椿以爾硃兆擅權,懼禍,乃與賀拔勝俱說世隆以正道。 世隆不悅,欲害椿,賴爾硃天光救,得免。 及世隆、度律與兆自相疑,椿與賀拔勝和之,兆執椿、勝還營。 椿又陳以正理,兆謝而遣之。 椿謂勝曰:「天下皆怨毒爾硃,吾等附之,亡無日矣,不如圖之。 」勝曰:「天光與兆,各據一方,今俱禽為難。 」椿曰:「易致耳。 」乃說世隆追天光等赴洛,討齊神武。 及韓陵之敗,椿謂都督賈顯智等曰:「若不先執爾硃,我等死無類矣。 」遂與顯智等夜于桑下盟約,倍道兼行。 椿入北中城,收爾硃部曲,盡殺之。 令弟元壽與張歡、長孫承業、顯智等襲世隆、彥伯兄弟,並斬于閶闔門外。 椿入洛,縣世隆兄弟首于其門樹。 椿父出見,謂曰:「汝與爾硃約為兄弟,今何忍縣其頭于家門?寧不愧負天地!」椿乃傳世隆等首,並囚度律、天光,送於齊神武。 及神武入洛,椿謂賀拔勝曰:「今天下事在吾與君,若不先制人,將為人所制。 高歡初至,圖之不難。 」勝曰:「彼有心於人,害之不詳。 比數夜與歡同宿,具序往昔之懷,兼荷兄恩意甚多,何苦憚之!」椿乃止。 孝武帝立,拜椿侍中、儀同開府、城陽郡公。 父足亦加開府,子悅太中大夫,同日受拜。 當時榮之。 椿自以數反,意常不安,遂密勸孝武帝置閣內都督部曲,又增武直人數百,直閣已下員別數百,皆選天下輕剽以充之。 又說帝數出遊幸,號令部曲,別為行陣,椿自約勒指麾其間。 從此以後,軍謀朝政,一決於椿。 又勸帝徵兵,詭稱南討,將以伐齊神武。 帝從之。 以椿為前驅大都督。 椿因奏請率精騎二千,夜度河,掩其勞弊。 帝始然之,黃門侍郎楊寬說帝曰:「高歡以臣伐君,何所不至?今假兵於人,恐生他變。 今度河,萬一有功,是滅一高歡,復生一高歡矣。 」帝遂敕椿停行。 椿嘆曰:「頃熒惑入南鬥,今上信左右間構,不用吾計,豈天道乎!」 帝勒兵河橋,命椿自洛而東,至武牢。 帝以賈顯智背叛,東師失律,將幸關中。 乃遣使命椿因從入關。 拜尚書令,侍中如故,封常山郡公。 歷位司徒、太保,仍尚書令。 時寇難未息,內外戒嚴,唯椿得列威儀,鳴騶清路。 遷太傅,薨,年四十三。 帝親臨弔,百僚赴哭。 詔賜東園秘器,遣尚書、梁郡王景略監護喪事。 贈大將軍、錄尚書、三十州諸軍事、侍中、恆州刺史、常山郡王,謚曰文宣,祭以太牢。 又詔改大將軍,贈大司馬,給轀輬車。 及葬,車駕臨于渭陽,止紼慟哭。 帝嘗給椿店數區,耕牛三十頭。 椿以國難未平,不可與百姓爭利,辭店受牛,日烹一頭,以饗軍士。 及死,家無餘資。 有四子:悅、恢、徵、演。 演為齊神武所殺,三子入關。 徵字士亮,博涉群書,尤精三禮,兼解音律。 有至性。 居父喪,朝夕共一溢米。 少以父勛賜爵城陽郡公。 大統末,起家通直散騎常侍,稍遷兼太常少卿。 自魏孝武遷西,雅樂廢缺,徵博採遺逸,稽諸典故,創新改舊,方始備焉。 又樂有錞于者,近代絶此器,或有自蜀得之,皆莫之識。 徵見之曰:「此錞于也。 」眾弗信之,徵遂依干寶《周禮注》,以芒筒捋之。 其聲極清,眾乃歎服。 徵仍取以合樂焉。 六官建,拜司樂下大夫,遷司樂中大夫,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轉內史下大夫。 天和三年,周武帝以徵經有師法,詔令授皇諸子。 宣帝時為魯公,與諸皇子等咸服青衿,行束脩之禮,受業于徵。 仍並呼徵為夫子,儒者榮之。 六年,除司宗中大夫,行內史,仍攝樂部。 進封岐國公,尋轉小宗伯。 除太子太傅,仍小宗伯。 宣帝嗣位,遷上大將軍、大宗伯。 時武帝初崩,梓宮在殯,帝意欲速葬,令朝臣議之。 徵與內史宇文孝伯等,固請依《禮》七月,帝竟不許。 帝之為太子也,宮尹鄭譯坐不能以正道調護,被謫除名。 而帝雅親愛譯。 至是,拜譯內史中大夫,甚委任之。 譯乃獻新樂,十二月各一笙,每笙用十六管。 