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侯景始告降于梁,法和謂南郡硃元英曰:「貧道共檀越擊侯景去。 」元英曰:「侯景為國立效,師云擊之何也?」法和曰:「正自如此。 」及景度江,法和時在青溪山,元英往問曰:「景今圍城,其事雲何?」法和曰:「凡人取果,宜待熟時。 」固問之,曰:「亦克,亦不克。 」景遣將任約擊梁湘東王于江陵,法和乃詣湘東乞征約。 召諸蠻弟子八百人在江津,二日便發。 湘東遣胡僧祐領千餘人與同行。 法和登艦,大笑曰:「無量兵馬。 」江陵多神祠,人俗恆所祈禱。 自法和軍出,無復一驗,人以為神皆從行故也。 至赤沙湖,與約相對。 法和乘輕船,不介冑,沿流而下,去約軍一里乃還。 謂將士曰:「聊觀彼龍睡不動,吾軍之龍,甚自踴躍,即攻之。 若得彼明日,當不損客主一人而破賊,然有惡處。 」遂縱火船,而逆風不便,法和執白羽扇麾風,風即返。 約眾皆見梁兵步于水上,於是大潰,皆投水。 約逃竄不知所之,法和曰:「明日午時當得。 」及期而未得,人問之,法和曰:「吾前于此洲水乾時建一剎,語檀越等:此雖為剎,實是賊標。 今何不向標下求賊也?」如其言,果于水中見約抱剎,仰頭裁出鼻,遂禽之。 約言:「求就師目前死。 」法和曰:「檀越有相,必不兵死。 且于王有緣,決無他慮。 王于後當得檀越力耳。 」湘東果釋用為郡守。 及魏圍江陵,約以兵赴救,力戰焉。 法和既平約,往進見王僧辯于巴陵,謂曰:「貧道已卻侯景一臂,其更何能為?檀越宜即逐取。 」乃請還。 謂湘東王曰:「侯景自然平矣,無足可慮。 蜀賊將至,法和請守巫峽待之。 」乃縱諸軍而往,親運石以填江。 三日,水遂不流,橫之以鐵鎖。 武陵王紀果遣蜀兵來度,峽口勢蹙,進退不可,王琳與法和經略,一戰而殄之。 軍次白帝,謂人曰:「諸葛孔明可謂為名將,吾自見之。 此城旁有其埋弩箭鏃一斛許。 」因插表令掘之,如其言。 又嘗至襄陽城北大樹下,畫地方二尺,令弟子掘之。 得一龜,長尺半,以杖叩之曰:「汝欲出,不能得,已數百歲。 不逢我者,豈見天日乎?」為授《三歸》,龜乃入草。 初,八疊山多惡疾人,法和為採藥療之,不過三服,皆差,即求為弟子。 山中多毒蟲猛獸,法和授其禁戒,不復噬蜇。 所泊江湖,必于峰側結表,雲此處放生。 漁者皆無所得。 才或少獲,輒有大風雷,船人懼而放之,風雨乃定。 晚雖將兵,猶禁諸軍漁捕,有竊違者,中夜猛獸必來欲噬之,或亡其船纜。 有小弟子戲截蛇頭,來詣法和。 法和曰:「汝何意殺!」因指以示之,弟子乃見蛇頭齚褲襠而不落。 法和使懺悔,為蛇作功德。 又有人以牛試刀,一下而頭斷,來詣法和。 法和曰:「有一斷頭牛,就卿征命殊急,若不為作功德,一月內報至。 」其人弗信,少日果死。 法和又為人置宅圖墓以避禍求福。 嘗謂人曰:「勿繫馬于碓。 」其人行過鄉曲,門側有碓,因繫馬于其柱。 入門中,憶法和戒,走出將解之,馬已斃矣。 梁元帝以法和為都督、郢州刺史,封江乘縣公。 法和不稱臣,其啟文硃印名上,自稱居士,後稱司徒。 梁元帝謂其仆射王褒曰:「我未嘗有意用陸為三公,而自稱,何也?」褒曰:「彼既以道術自命,容是先知。 」梁元帝以法和功業稍重,遂就加司徒,都督、刺史如故。 部曲數千人,通呼為弟子。 唯以道術為化,不以法獄加人。 又列肆之所,不立市丞,牧佐之法,無人領受。 但以空檻龠在道間,上開一孔以受錢。 賈客店人,隨貨多少,計其估限,自委檻中。 所掌之司,夕方開取,條其孔目,輸之於庫。 又法和平常言若不出口,時有所論,則雄辯無敵,然猶帶蠻音。 善為攻戰具。 在江夏,大聚兵艦,欲襲襄陽而入武關,梁元帝使止之。 