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七難曰:所云據鄭學,則景皇帝親盡,廟主合祧,卻欲配祭天地,錯亂祖宗。 夫始祖者,經綸草昧,體大則天,所以正元氣廣大,萬物之宗尊,以長至陽氣萌動之始日,俱祀于南郊也。 夫萬物之始,天也。 人之始,祖也。 日之始,至也。 掃地而祭,質也。 器用陶匏,性也。 牲用犢,誠也。 兆于南郊,就陽位也。 至尊至質,不敢同於先祖,禮也。 故《白虎通》曰:「祭天歲一,何?天至尊至質,事之不敢褻黷,故因歲之陽氣始達而祭之。 」今國家一歲四祭之,黷莫大焉。 上帝、五帝,其祀遂闕,怠亦甚矣。 黷與怠,皆禮之失,不可不知。 夫親有限,祖有常,聖人制禮,君子不以情變易。 國家重光累聖,歷祀百數,豈不知景皇帝始封于唐。 當時通儒議功度德,尊神堯克配彼天,宗太宗以配上帝。 神有定主,為日已久。 今欲黜神堯配含樞紐,以太宗配上帝,則紫微五精,上帝佐也,以子先父,豈禮意乎!非止神祇錯位,亦以祖宗乖序,何以上稱皇天祖宗之意哉!若夫神堯之功,太宗之德,格于皇天上帝,臣以為郊祀宗祀,無以加焉。 其八難曰:欲以景皇帝為始祖,既非造我區宇,經綸草昧之主,故非夏始祖禹、殷始祖契、周始祖稷、漢始祖高帝、魏始祖武皇帝、晉始祖宣帝、國家始祖神堯皇帝同功比德,而忽升于宗祀圓丘之上,為昊天匹,曾謂圓丘不如林放乎? 其九難曰:昨所言魏文帝丕以武帝操為始祖,晉武帝炎以宣帝懿為始祖者。 夫孟德、仲達者,皆人傑也。 擁天下之強兵,挾漢、魏之微主,專制海內,令行草偃,服袞冕,陳軒懸,天子決事于私第,公卿列拜于道左,名雖為臣,勢實凌君。 後主因之而業帝,前王由之而禪代,子孫尊而祖之,不亦可乎? 其十難曰:所引商、周、魏、晉,既不當矣,則景皇帝不為始祖明矣。 我神堯拔出群雄之中,廓清隋室,拯生人于塗炭,則夏禹之勛不足多;成帝業于數年之間,則漢祖之功不足比。 夏以大禹為始祖,漢以高帝為始祖,則我唐以神堯為始祖,法夏則漢,于義何嫌?今欲革皇天之禮,易太祖之廟,事之大者,莫大於斯,曾無按據,一何寡陋,不愧於心,不畏于天乎! 以前奉詔,令諸司各據禮經定議者。 臣干忝竊朝列,官以諫為名,以直見知,以學見達,不敢不罄竭以裨萬一。 昨十四日,具以議狀呈宰相,宰相令朝臣與臣論難。 所難臣者,以臣所見獨異,莫不勝辭飛辯,競欲碎臣理,鉗臣口。 剖析毫釐,分別異同,序墳典之凝滯,指子傳之乖謬,事皆歸根,觸物不礙。 但臣言有宗爾,豈辯者之流也。 又歸崇敬、薛頎等援引鄭學,欲蕪祀典,臣為明辯,迷而不復。 臣輒作十詰十難,援據墳籍,昭然可知。 庶郊禘事得其真,嚴配不失其序,皇靈降祉,天下蒙賴。 臣亦何顧不蹈鼎鑊?謹敢聞達,伏增悚越。 議奏,不報。 至二年春夏旱。 言事者云:太祖景皇帝追封于唐,高祖實受命之祖,百神受職,合依高祖。 今不得配享天地,所以神不降福,以致愆陽。 代宗疑之,詔百僚會議。 太常博士獨孤及獻議曰: 禮,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凡受命始封之君,皆為太祖。 繼太祖已下六廟,則以親盡迭毀。 而太祖之廟,雖百代不遷。 此五帝、三王所以尊祖敬宗也。 故受命于神宗,禹也,而夏後氏祖顓頊而郊鯀。 