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魏初鄧彥海撰代記十餘卷,其後崔浩典史,游雅、高允、程駿、李彪、崔光、李琰之郎知世修其業。 浩為編年體,彪始分作紀、表、志、傳,書猶未出。 宜武時,命邢巒追撰孝文起居注,書至太和十四年。 又命崔鴻、王遵業補續焉,下訖孝明,事甚委悉。 濟陰王暉業撰辨宗室錄三十捲。 收於是與通直常侍房延佑、司空司馬辛元植、國子博士刁柔、裴昂之、尚書郎高孝干專總斟酌,以成魏書。 辯定名稱,隨條甄舉。 又搜采亡遺,綴續後事,備一代史籍,表而上聞之。 勒成一代大典:凡十二紀,九十二列傳,合一百一十捲。 五年三月,奏上之。 秋,除梁州刺史。 收以志未成,奏請終業,許之。 十一月復奏十志:天象四卷,地形三卷,律歷二卷,禮樂四卷,食貨一卷,刑罰一卷,靈徵二卷,官氏二卷,釋老一卷,凡二十捲。 續于紀傳,合一百三十捲。 分為十二表,其史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論,前後二表一啟,皆獨出於收。 收所引史官,恐其陵逼,唯取學流先相依附者。 其房延祐、辛元植、眭仲讓雖夙涉朝位,並非史才;刁柔、裴昂之以儒業見知,全不堪編緝;高孝干以左道求進。 修史諸人,宗祖姻戚,多被書錄,飾以美言。 收頗急,不甚能平,夙有怨者,多沒其善。 每言:「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舉之則使上天,按之當使入地。 」初,收在神武時為太常少卿,修國史,得陽休之助。 因謝休之曰:「無以謝德,當為卿作佳傳。 」休之父固,魏世為北平太守,以貪虐為中尉李平所彈獲罪,載在魏起居注。 收書云:「固為北平,甚有惠政,坐公事免官。 」又云:「李平深相敬重。 」爾硃榮于魏為賊,收以高氏出自爾硃,且納榮子金,故減其惡而增其善,論云:「若修德義之風,同韓、彭、伊、霍,夫何足數。 」 時論既言收著史不平,文宣詔收于尚書省與諸家子孫共加論討。 前後投訴,百有餘人,雲遺其世職位;或雲其家不見記錄;或雲妄有非毀。 收皆隨狀答之。 ,范陽盧斐父同附出族祖玄傳下;頓丘李庶家傳,稱其本是梁國家人。 斐、庶譏議,雲史書不直。 收性急,不勝其憤,啟誣其欲加屠害。 帝大怒,親自詰責。 斐曰:「臣父仕魏。 位至儀同,功業顯著,名聞天下,與收無親,遂不立傳。 博陵崔綽,位至本郡功曹,更無事蹟,是收外親,乃為傳首。 」收曰:「綽雖無位,道義可嘉,所以合傳。 」帝曰:「卿何由知其好人?」收曰:「高允曾為綽贊,稱有道德。 」帝曰:「司空才士,為人作贊,正應稱揚。 亦如卿為人作文章,道其好者,豈能皆實?」收無以對,顫慄而已。 但帝先重收才,不欲加罪。 時太原王松年亦謗史,及斐、庶並獲罪,各被鞭配甲坊,或因以致死。 盧思道亦抵罪。 然猶以群口沸騰,敕魏史且勿施行,令群官博議。 聽有家事者入署,不實者陳牒。 於是眾口喧然,號為「穢史」,投牒者相次,收無以抗之。 時左仆射楊愔、右仆射高德正二人勢傾朝野,與收皆親。 收遂為其家並作傳,二人不欲言史不實,抑塞拆辭,終文宣世,更不重論。 又尚書陸操嘗謂愔曰:「魏收魏書可謂博物宏才,有大功于魏室。 」愔嘗謂收曰:「此謂不刊之書,傳之萬古。 但恨論及諸家枝葉親姻,過為繁碎,與舊史體例不同耳。 」收曰:「往因中原喪亂,人士譜牒遺逸略盡,是以具盡其枝派。 望公觀過知仁,以免尤責。 」 八年夏,除太子少傅,監國史。 復參修律令。 三台成,文宣曰:「台成,須有賦。 」愔先以告收,收上《皇居新殿台賦》,其文甚壯麗。 時所作者自邢邵已下,咸不逮焉。 收上賦前數日,乃告邢邵,邵後告人曰:「收甚惡人,不早言之。 」帝曾游東山,敕收作詔,宣揚威德,譬喻關西。 