法和曰:「法和是求佛之人,尚不希釋梵天王坐處,豈規王位?但于空王佛所與主上有香火因緣,見主上應有報至,故救援耳。 今既被疑,是業定不可改也。 」於是設供食,具大飠追薄餅。 及魏舉兵,法和自郢入漢口,將赴江陵,梁元帝使人逆之曰:「此自能破賊,師但鎮郢州,不須動也。 」法和乃還州,堊其城門,著粗白布衫,褲布邪巾,大繩束腰,坐葦席,終日乃脫之。 及聞梁元敗滅,復取前凶服著之,哭泣受弔。 梁人入魏,果見飠追餅焉。 法和始於百里洲造壽王寺。 既架佛殿,更截樑柱,曰:「後四十許年,佛法當遭雷雹,此寺幽僻,可以免難。 」及魏平荊州,宮室焚燼,總管欲發取壽王佛殿,嫌其材短,乃停。 後周氏滅佛法,此寺隔在陳境,故不及難。 天保六年春,清河王岳進軍臨江,法和舉州入齊。 文宣以法和為大都督、十州諸軍事、太尉公、西南大都督、五州諸軍事、荊州刺史,安湘郡公宋蒞為郢州刺史,官爵如故。 蒞弟簉為散騎常侍、儀同三司、湘州刺史、義興縣公。 梁將侯瑱來逼江夏,齊軍棄城而退,法和與宋蒞兄弟入朝。 文宣聞其有奇術,虛心相見之。 備三公鹵簿,于城南十二里供帳以待之。 法和遙見鄴城,下馬禹步。 辛術謂曰:「公既萬里歸誠,主上虛心相待,何作此術?」法和手持香爐,步從路車至于館。 明日引見,給通憲油絡網車,仗身百人。 詣闕通名,不稱官爵,不稱臣,但云荊山居士。 文宣宴法和及其徒屬於昭陽殿,賜法和錢百萬、物萬段、甲第一區、田一百頃、奴婢二百人,生資什物稱是;宋蒞千段;其餘儀同、刺史以下各有差。 法和所得奴婢,盡免之,曰:「各隨緣去。 」錢帛散施,一日便盡。 以官所賜宅營佛寺,自居一房,與凡人無異。 三年間再為太尉,世猶謂之居士。 無疾,而告弟子死期。 至時,燒香禮佛,坐繩床而終。 浴訖將殮,屍小縮止三尺許。 文宣令開棺而視之,空棺而已。 法和書其所居屋壁而涂之,及剝落,有文曰:「十年天子為尚可,百日天子急如火,周年天子遞代坐。 」又曰:「一母生三天,兩天共五年。 」說者以為婁太后生三天子,自孝昭即位至武成傳位後主,共五年焉。 法和在荊郢,有少姬,年可二十餘,自稱越姥,身披法服,不肯嫁娶。 恆隨法和東西,或與其私通,十有餘年。 今者賜棄,別更他淫。 有司考驗,並實。 越姥因爾改適,生子數人。 蔣升,字鳳起,楚國平河人也。 少好天文玄象之學,周文雅信待之。 大統三年,東魏竇泰頓軍潼關,周文出師馬牧澤。 時西南有黃紫氣抱日,從未至酉。 周文謂升曰:「此何祥也?」升曰:「西南未地,主土。 土王四季,秦分。 今大軍既出,喜氣下臨,必有大慶。 」於是與泰戰,禽之。 自後遂降河東,克弘農,破沙苑,由此愈被親禮。 九年,高仲密以北豫州來附,周文欲遣兵援之。 升曰:「春王在東,熒惑又在井鬼分,行軍非便。 」周文不從。 軍至芒山,不利而還。 太師賀拔勝怒曰:「蔣升罪合萬死!」周文曰:「蔣升固諫曰:『師出不利。 』此敗也,孤自取之。 」恭帝元年,以前後功,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封高城縣子。 後除大中大夫,以年老請致事。 詔許之,加定州刺史,卒於家。 第45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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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第45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