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求國,居海島,當建安郡東。 水行五日而至。 土多山洞。 其王姓歡斯氏,名渴刺兜,不知其由來有國世數也。 彼土人呼之為可老羊,妻曰多拔茶。 所居曰波羅檀洞,塹柵三重,環以流水,樹棘為籓。 王所居舍,其大一十六間,雕刻禽獸。 多斗鏤樹,似橘而葉密,條纖如發之下垂。 國有四五帥,統諸洞,洞有小王。 往往有村,村有鳥了帥,並以善戰者為之,自相樹立,主一村之事。 男女皆白糹寧繩纏發,從項後盤繞至額。 其男子用鳥羽為冠,裝以珠貝,飾以赤毛,形制不同。 婦人以羅紋白布為帽,其形方正。 織鬥鏤皮並雜毛以為衣,制裁不一。 綴毛垂螺為飾,雜色相間,下垂小貝,其聲如珮。 綴璫施釧,懸珠于頸。 織藤為笠,飾以毛羽。 有刀槊、弓箭、劍鈹之屬。 其處少鐵,刀皆薄小,多以骨角輔助之。 編糹寧為甲,或用熊豹皮。 王乘木獸,令左右輿之,而導從不過十數人。 小王乘機,鏤為獸形。 國人好相攻擊,人皆驍健善走,難死耐創。 諸洞各為部隊,不相救助。 兩軍相當,勇者三五人出前跳噪,交言相罵,因相擊射。 如其不勝,一軍皆走,遣人致謝,即共和解。 收取鬥死者聚食之,仍以髑髏將向王所,王則賜之以冠,便為隊帥。 無賦斂,有事則均稅。 用刑亦無常準,皆臨事科決。 犯罪皆斷于鳥了帥,不伏則上請于王,王令臣下共議定之。 獄無枷鎖,唯用繩縛。 決死刑以鐵錐大如筋,長尺餘,鑽頂殺之,輕罪用杖。 俗無文字,望月虧盈,以紀時節,草木榮枯,以為年歲。 人深目長鼻,類于胡,亦有小慧。 無君臣上下之節,拜伏之禮。 父子同床而寢。 男子拔去髭鬚,身上有毛處皆除去。 婦人以黑黥手為蟲蛇之文。 嫁娶以酒、珠貝為聘,或男女相悅,便相匹偶。 婦人產乳,必食子衣,產後以火自灸,令汗出,五日便平復。 以木槽中暴海水為鹽,木汁為酢,米面為酒,其味甚薄。 食皆用手。 遇得異味,先進尊者。 凡有宴會,執酒者必待呼名而後飲,上王酒者,亦呼王名後銜杯共飲,頗同突厥。 歌呼蹋蹄,一人唱,眾皆和,音頗哀怨。 扶女子上膊,搖手而舞。 其死者氣將絶,輦至庭前,親賓哭泣相弔。 浴其屍,以布帛縛纏之,裹以葦席,襯土而殯,上不起墳。 子為父者,數月不食肉。 其南境風俗少異,人有死者,邑裡共食之。 有熊、豺、狼,尤多豬、鷄、無羊、牛、驢、馬。 厥田良沃,先以火燒,而引水灌,持一鍤,以石為刃,長尺餘,闊數寸,而墾之。 宜稻、粱、禾、黍、麻、豆、赤豆、胡黑豆等。 木有楓、栝、樟、松、楩、楠、枌、梓。 竹、藤、果、藥,同於江表。 風土氣候,與嶺南相類。 俗事山海之神,祭以餚酒。 戰鬥殺人,便將所殺人祭其神。 或依茂樹起小屋,或懸髑髏于樹上,以箭射之,或累石系幡,以為神主。 王之所居,壁下多聚髑髏以為佳。 人間門戶上,必安獸頭骨角。 隋大業元年,海師何蠻等,每春秋二時,天清風靜,東望依稀,似有煙霧之氣,亦不知幾千里。 三年,煬帝令羽騎尉硃寬入海求訪異俗,何蠻言之,遂與蠻俱往。 同到流求國,言不通,掠一人而反。 明年,復令寬慰撫之,不從。 寬取其布甲而歸。 時倭國使來朝見之,曰:「此夷邪夕國人所用。 」帝遣武賁郎將陳稜、朝請大夫張鎮州率兵自義安浮海至高華嶼,又東行二日到{句黽}鼊嶼,又一日,便至流求。 流求不從,稜擊走之。 進至其都,焚其官室,虜其男女數千人,載軍實而還。 自爾遂絶。 倭國,在百濟、新羅東南,水陸三千里,于大海中依山島而居。 魏時,譯通中國三十餘國,皆稱子,夷人不知裡數,但計以日。 其國境,東西五月行,南北三月行,各至于海。 其地勢,東高西下。 居于邪摩堆,則《魏志》所謂邪馬台者也。 