俄頃而訖,辭理宏壯,帝對百僚大嗟賞之。 仍兼太子詹事。 收娶其舅女,崔昂之妹,產一女,無子。 魏太常劉芳孫女、中書郎崔肇師女,夫家坐事,帝並賜收為妻。 時人比之賈充置左右夫人。 然無子。 後病甚,恐身後嫡媵不平,乃放二姬。 及疾瘳追憶,作《懷離賦》以申意。 文宣每以酣宴之次,雲太子性懦,宗社事重,終當傳位常山。 收謂楊愔曰:「古人云:太子國之根本,不可動搖。 至尊三爵後,每言傳位常山,令臣下疑貳。 若實,便須決行;若戲此言,魏收既忝師傅,正當守之以死,但恐國家不安。 」愔以收言奏帝,自此便止。 帝數宴喜,收每預侍從。 皇太子之納鄭良娣也,有司備設牢饌。 帝既酣飲,起而自毀覆之,仍詔收曰:「知我意不?」收曰:「臣愚謂良娣既東宮之妾,理不須牢,仰惟聖懷,緣此毀去。 」帝大笑,握收手曰:「卿知我意。 」安德王延宗納趙郡李祖收女為刀,後帝幸李宅宴,而妃母宋氏薦二石榴于帝前。 問諸人,莫知其意,帝投之。 收曰:「石榴房中多子,王新婚,妃母欲子孫眾多。 」帝大喜,詔收:「卿還將來。 」仍賜收美錦二疋。 十年,除儀同三司。 帝在宴席,口敕以為中書監,命中書郎李愔以收一代盛才,難於率爾,久而未訖。 比成,帝已醉醒,遂不重言,愔仍不奏,事竟寢。 及帝崩于晉陽,驛召收及中山太守陽休之參議吉凶之禮,並掌詔誥。 仍除侍中,遷太常卿,文宣謚及廟號、陵名,皆收議也。 及孝昭居中宰事,命收禁中為諸詔文,積日不出。 轉中書監。 皇建元年,除兼侍中、右光祿大夫,仍儀同,監史。 收先副王昕使梁,不相協睦,時昕弟晞親密,而孝昭別令休之兼中書,在晉陽典誥詔,收留在鄴,蓋晞所為。 收大不平,謂太子舍人盧詢祖:「若使卿作文誥,我亦不言。 」又除祖珽為著作郎,欲以代收。 司空主簿李翥,文詞士也,聞而告人曰:「詔誥悉歸陽子烈,著作復遣祖孝征,文史頓失,恐魏公發背。 」于時詔議二王三恪,收執王肅、杜預義,以元、司馬氏為二王,通曹備三恪。 詔諸禮學之官皆執鄭玄五代之議。 孝昭後姓元,議恪不欲廣及,故議從收。 又除兼太子少傅,解侍中。 帝以魏史未行,詔收更加研審,收奉詔,頗有改正。 及詔行魏史,收以為直置秘閣,外人無由得見,於是命送一本付並省,一本付鄴下,任人寫之。 太寧元年,加開府。 河清二年,兼右仆射。 時武成酣飲終日,朝事專委侍中高元海,凡庸不堪大任。 以收才名振俗,都官尚書畢義雲長於斷割,乃虛心倚仗。 收畏避,不能匡救,為議者所譏。 帝于華林別起玄洲苑,備山水台觀之麗,詔于閣上畫收,其見重如此。 始收比溫子升、邢邵稍為後進,邵既被疏出,子升以罪死,收遂大被任用,獨步一時。 議論更相訾毀,各有朋黨。 收每議陋邢文。 邵又云:「江南任昉,文體本疏,魏收非直模擬,亦大偷竊。 」收聞乃曰:「伊常于沈約集中作賊,何意道我偷任。 」任、沈俱有重名,邢、魏各有所好。 武平中,黃門郎顏之推以二公意問仆射祖珽。 珽答曰:「見邢、魏之臧不,即是任、沈之優劣。 」收以溫子升全不作賦,邢雖有一兩首,又非所長,常云:「會須能作賦,始成大才士。 唯以章表碑誌自許,此外更同兒戲。 」自武定二年以後,國家大事詔命,軍國文詞,皆收所作。 每有警急,受詔立成。 或時中使催促,收筆下有同宿構,敏速之工,邢、溫所不逮也。 其參議典禮,與邢相埒。 第32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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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第3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