檜字季華。 性剛簡,任氣少文,善騎射,果于斷決。 年十八,起家奉朝請。 居父喪,毀瘠骨立。 服闋,除陽城郡丞、防城都督。 大統四年,從周文戰于河橋,先登有功。 授都督,鎮鄯州。 八年,拜湟河郡守,仍典軍事。 尋加平東將軍、太中大夫。 吐谷渾入寇郡境,時檜兵少,人懷憂懼,檜撫而勉之,眾心乃安。 因率數十人先擊之,渾人潰亂,餘眾乘之,遂大敗而走。 以功封萬年縣子。 時吐谷渾強盛,數侵疆埸,自檜鎮鄯州,屢戰必破之。 數年之後,不敢為寇。 十四年,遷河州別駕,轉帥都督。 俄拜使持節、撫軍將軍、大都督。 居三載,征還京師。 時檜兄虯為秘書丞,弟慶為尚書左丞。 檜嘗謂兄弟曰:「兄則職典簡牘,褒貶人倫;弟則管轄九司,股肱朝廷。 可謂榮寵矣。 然而四方未靜,車書不一,檜唯當蒙矢石,履危難,以報國恩耳。 」頃之,周文謂檜曰;’卿昔在鄯州,忠勇顯著。 今西境肅清,無勞經略。 九曲,國之東鄙,當勞君守之。 ”遂令檜鎮九曲。 尋從大將軍王雄討上津、魏興,平之,即除魏興、華陽二郡守。 安康人黃眾寶謀反,連結黨與,將圍州城,乃相謂曰:「常聞柳府君勇悍有餘,不可當。 今既在外,方為吾徒腹心之疾也,不如先擊之。 」遂圍檜郡。 郡城卑下,士眾寡弱,又無守禦之備。 連戰積十餘日,士卒僅有存者。 於是力屈城陷,身被十餘創,遂為賊所獲。 既而眾寶等進圍東梁州,乃縛檜置城下,欲令誘城中。 檜乃大呼曰:「群賊烏合,糧食已罄,行即退散,各宜勉之!」眾寶大怒,乃臨檜以兵曰:「速更汝辭!不爾便就戮矣。 」檜守節不變,遂害之,棄屍水中。 城中人皆為之流涕。 眾寶解圍之後,檜兄子止戈方收檜屍還長安。 贈東梁州刺史。 子斌嗣。 斌字伯達。 年十七,齊公憲召為記室。 早卒。 斌弟雄亮,字信誠。 父檜在華陽見害,雄亮時年十四,哀毀過禮,陰有復讎之志。 武帝時,眾寶率其部歸長安,帝待之甚厚。 雄亮手斬眾寶于城中,請罪闕下。 帝特原之。 後累遷內史中大夫,賜爵汝陽縣子。 隋文帝受禪,拜尚書考功侍郎,遷給事黃門侍郎。 尚書省凡所奏事,多所駁正,深為公卿所憚。 俄以本官檢校太子左庶子,進爵為伯。 秦王俊鎮隴右,出為秦州總管府司馬,領山南道行台左丞。 卒。 子贊嗣。 檜弟鷟,好學善屬文,卒於魏臨淮王記室參軍事。 子帶韋,字孝孫。 深沈有度量,少好學,身長八尺三寸,美風儀,善占對。 周文闢為參軍事。 侯景作亂江南,周文令帶韋使江、郢二州,與梁邵陵、南平二王通好。 行至安州,遇段寶等反,帶韋乃矯為周文書以安之,並即降附。 及見邵陵,具申周文意。 邵陵遣使隨帶韋報命。 以奉使稱旨,授輔國將軍、中散大夫。 後達奚武經略漢川,以帶韋為行台左丞,從軍南討。 時梁宜豐侯蕭修守南鄭,武攻之未拔,乃令帶韋入城,說修降之。 廢帝元年,出為解縣令。 加授驃騎將軍、左光祿大夫。 轉汾陰令。 發摘奸伏,百姓畏而懷之。 周武成元年,授武藏下大夫。 天和二年,封康城縣男。 累遷兵部中大夫。 雖頻改職,仍領武藏。 五年,轉武藏中大夫。 俄遷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凡居劇職十有餘年,處斷無滯,官曹清肅。 時譙王儉為益州總管,漢王贊為益州刺史。 武帝以帶韋為益州總管府長史,領益州別駕,輔弼二王,總知軍事。 及大軍東討,征為前軍總管齊王憲府長史。 齊平,以功授上開府儀同大將軍,進爵為公。 陳王純鎮并州,以帶韋為并州司會、并州總管府長史。 卒官,謚曰愷。 子祚嗣。 少有名譽,位宣納上士。 入隋,位司勛侍郎。 鷟弟慶。 慶字更興。 幼聰敏有器量,博涉群書,不為章句,好飲酒,閒于占對。 年十三,因暴書,父僧習試令慶于雜賦集中取賦一篇千餘言,誦之。 慶立讀三遍,便誦之無所漏。 時僧習為潁川郡守,地接都畿,人多豪右。 