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七月戊申,詔:「萊州刺史牛方裕、絳州刺史薛世良、廣州都督府長史唐奉義、隋武牙郎將高元禮,並于隋代俱蒙任用,乃協契宇文化及,構成弒逆。 宜依裴虔通 ,除名配流嶺表。 」太宗謂侍臣曰:「天下愚人,好犯憲章,凡赦宥之恩,唯及不軌之輩。 古語曰:『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 』『一歲再赦,好人瘖啞。 』凡養稂莠者傷禾稼,惠奸宄者賊良人。 昔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又蜀先主嘗謂諸葛亮曰:『吾周旋陳元方、鄭康成間,每見啟告理亂之道備矣,曾不語赦也。 』夫小人者,大人之賊,故朕有天下已來,不甚放赦。 今四海安靜,禮義興行,非常之恩,施不可數,將恐愚人常冀僥倖,唯欲犯法,不能改過。 」八月甲戌朔,幸朝堂,親覽冤屈。 自是,上以軍國無事,每日視膳于西宮。 癸巳,公卿奏曰:「依禮,季夏之月,可以居台榭。 今隆暑未退,秋霖方始,宮中卑濕,請營一閣以居之。 」帝曰:「朕有氣病,豈宜下濕。 若遂來請,糜費良多。 昔漢文帝將起露台,而惜十家之產。 朕德不逮于漢帝,而所費過之,豈謂為民父母之道也。 」竟不許。 是月,河南、河北大霜,人饑。 九月丙午,詔曰:「尚齒重舊,先王以之垂範;還章解組,朝臣於是克終。 釋菜合樂之儀,東膠西序之制 ,養老之義,遺文可睹。 朕恭膺大寶,憲章故實,乞言尊事,彌切深衷。 然情存今古,世踵澆季,而策名就列,或乖大體。 至若筋力將盡,桑榆且迫,徒竭夙興之勤,未悟夜行之罪。 其有心驚止足,行堪激勵,謝事公門,收骸閭裡,能以禮讓,固可嘉焉。 內外文武群官年高致仕、抗表去職者,參朝之日,宜在本品見任之上。 」丁未,謂侍臣曰:「婦人幽閉深宮,情實可愍。 隋氏末年,求采無已,至于離宮別館,非幸禦之所,多聚宮人,皆竭人財力,朕所不取。 且灑掃之餘,更何所用?今將出之,任求伉儷,非獨以惜費,亦人得各遂其性。 」於是遣尚書左丞戴冑、給事中杜正倫等,于掖庭宮西門簡出之。 冬十月庚辰,御史大夫、安吉郡公杜淹卒。 戊子,殺瀛州刺史盧祖尚。 十一月辛酉,有事于圓丘。 十二月壬午,黃門侍郎王珪為侍中。 三年春正月辛亥,契丹渠帥來朝。 戊午,謁太廟。 癸亥,親耕籍田。 辛未,司空、魏國公裴寂坐事免。 二月戊寅,中書令、邢國公房玄齡為尚書左仆射,兵部尚書、檢校侍中、蔡國公杜如晦為尚書右仆射,刑部尚書、檢校中書令、永康縣公李靖為兵部尚書,右丞魏徵為守秘書監,參預朝政。 夏四月辛巳,太上皇徙居大安宮。 甲子,太宗始於太極殿聽政。 五月,周王元方薨。 六月戊寅,以旱,親錄囚徒。 遣長孫無忌、房玄齡等祈雨于名山大川,中書舍人杜正倫等往關內諸州慰撫。 又令文武官各上封事,極言得失。 已卯,大風折木。 秋八月己巳朔,日有蝕之。 薛延陀遣使朝貢。 九月癸丑,諸州置醫學。 冬十一月丙午,西突厥、高昌遣使朝貢。 庚申,以并州都督李世勣為通漢道行軍總管,兵部尚書李靖為定襄道行軍總管,以擊突厥。 十二月戊辰,突利可汗來奔。 癸未,杜如晦以疾辭位,許之。 癸丑,詔建義以來交兵之處,為義士勇夫殞身戎陣者各立一寺,命虞世南、李伯藥、褚亮、顏師古、岑文本、許敬宗、硃子奢等為之碑銘,以紀功業。 