纘禹黜夏,湯也,而殷人郊冥而祖契。 革命作周,武王也,而周人郊稷而祖文王。 則明自古必以首封之君,配昊天上帝。 唯漢氏崛起豐沛,豐公太公,皆無位無功,不可以為祖宗,故漢以高皇帝為太祖,其先細微也。 非足為後代法。 伏惟太祖景皇帝以柱國之任,翼周弼魏,肇啟王業,建封于唐。 高祖因之,以為有天下之號,天所命也。 亦如契之封商,后稷之封邰。 禘郊祖宗之位,宜在百代不遷之典。 郊祀太祖,宗祀高祖,猶周之祖文王而宗武王也。 今若以高祖創業,當躋其祀,是棄三代之令典,尊漢氏之末制,黜景皇帝之大業,同豐公太公之不祀,反古違道,失孰大焉?夫追尊景皇,廟號太祖,高祖、太宗所以崇尊之禮也。 若配天之位既異,則太祖之號宜廢,祀之不修,廟亦當毀。 尊祖報本之道,其墜於地乎!漢制,擅議宗廟,以大不敬論。 今武德、貞觀憲章未改,國家方將敬祀事,和神人,禘郊之間,恐非所宜。 臣謹稽禮文,參諸往制,請仍舊典。 竟依歸崇敬等議,以太祖配享天地。 廣德二年正月十六日,禮儀使杜鴻漸奏:「郊、太廟,大禮,其祝文自今已後,請依唐禮,板上墨書。 其玉簡金字者,一切停廢。 如允臣所奏,望編為常式。 」敕曰:「宜行用竹簡。 」 貞元元年十一月十一日,德宗親祀南郊。 有司進圖,敕付禮官詳酌。 博士柳冕奏曰:「開元定禮,垂之不刊。 天寶改作,起自權制,此皆方士謬妄之說,非禮典之文,請一准《開元禮》。 」從之。 其年十月二十七日,詔:「郊禮之議,本於至誠。 制禮定名,合從事實,使名實相副,則尊卑有倫。 五方配帝,上古哲王,道濟烝人,禮著明祀。 論善計功,則朕德不類,統天禦極,朕位攸同。 而于祝文稱臣以祭,既無益於誠敬,徒有瀆于等威。 前京兆府司錄參軍高佩上疏陳請,其理精詳。 朕重變舊儀,訪于卿士,申明大義,是用釋然。 宜從改正,以敦至禮。 自今已後,祀五方配帝祝文,並不須稱臣。 其餘禮數如舊。 」 六年十一月八日,有事于南郊。 詔以皇太子為亞獻,親王為終獻。 上問禮官:「亞獻、終獻合受誓誡否?」吏部郎中柳冕曰:「準《開元禮》,獻官前七日于內受誓誡。 辭云:『各揚其職,不供其事,國有常刑。 』今以皇太子為亞獻,請改舊辭,雲『各揚其職,肅奉常儀』。 」從之。 十五年四月,術士匡彭祖上言:「大唐土德,千年合符,請每于四季月郊祀天地。 」詔禮官儒者議。 歸崇敬曰:「準禮,立春迎春于東郊,祭青帝。 立夏日迎夏于南郊,祭赤帝。 立秋後十八日,迎黃靈于中地,祭黃帝。 秋、冬各于其方。 黃帝于五行為土,王在四季,土生於火,用事于木,而祭于秋,三季則否。 漢、魏、周、隋,共行此禮。 國家土德乘時,亦以每歲六月土王之日,祀黃帝于南郊,以后土配,合于典禮。 彭祖憑候緯之說,據陰陽之書,事涉不經,恐難行用。 」乃寢。 第17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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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第17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