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寅冬,□翁絳雲樓災,其所藏書,俱盡于咸陽之炬,不謂高氏本尚在人間。 林宗葉君印錄一本假余,較此頗多是正,而摹寫訛字,猝未深辮,並一一校入,尚擬借原本更一訂定也,戊戌季冬六日校畢記。 (三) 己亥春,從錢氏借高氏原本校前十九卷。 孟冬暇日,過毛氏目耕樓,借印錄高氏本,校畢,此書始為全壁雲。 敕先。 盧見曾刻姚本戰國策序 漢末涿高氏誘,少受學于同縣盧待中子干,嘗定《孟子》章句,作《孝經》、《呂氏春秋》、《淮南》諸解,訓詁悉用師法,尤精音讀。 其解《呂氏春秋》、《淮南》二書,有急氣、緩氣、閉口、籠口之法,蓋反切之學,實始於高氏,而孫叔然炎在其後。 今刻二書者,盡刪其說,為可惜也。 高氏又嘗注《戰國策》三十三篇,世無其書。 前明天啟中,虞山錢宗伯以二十千購之梁溪安氏,乃南宋剡川姚伯聲校正本,後又得梁溪高氏本,互相契勘,遂稱完善。 曩余讀吳文正公《東西周辨》,謂《戰國策》編題,首《東周》,次《西周》,而今鮑彪本誤以西周為正統,升之卷首,始知古本《戰國策》為鮑氏所亂久矣。 及余再蒞淮南,屬友人于吳中借高注考之,嘆文正之辨,為不可易。 高注古雅,遠勝鮑氏,其中編次,亦與鮑氏迥異。 兩漢傳注存者,自毛氏、何氏而外,首推鄭氏。 繼鄭氏而博學多識者,唯高氏。 益其學有師承,非趙台卿、王叔師比也。 惜《孟子章名》、《孝經解》不傳,而此書於絳雲一炬之後,幸而得存,為刊板行世。 好古之士,審擇于高、鮑二家,孰得孰失,必有能辨之者。 乾隆丙子德州盧見曾序。 黃丕烈重刻剡川姚氏本戰國策並札記序 桑老顧千里為予言,曾見宋槧剡川姚氏本《戰國策》,予心識之。 厥後遂得諸鮑綠飲所,楮墨精好,蓋所謂梁溪高氏本也。 千里為予抉盧氏雅雨堂刻本一過,取而細讀,始知盧本雖據陸敕先抄校姚氏本歷刻,而實失其真,往往反從鮑彪所改及加字並抹除者,未知盧、陸誰為之也?夫鮑之率意竄改,其謬妄固不待言,乃更援而入諸姚氏本之中,是為厚誣古人矣!金華吳正傳氏重校此書,其自序有曰:「事莫大於存古,學莫大於厥疑。 」知言也哉!後之君子,未能用此為藥石,可一慨已! 今年命工,纖悉影橅宋槧而重刊焉。 並用家、藏至正乙巳吳氏本互勘,為之《札記》,凡三卷,詳列異同,推原盧本致誤之由,訂其失,兼存吳氏重校語之涉于字句者,亦下己意,以益姚氏之末備。 大旨專主師法乎闕疑、存古,不欲敬取文從字順;願貽諸好學深思之士。 吳氏校每雲「一本」,謂其所見浙建括蒼本也。 今皆不可復得,故悉裁之。 宋槧更有所謂梁溪安氏本,今未見,見其影鈔者,在千里之從兄抱沖家。 其雲「經前輩勘對疑誤,采正傳《補註》,標舉行間。 」惜乎不併存也。 非一刻小小有異。 然皆較高氏本為遜,故不復論。 嘉慶八年八月八日吳縣黃丕烈撰。 顧廣圻戰國策札記後序 黃君蕘圃刻姚伯聲本《戰國策》及所撰《札記》既成,屬廣圻為之序。 爰序其後,曰: 《戰國策》傳于世者,莫古于此本矣!然就中舛誤不可讀者,往往有焉。 考劉向《敘錄》云:「皆定以殺青書,可繕寫。 」是向書初非不可讀者也。 高誘即以向所定著為之注,下迄唐世,其書具存,故李善、司馬貞等徵引依據,絶無不可讀之雲。 逮曾南豐氏編校,始雲疑其不可知者,而同時題記類稱為舛誤。 蓋自誘注僅存十篇,而宋時遂無善本矣。 伯聲續校,總四百八十餘條,其所是正,亦云多矣,但其所萃諸本,既皆祖南豐,又旁采他書,復每簡略,未為定本,尚不能無劉原父之遺恨耳。 厥後吳師道駁正鮑注,用功甚深,發疑正讀,殊有出於伯聲外者矣!今蕘圃之《札記》,雖主于據姚本訂今本之失,而取吳校以益姚校之未備,所下已意,又足以益二家之末備也。 見于不可讀者,已稍稍通之矣。 後世欲讀《戰國策》,舍此本其何由哉? 廣圻於是書,尋繹累年,最後於《敘錄》所云「臣向因國別者略以時次之,分別不以序者以相補,除復重,得三十三篇」者,恍然而知《戰國策》實向一家之學,與韓非、太史公諸家抵牾,職此之由,無足異也。 因欲放杜征南于《左氏春秋》之意,撰為《戰國策釋例》五篇:一曰「疑年譜」,二曰「土地名」,三曰「名號歸一圖」,四曰「詁訓微」,五曰「大目錄」。 私心竊願為劉氏擁篲清道者也。 高注殘闕,艱于證明,粗屬草稿,牽率未竟,他年倘能遍稽載籍,博訪通人,勒為一編,俾相輔而行,未始非讀此本之助也。 諗諸蕘圃,其以為何如?嘉慶癸亥十一月元和顧廣圻。 于鬯戰國策注序 《戰國策》者,經學之終而史學之始也,其書宜無人不讀。 今學者固無人不讀《戰國策》,然而考求之者甚鮮。 夫國朝諸儒,其能究古籍遠邁前賢矣,而從事于《戰國策》者,元和顧氏徒託空言,使其欲放杜征南釋例有成,必大可觀。 今則惟推吳黃氏《札記》恪守家法,然不過嚴字句之異同;高郵王氏《雜誌》,摘條立案發明,恨其太少;金山顧氏,能為《編年》;陽湖張氏、歙程氏,專門輿地。 類皆具策書之一體者,五人而已矣。 若夫林氏《戰國紀年》、黃氏《周季編略》、顧氏《七國地理考》等書,亦為讀《策》者之助,而作者不專為此書發也。 自漢高氏至于宋有鮑氏,自宋鮑氏至于元有吳氏,落落三家。 吳氏之後,絶無聞有繼起巍然成—家者。 至于姚氏,存古之功足多,若其所著,即黃氏師法之所取,亦僅在字句異同,實不足副此書之全量。 見吳氏既知姚氏之能存古,鮑氏之竄亂古本,則奚不即補註姚氏之書,顧乃依鮑竄亂之本,而必欲節節為之辨駁,亦可謂舍其康莊,而爭步于蹊間者矣。 要之,高注既古而多佚,鮑氏綴補之勤,吳氏考校之密,三家固鼎峙千秋也。 第7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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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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