將選鄉官,皆依貴勢,競來請託。 選用既定,僧習謂諸子曰:「權貴請託,吾並不用。 其使欲還,皆須有答。 汝各以意為吾作書。 」慶乃具書草。 僧習讀,嘆曰:「此兒有意氣,丈夫理當如是。 」即依慶所草以報。 起家奉朝請。 慶出後第四叔,及遭父憂,議者不許為服重。 慶泣曰:「禮緣人情,若于出後之家,更有苴斬之服,可奪此以從彼。 今四叔薨背已久,情事不追。 豈容奪禮,乖違天性!」時論不能抑,遂以苫塊終喪。 既葬,乃與諸兄負土成墳。 孝武將西遷,慶以散騎侍郎馳傳入關。 慶至高平,見周文,共論時事。 周文即請奉迎輿駕,仍令慶先還覆命。 時賀拔勝在荊州,帝屏左右謂慶曰:「朕欲往荊州,何如?」慶曰:「關中金城千里,天下之強國也。 荊州地無要害,寧足以固鴻基?」帝納之。 及帝西遷,慶以母老不從。 獨孤信之鎮洛陽,乃得入關。 除相府東閣祭酒。 大統十年,除尚書都兵郎中,並領記室。 時北雍州獻白鹿,群臣欲賀。 尚書蘇綽謂慶曰:「近代已來,文章華靡,逮于江左,彌復輕薄。 洛陽後進,祖述未已。 相公柄人軌物,君職典文房,宜制此表,以革前弊。 」慶操筆立成,辭兼文質。 綽讀而笑曰:「枳橘猶自可移,況才子也!」 尋以本官領雍州別駕。 廣陵王欣,魏之懿親。 其甥孟氏,屢為凶橫。 或有告其盜牛。 慶捕得實,趣令就禁。 孟氏殊無懼容,乃謂慶曰:「若加以桎梏,後獨何以脫之?」欣亦遣使辨其無罪。 孟氏由此益驕。 慶乃大集僚吏,盛言孟氏倚權侵虐之狀。 言畢,令笞殺之。 此後貴戚斂手。 有賈人持金二十斤詣京師,寄人居止。 每欲出行,常自執管鑰。 無何,緘閉不異而並失之。 謂主人所竊。 郡縣訊問,主人自誣服。 慶疑之,乃召問賈人曰:「卿鑰恆置何處?」對曰:「恆自帶之。 」慶曰:「頗與人同宿乎?」曰:「無。 」「與同飲乎?」曰:「日者曾與一沙門再度酣宴,醉而晝寢。 」慶曰:「沙門乃真盜耳。 」即遣捕沙門,乃懷金逃匿。 後捕得,盡獲所失金。 十二年,改三十六曹為十二部,以慶為計部郎中,別駕如故。 又有胡家被劫,郡縣按察,莫知賊所,鄰近被囚者甚多。 慶以賊是烏合,可以詐求之。 乃作匿名書,多榜官門曰:「我等共劫胡家,徒侶混雜,終恐泄露。 今欲首伏,懼不免誅。 若聽先首免罪,便欲來告。 」慶乃復施免罪之牒。 居二日,廣陵王欣家奴面縛自告牒下,因此盡獲黨與。 慶之守正明察,皆此類也。 每嘆曰:「或于公斷獄無私,闢高門以待封。 儻斯言有驗,吾其庶几乎。 」封清河縣男,除尚書左丞,攝計部。 周文嘗怒安定國臣王茂,將殺之,而非其罪。 朝臣咸知,而莫敢諫。 慶乃進爭之。 周文逾怒曰:「卿若明其無罪,亦須坐之。 」乃執慶于前。 慶辭氣不撓,抗聲曰:「竊聞君有不達者為不明。 臣有不爭者為不忠。 慶謹竭愚誠,實不敢愛死,但懼公為不明之君耳。 」周文乃悟而赦茂,已不及矣。 周文默然。 明日,謂慶曰:「吾不用卿言,遂令王茂冤死。 可賜茂家錢帛,以旌吾過。 」尋進爵為子。 慶威儀端肅,樞機明辯。 周文每發號令,常使慶宣之。 天性抗直,無所迴避。 周文亦以此深委仗焉。 恭帝初,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仆射,轉左仆射,領著作。 六官建,拜司會中大夫。 第35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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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第35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