參之,碩學通儒,森然在列,而不議立皋陶、涼武昭之廟,蓋知其非所宜立也。 尊太祖、代祖為帝,而以獻祖為宣簡公,懿祖為懿王,卒不加帝號者,謂其親盡則毀明矣。 《春秋左氏傳》:孔子在陳,聞魯廟災。 曰:『其桓僖乎?』已而果然。 ”蓋以親盡不毀,宜致天災,炯然之征,不可忽也。 據太常禮院狀所引至德二年克複後不作弘農府君廟神主,及晉韋泓「屋朽乃已」之議,頗為明據,深協禮經。 其興聖等四室,請依禮院之議。 奉敕敬依典禮,付所司。 開元二十二年正月,制以籩、豆之薦,或未能備物,宜令禮官學士詳議具奏。 太常卿韋縚請「宗廟之奠,每室籩、豆各加十二。 又今之酌獻酒爵,制度全小,僅無一合,執持甚難,請稍令廣大。 其郊祀奠獻,亦準此。 仍望付尚書省集眾官詳議,務從折衷。 」於是兵部侍郎張均及職方郎中韋述等建議曰: 謹按《禮祭統》曰:「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長,苟可薦者,莫不咸在。 水草陸海,三牲八簋,昆蟲之異,草木之實,陰陽之物,皆備薦矣。 」聖人知孝子之情深,而物類之無限,故為之節制,使祭有常禮,物有其品,器有其數。 上自天子,下至公卿,貴賤差降,無相踰越,百代常行無易之道也。 又按《周禮膳夫》,「掌王之食飲膳羞: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甕」,則與祭祀之物,豐省本殊。 《左傳》曰:’享以訓恭儉,宴以示慈惠,恭儉以行禮,慈惠以布政。 ”又曰:「享有體薦,宴有折俎。 杜預曰:“享有體薦,爵盈而不飲,豆乾而不食,宴則相與食之。 」享之與宴,猶且異文,祭奠所陳,固不同矣。 又按《周禮》,籩人、豆人,各掌四籩、四豆之實,供祭祀與賓客,所用各殊。 據此數文,祭奠不同常時,其來久矣。 且人之嗜好,本無憑準,宴私之饌,與時遷移。 故聖人一切同歸於古,難平生所嗜,非禮亦不薦也;平生所惡,是禮即不去也。 《楚語》曰:「屈到嗜芰,有疾,召宗老而屬曰:『祭我必以芰。 』及卒,宗老將薦芰,屈建命去之,曰:『祭典有之,國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饋,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魚炙之薦,籩豆脯醢,則上下安之。 不羞珍異,不陳庶侈,不以私慾干國之典』遂不用。 」此則禮外之食,前賢不敢薦也。 今欲取甘旨之物,肥濃之味,隨所有者皆充祭用,苟逾舊制,其何限焉。 雖籩豆有加,豈能備也? 《傳》曰:「大羹不致,粢食不鑿,昭其儉也。 」《書》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事神在於虔誠,不求厭飫。 三年一禘,不欲黷也。 三獻而終,禮有成也。 《風》有《采蘋》、《采蘩》,《雅》有《行葦》《泂酌》,守以忠信,神其舍諸!若以今之珍饌,平生所習,求神無方,何必師古。 簠簋可去,而盤盂杯案當在禦矣。 《韶》《頀》可息,而箜篌笛笙當在奏矣。 凡斯之流,皆非正物,或興于近代,或出於蕃夷,耳目之娛,本無則象,用之宗廟,後嗣何觀?欲為永式,恐未可也。 且自漢已降,諸陵皆有寢宮,歲時朔望,薦以常饌,此既常行,亦足盡至孝之情矣。 宗廟正禮,宜仍典故,率情變革,人情所難。 又按舊制,一升曰爵,五升曰散。 《禮器》稱:「宗廟之祭,貴者獻以爵,賤者獻以散。 」此明貴小賤大,示之節儉。 又按《國語》,觀射父曰:郊禘不過繭慄,蒸嘗不過把握。 ”夫神,以精明臨人者也,所求備物,不求豐大。 苟失于禮,雖多何為?豈可舍先王之遺法,徇一時之所尚,廢棄禮經,以從流欲。 裂冠毀冕,將安用之!且君子愛人以禮,不求苟合,況在宗廟,敢忘舊章。 請依古制,庶可經久。 禮部員外郎楊仲昌議曰:「謹按《禮》曰:『夫祭不欲煩,煩則黷;亦不欲簡,簡則怠。 』又鄭玄云:『人生尚褻食,鬼神則不然。 神農時雖有黍稷,猶未有酒醴。 及後聖作為醴酪,猶存玄酒,求不忘古。 』《春秋》曰:『蘋蘩、藻之菜,潢污行潦之水,可羞於王公,可薦于鬼神。 』又曰:『大羹不和,粢食不鑿。 』此明君人者,有國奉先,敬神嚴享,豈肥濃以為尚,將儉約以表誠。 則陸海之物,鮮肥之類,既乖禮文之情,而變作者之法,皆充祭用,非所詳也。 《易》曰:『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 』此明祭存簡易,不在繁奢。 所以一樽之酒,貳簋之奠,為明祀也。 抑又聞之,夫義以出禮,禮以體政,違則有紊,是稱不經。 薦肥濃則褻味有登,加籩爵則事非師古。 與其別行新制,寧如謹守舊章?」時太子賓客崔沔、戶部郎中楊伯成、左衛兵曹劉秩等皆建議以為請依舊禮,不可改易。 於是宰臣等具沔、述等議以奏。 玄宗曰:「朕承祖宗休德,至于享祀粢盛,實思豐潔,禮物之具,諒在昭忠。 其非芳潔不應法制者,亦不可用。 」以是更令太常量加品味。 韋縚又奏:「請每室加籩、豆各六,每四時異品,以當時新果及珍羞同薦。 」則可之。 又酌獻酒爵,玄宗令用龠升一升,合于古義,而多少適中。 自是常依行焉。 後漢世祖光武皇帝葬于原陵,其子孝明帝追思不已。 永平元年,乃率諸侯王、公卿,正月朝于原陵,親奉先後陰氏妝奩篋笥悲慟,左右侍臣,莫不嗚咽。 梁武帝父丹陽尹順之,追尊為太祖文帝,先葬丹徒,亦尊為建陵。 武帝即大位後,大同十五年,亦朝于建陵,有紫雲廕覆陵上,食頃方滅。 梁主著單衣介幘,設次而拜,望陵流哭,淚之所沾,草皆變色。 陵傍有枯泉,至時而水流香潔。 因謂侍臣曰,陵陰石虎,與陵俱創二百餘年,恨小,可更造碑石砫麟,並二陵中道門為三闥。 園陵職司,並賜一級。 奉辭諸陵,哭踴而拜。 周太祖文帝葬于成陵,其子明帝初立,元年十二月,謁于成陵。 第20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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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第2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