帝令與徵議之。 徵駁而奏之曰:「《禮》雲,十二律轉相生,聲五具在十六焉,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 然詳一笙十六管,總一百九十二管,既無相生之理,又無還宮之義。 臣恐鄭聲亂樂,未合于古。 夫音樂之起,本於人心,天之應人,有如影響。 為善者,天報之以福;為惡者,天譴之以殃。 故舜彈五弦之琴,歌《南風》之詩,而天下化。 紂為朝歌、北里之音,而社稷滅。 是知樂也者,和情性,移風俗,動天地,感鬼神,禍福所基,盛衰攸系,安可不慎哉!案譯之所為,不師古始。 若以月奏一笙,則鐘鼓諸色,各須一十有二。 雅樂之備,已充廟廷,今若益之,于何陳列?方須更闢階墀,增修廊宇,非急之務,寧可勞人?如謂笙管之外,不須加造,則樂之損益,豈系于笙?進退無據,竊謂不可。 」帝頗納之,且令停譯所獻。 及武帝山陵回,帝欲作樂,復令議其可不。 徵曰:「《孝經》雲『聞樂不樂。 』聞尚不樂,其況作乎!」鄭譯曰:「既雲聞樂,明即非無,止可不樂,何容不奏。 」帝遂依譯議,譯因此銜之。 帝后肆行非度,昏慮日甚。 徵以荷武帝重恩,嘗備位師傅,乃上疏極諫,指陳帝失。 不納。 譯因譖之,遂下徵于獄。 徵懼不免,獄卒張元平哀之,乃以佩刀穿牆,送之出。 元平被捶拷百數,而無所言。 徵既出,匿於人家,後遇赦得免,然猶坐除名。 隋文帝踐極,例復官爵,除太子太傅,仍詔徵修撰樂書。 開皇四年薨,年五十六。 初,隋文帝為大司馬,有外姻喪,徵就第弔之。 久而不出。 徵怒,遂弗之待。 比出候,徵已去矣。 隋文帝以此常恨之。 至是,詔所司謚之曰闇。 子該嗣。 徽所撰《樂典》十捲。 兄恢,散騎常侍,新蔡郡公。 子政嗣。 政明悟有器干,隋開皇中,以軍功授儀同,甚為楊素所禮。 大業中,位尚書兵曹郎,漸見委遇。 玄感兄弟,俱與之交。 遼東之役,兵部尚書段文振卒,侍郎明雅復以罪廢,帝彌屬意於政。 尋遷兵部侍郎。 稱為干理。 玄感之反,政與通謀,及玄縱等亡歸,亦政之計。 及帝窮玄縱黨與,政亡奔高麗。 明年,帝復東征,高麗請和,遂送政。 鎖至京師以告廟,左翊衛大將軍宇文述請變常法行刑,帝許之。 以出金光門,縛之於柱,公卿百僚,並親擊射。 臠其肉,多有啖者,然後烹焚,揚其骨灰。 椿弟元壽,性剛毅諒直,武力過人,彎弓兩石,左右馳射。 歷位吏部尚書,封桑乾縣伯。 孝武踐阼,進爵為公,除豫州刺史。 及車駕西巡,為部下所殺。 贈司空公,謚曰景莊。 賈顯度,中山無極人也。 父道監,沃野鎮長史。 顯度形貌偉壯,有志氣。 初為別將,防守薄骨律鎮。 正光末,北鎮擾亂,顯度乃率鎮人浮河而下,達秀容,為爾硃榮所留。 隨榮破葛榮,封石艾縣公,累遷南袞州刺史。 爾硃榮之死,顯度奔梁。 普泰初,還朝。 後隨爾硃度律等敗於韓陵,與斛斯椿及弟智等先據河橋,誅爾硃氏。 孝武帝初,除尚書左仆射,尋加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定州大中正。 永熙三年,為雍州刺史、西道大行台。 親故祖餞于張方橋,顯度執酒曰:「顯智性輕躁,好去就,覆敗吾家,其此人也!」武帝入關後,顯智果同於齊神武。 孝武帝怒,乃賜顯度死。 第28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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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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