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除岐州刺史,津鉅細躬親,孜孜不倦。 有武功人賫絹三匹,去城十里,為賊所劫。 時有使者馳驛而至,被劫人因以告之。 使者到州,以狀白津。 津乃下教,雲有人著某色衣,乘某色馬,在城東十里被殺,不知姓名。 若有家人,可速收視。 有一老母行哭而出,雲是己子。 於是遣騎追收,並絹俱獲。 自是闔境畏服。 至于守令寮佐有濁貨者,未曾公言其罪,常以私書切責之。 於是官屬感厲,莫有犯法者。 以母憂去職。 延昌末,起為華州刺史,與兄播前後牧本州,當世榮之。 先是,受調絹度尺特長,在事因緣,共相進退,百姓苦之。 津乃令依公尺度其輸物,尤好者賜以杯酒而出;其所輸少劣者,為受之,但無酒以示其恥。 於是競相勸厲,官調更勝。 孝昌中,北鎮擾亂,侵逼舊京,乃加津安北將軍,北道大都督,尋轉左衛,加撫軍將軍。 津始受命,出據靈丘。 而賊帥鮮于修禮起於博陵,定州危急,遂回師南赴。 始至城下,榮壘未立,而州軍新敗。 津以賊既乘勝,士眾榮疲,柵壘未安,不可擬敵,欲移軍入城,更圖後舉。 刺史元固稱賊既逼城,不可示弱,乃閉門不內。 津揮刃欲斬門者,軍乃得入。 賊果夜至,見柵空而去。 其後,賊攻州城東面,已入羅城。 刺史閉小城東門,城中騷擾。 津開門出戰,賊退,人心少安。 尋除定州刺史,又兼吏部尚書、北道行台。 初,津兄椿得罪此州,由鉅鹿人趙略投書所致。 及津至,略舉家逃走。 津乃下教慰喻,令其還業。 於是闔州愧服,遠近稱之。 時賊帥鮮于修禮、杜洛周賤掠州境,孤城獨立,在兩寇之間。 津修理戰具,更營雉堞。 又于城中去城十步,掘地至泉,廣作地道,潛兵湧出,置爐鑄鐵,持以灌賊。 賊遂相告曰:「不畏利槊堅城,唯畏楊公鐵星。 」津與賊帥元洪業等書喻之,並授鐵券,許之爵位,令圖賊帥毛普賢。 洪業等感寤,覆書雲欲殺普賢。 又云:「賊欲圍城,正為取北人,城中所有人,必須盡殺。 」津以城內北人,雖是惡黨,然掌握中物,未忍便殺,但收內子城,防禁而已。 將吏無不感其仁恕。 朝廷初送鐵券二十枚,委津分給。 津隨賊中首領,間行送之;修禮、普賢頗亦由此而死。 既而杜洛周圍州城,津儘力捍守。 詔加衛將軍,將士有功者任津科賞,兵人給復八年。 葛榮以司徒說津。 津大怒,斬其使以絶之。 自受攻圍,經歷三稔,朝廷不能拯赴。 乃遣長子遁突圍出。 詣蠕蠕主阿那瑰,令其討賊。 遁日夜泣訴,阿那瑰遣其從祖吐豆發率精騎南出。 前鋒已達廣昌,賊防塞益口,蠕蠕遂還。 津長史李裔引賊入,津苦戰不敵,遂見拘執。 洛周脫津衣服,置地牢下數日,將烹之。 諸賊還相諫止,遂得免害。 津曾與裔相見,對諸賊帥以大義責之,辭淚俱發,裔大慚。 典守者以告洛周,弗之責。 及葛榮並洛周,復為榮所拘。 榮破,始得還洛。 永安二年,兼吏部尚書。 元顥內逼,莊帝將親出討,以津為中軍大都督,兼領軍將軍。 未行,顥入。 及顥敗,津乃入宿殿中,掃灑宮掖,遣第二子逸封閉府庫,各令防守。 及帝入也,津迎于北芒,流涕謝罪。 帝深嘉慰之。 尋以津為司空,加侍中。 爾硃榮死,使津以本官為兼尚書令、北道大行台、都督、并州刺史,委以討胡經略。 津馳至鄴,將從滏口而入。 遇爾硃兆等已克洛,相州刺史李神等議欲與津舉城通款,津不從。 以子逸既為光州刺史,兄子昱時為東道行台,鳩率部曲,在於梁、沛,津規欲東轉,更為方略。 乃率輕騎望于濟州度河。 而爾硃仲遠已陷東郡,所圖不果,遂還京師。 普泰元年,亦遇害于洛。 太昌初,贈大將軍,太傅、都督、雍州刺史,謚曰孝穆。 將葬本鄉,詔大鴻臚持節監護喪事。 