又云:去樂浪郡境及帶方郡並一萬二千里,在會稽東,與儋耳相近。 俗皆文身,自雲太伯之後。 計從帶方至倭國,循海水行,歷朝鮮國,乍南乍東,七千餘里,始度一海。 又南千餘里,度一海,闊千餘里,名瀚海,至一支國。 又度一海千餘里,名末盧國。 又東南陸行五百里,至伊都國。 又東南百里,至奴國。 又東行百里,至不彌國。 又南水行二十日,至投馬國。 又南水行十日,陸行一月,至邪馬台國,即倭王所都。 漢光武時,遣使入朝,自稱大夫。 安帝時,又遣朝貢,謂之倭奴國。 靈帝光和中,其國亂,遞相攻伐,歷年無主。 有女子名卑彌呼,能以鬼道惑眾,國人共立為王。 無夫,有二男子,給王飲食,通傳言語。 其王有宮室、樓觀、城柵,皆持兵守衛,為法甚嚴。 魏景初三年,公孫文懿誅後,卑彌呼始遣使朝貢。 魏主假金印紫綬。 正始中,卑彌呼死,更立男王。 國中不服,更相誅殺,復立卑彌呼宗女台與為王。 其後復立男王,並受中國爵命。 江左歷晉、宋、齊、梁,朝聘不絶。 及陳平,至開皇二十年,倭王姓阿每,字多利思比孤,號阿輩鷄彌,遣使詣闕。 上令所司訪其風俗,使者言倭王以天為兄,以日為弟,天明時出聽政,跏趺坐,日出便停理務,雲委我弟。 文帝曰:「此大無義理。 」於是訓令改之。 王妻號鷄彌,後宮有女六七百人,名太子為利歌彌多弗利。 無城郭,內官有十二等:一曰大德,次小德,次大仁,次小仁,次大義,次小義,次大禮,次小禮,次大智,次小智,次大信,次小信,員無定數。 有軍尼一百二十人,猶中國牧宰。 八十戶置一伊尼翼,如今里長也。 十伊尼翼屬一軍尼。 其服飾,男子衣裙襦,其袖微小;履如屨形,漆其上,系之腳。 人庶多跣足,不得用金銀為飾。 故時,衣橫幅,結束相連而無縫,頭亦無冠,但垂髮于兩耳上。 至隋,其王始制冠,以錦彩為之,以金銀鏤花為飾。 婦人束髮于後,亦衣裙襦,裳皆有襈。 扦竹聚以為梳。 編草為薦,雜皮為表,緣以文皮。 有弓、矢、刀、槊、弩、、斧,漆皮為甲,骨為矢鏑。 雖有兵,無征戰。 其王朝會,必陳設儀仗,奏其國樂。 戶可十萬。 俗,殺人、強盜及奸,皆死;盜者計臓酬物,無財者,沒身為奴;自余輕重,或流或杖。 每訊冤獄,不承引者,以木壓膝;或張強弓,以弦鋸其項。 或置小石于沸湯中,令所競者探之,雲理曲者即手爛;或置蛇甕中,令取之,雲曲者即螫手。 人頗恬靜,罕爭訟,少盜賊。 樂有五弦、琴、笛。 男女皆黥臂,點面,文身。 沒水捕魚。 無文字,唯刻木結繩。 敬佛法,于百濟求得佛經,始有文字,知卜筮,尤信巫覡。 每至正月一日,必射戲飲酒,其餘節,略與華同。 好棋博、握槊、樗蒱之戲。 氣候溫暖,草木冬青。 土地膏腴,水多陸少。 以小環掛鸕鷀項,令入水搏魚,日得百餘頭。 俗無盤俎,藉以槲葉,食用手餔之。 性質直,有雅風。 女多男少,婚嫁不取同姓,男女相悅者即為婚。 婦入夫家,必先跨火,乃與夫相見。 婦人不淫妒。 死者斂以棺郭,親賓就屍歌舞,妻子兄弟以白布制服。 貴人三年殯,庶人卜日而痤。 及葬,置屍船上,陸地牽之,或以小輿。 有阿蘇山,其石無故火起接天者,俗以為異,因行祭禱。 有如意寶珠,其色青,大如鷄卵,夜則有光,雲魚眼睛也。 新羅、百濟皆以倭為大國,多珍物,並仰之,恆通使往來。 第48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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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第4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