是歲,戶部奏言:中國人自塞外來歸及突厥前後內附、開四夷為州縣者,男女一百二十餘萬口。 本紀第三 太宗下 四年春正月乙亥,定襄道行軍總管李靖大破突厥,獲隋皇后蕭氏及煬帝之孫正道,送至京師。 癸巳,武德殿北院火。 二月己亥 ,幸溫湯。 甲辰,李靖又破突厥于陰山,頡利可汗輕騎遠遁。 丙午,至自溫湯。 甲寅,大赦,賜酺五日。 民部尚書戴冑以本官檢校吏部尚書,參預朝政。 太常卿蕭瑀為御史大夫,與宰臣參議朝政。 御史大夫、西河郡公溫彥博為中書令。 三月庚辰,大同道行軍副總管張寶相生擒頡利可汗,獻於京師。 甲申,尚書右仆射、蔡國公杜如晦薨。 甲午,以俘頡利告于太廟。 夏四月丁酉,禦順天門,軍吏執頡利以獻捷。 自是西北諸蕃咸請上尊號為「天可汗」,於是降璽書冊命其君長,則兼稱之。 秋七月甲子朔 ,日有蝕之。 上謂房玄齡、蕭瑀曰:「隋文何等主?」對曰:「克己復禮,勤勞思政,每一坐朝,或至日昃。 五品已上,引之論事。 宿衛之人,傳餐而食。 雖非性體仁明,亦勵精之主也。 」上曰:「公得其一,未知其二。 此人性至察而心不明。 夫心暗則照有不通,至察則多疑於物。 自以欺孤寡得之,謂群下不可信任,事皆自決,雖勞神苦形,未能盡合於理。 朝臣既知上意,亦復不敢直言,宰相已下,承受而已。 朕意不然。 以天下之廣,豈可獨斷一人之慮?朕方選天下之才,為天下之務,委任責成,各盡其用,庶幾於理也。 」因令有司:「詔敕不便于時,即宜執奏,不得順旨施行。 」八月丙午,詔三品已上服紫,五品已上服緋,六品七品以綠,八品九品以青;婦人從夫色。 甲寅,兵部尚書、代國公李靖為尚書左仆射。 九月庚午,令收瘞長城之南骸骨,仍令致祭。 壬午,令自古明王聖帝、賢臣烈士墳墓無得芻牧,春秋致祭。 冬十月壬辰,幸隴州,曲赦隴、岐二州,給復一年。 辛丑,校獵于貴泉谷。 甲辰 ,校獵于魚龍川,自射鹿,獻於大安宮。 甲子,至自隴州。 戊寅,制決罪人不得鞭背,以明堂孔穴針灸之所。 兵部尚書侯君集參議朝政。 十二月辛亥,開府儀同三司、淮安王神通薨。 甲寅,高昌王麹文泰來朝。 是歲,斷死刑二十九人,幾致刑措。 東至于海,南至于嶺,皆外戶不閉,行旅不賚糧焉。 五年正月癸酉,大蒐于昆明池,蕃夷君長咸從。 丙子,親獻禽于大安宮。 己卯,幸左藏庫 ,賜三品已上帛,任其輕重。 癸未,朝集使請封禪。 己酉,封皇弟元裕為鄶王,元名為譙王,靈夔為魏王,元祥為許王,元曉為密王。 庚戌,封皇子愔為梁王,貞為漢王,惲為郯王,治為晉王,慎為申王,囂為江王,簡為代王。 夏四月壬辰,代王簡薨。 以金帛購中國人因隋亂沒突厥者男女八萬人,盡還其家屬。 六月甲寅,太子少師、新昌縣公李綱薨。 七月甲辰,遣使毀高麗所立京觀 ,收隋人骸骨,祭而葬之。 戊申,初令天下決死刑必三覆奏,在京諸司五覆奏,其日尚食進蔬食,內教坊及太常不舉樂。 九月乙丑,賜群官大射于武德殿。 第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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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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