長子遁。 遁字山才。 其家貴顯,諸子弱冠,咸縻王爵。 而遁性靜退,年近三十,方為鎮西府主簿。 累遷尚書左丞、金紫光祿大夫,亦被害于洛。 太昌初,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幽州刺史,謚曰恭定。 遁弟逸,字遵道,有當世才。 起家員外散騎侍郎,以功賜爵華陰男。 建義初,莊帝猶在河陽,逸獨往謁。 帝特除給事黃門侍郎,領中書舍人。 及朝士濫禍,帝益憂怖,詔逸晝夜陪侍,常寢禦床前。 帝曾夜中謂逸曰:「昨來舉目唯見異人,賴卿差以自慰。 」再遷南秦州刺史,加散騎常侍,時年二十九,時方伯之少,未有先之者。 仍以路阻不行,改光州刺史。 時災儉連歲,逸欲以倉粟振給,而所司懼罪不敢。 逸曰:「國以人為本,人以食為命,假令以此獲戾,吾所甘心。 」遂出粟,然後申表。 右仆射元羅以下,謂公儲難闕,並執不許。 尚書令、臨淮王彧以為宜貸二萬,詔聽貸二萬。 逸既出粟之後,其老小殘疾不能自存活者,又于州門造粥飼之,將死而得濟者以萬數。 帝聞而善之。 逸為政愛人,尤憎豪猾,廣設耳目,善惡畢聞。 其兵出使下邑,皆自持糧,人或為設食者,雖在暗室,終不敢進,咸言楊使君有千里眼,那可欺之。 在州政績尤美。 及其家禍,爾硃仲遠遣使于州害之。 吏人如喪親戚,城邑村落營齋供,一月之中,所在不絶。 太昌初,贈都督、豫郢二州刺史,謚曰貞。 逸弟謐,字遵和。 歷員外散騎常侍,以功賜爵恆農伯,鎮軍將軍、金紫光祿大夫、衛將軍。 在晉陽,為爾硃兆所害。 太昌初,贈驃騎將軍、兗州刺史。 謐弟愔,事列于後。 津弟,字延季。 弘厚,頗有文學。 位武衛將軍,加散騎常侍、安南將軍。 莊帝初,遇害河陰,曾儀同三司、雍州刺史。 播家世純厚,為並敦議讓,昆季相事,有如父子。 播性剛毅,椿、津恭謙,兄弟旦則聚于堂,終日相對,未曾入內。 有一美味,不集不食。 堂間,往往幃慢隔障,為寢息之所,時就休偃,還共談笑。 椿年老,曾他處醉歸,津扶侍還室,仍假寢閣前,承候安否。 椿、津年過六十,並登台鼎;而津常旦暮參問,子侄羅列階下,椿不命坐,津不敢坐。 椿每近出,或日斜不至,津不先飯;椿還,然後共食。 食則津親授匙箸,味皆先嘗,椿命食,然後食。 津為司空,于時府主皆自引寮佐。 人有就津求官者,津曰:「此事須家兄裁之,何為見問。 」初,津為肆州,椿在京宅,每有四時嘉味,輒因使次附之,若或未寄,不先入口。 椿每得所寄,輒對之下泣。 兄弟並皆有孫,唯椿有曾孫,年十五六矣。 椿常欲為之早娶,望見玄孫。 自昱已下,率多學尚,時人莫不欽焉。 一家之內,男女百口,緦服同爨,庭無間言。 魏世以來,唯有盧陽烏兄弟及播昆季,當世莫逮焉。 爾硃世隆等將害椿家,誣其為逆,奏請收之。 節閔不許;世隆復苦執,不得已,乃下詔。 世隆遂遣步騎夜圍其宅,天光亦同日收椿于華陰,東西兩處,無少長皆遇禍,籍沒其家。 節閔惋悵久之。 愔字遵彥,小名秦王。 兒童時,口若不能言;而風度深敏,出入門閭,未嘗戲弄。 六歲學史書,十一受《詩》、《易》,好《左氏春秋》。 幼喪母,曾詣舅源子恭。 子恭與之飲,問讀何書。 曰:「誦《詩》」。 子恭曰:「誦至《渭陽》未邪?」愔便號泣感噎。 子恭亦對之歔欷,遂為之罷酒。 子恭後謂津曰:「常謂秦王不甚察慧,從今已後,更欲刮目視之。 」 第23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北史》
第2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