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年,車駕南征,以顯宗為右軍府長史、統軍。 次赭陽,齊戍主成公期遣其軍主胡松、高法援等並引蠻賊,來擊軍營。 顯宗拒戰,斬法援首。 顯宗至新野,帝曰:「何不作露布也?」顯宗曰:「臣頃見鎮南將軍王肅獲賊二三,驢馬數匹,皆為露布。 臣在東觀,私每哂之。 近雖仰憑威靈,得摧醜虜,兵寡力弱,禽斬不多。 脫復高曳長縑,虛張功捷,尤而效之,其罪彌甚。 所以斂毫卷帛,解上而已。 」帝笑曰:「如卿此勛,誠合茅社,須赭陽平定,檢審相酬。 」新野平,以顯宗為鎮南廣陽王嘉諮議參軍。 顯宗上表,頗自矜伐,訴前征勛。 詔曰:「顯宗進退無檢,虧我清風,付尚書推列以聞。 」兼尚書張彞奏免顯宗官。 詔以白衣守諮議,展其後效。 顯宗既失意,遇信向洛,乃為五言詩贈御史中尉李彪,以申憤結。 二十三年卒。 顯宗撰馮氏《燕志》、《孝友傳》各十捲。 景明初,追赭陽勛,賜爵章武男。 子伯華襲。 程逡,字驎駒,本廣平曲安人也。 六世祖良,晉都水使者,坐事流涼州。 祖父肇,呂光人部尚書。 駿少孤貧,居喪以孝稱。 師事劉延明,性機敏好學,晝夜無倦。 延明謂門人曰:「舉一隅而以三隅反者,此子亞之也。 」駿白延明曰:「今名教之儒,咸謂老莊其言虛誕,不切實要,不可以經世。 駿為不然。 夫老子著抱一之言,莊生申性本之旨,若斯者,可謂至順矣。 人若乖一,則煩偽生;爽性,則沖真喪。 」延明曰:「卿年尚幼,言若老成,美哉。 」由是聲譽益播。 沮渠牧犍擢為東宮侍講。 太延五年,涼州平,遷于京師。 為司徒崔浩所知。 文成踐阼,為著作郎。 皇興中,除高密太守。 尚書李敷奏駿實史才,方申直筆,請留之。 書奏,從之。 獻文屢引駿與論《易》、《老》義,顧謂群臣曰:「朕與此人言,意甚開暢。 」問駿年,對曰:「六十一。 」帝曰:「昔太公老而遭文王,卿今遇朕,豈非早也。 」駿曰:「臣雖才謝呂望,陛下尊過西伯。 覬天假餘年,竭《六韜》之效。 」 延興末,高麗王璉求納女于掖庭,假駿散騎常侍,賜爵安豐男,持節如高麗迎女。 駿至平壤城。 或勸璉曰:「魏昔與燕婚,既而伐之,由行人具其夷險故也。 今若送女,恐不異於馮氏。 」璉遂謬言女喪。 駿與璉往複經年,責璉以義方。 璉不勝其忿,遂斷駿從者酒食,欲逼辱之,憚而不敢害。 會獻文崩,乃還。 拜秘書令。 初,遷神主于太廟,有司奏:舊事,廟中執事官例皆賜爵,今宜依舊。 詔百寮評議,群臣咸以為宜依舊事。 駿獨以為不可,表曰:「臣聞名器為帝王所貴,山河為區夏之重,是以漢祖有約,非功不侯。 未見預事于宗廟,而獲賞于疆土。 雖復帝王製作,弗相沿襲。 然一時恩澤,豈足為長世之軌乎。 」書奏,從之。 文明太后謂群臣曰:「言事,固當正直而準古典;安可依附暫時舊事乎!」賜駿衣一襲,帛二百匹。 又詔曰:「駿歷官清慎,言事每愜。 門無挾貨之賓,室有懷道之士。 可賜帛六百匹,旌其儉德。 」駿悉散之親舊。 性介直,不競時榮。 太和九年正月病篤,遺命曰:「吾存尚儉薄,豈可沒為奢厚哉。 昔王孫裸葬,有感而然;士安籧篨,頗亦矯厲。 可斂以時服,明器從古。 」初駿病甚,孝文、文明太后遣使者更問其疾,敕侍禦師徐謇診視,賜以湯藥。 臨終,詔以小子公稱為中散,從子靈虯為著作佐郎。 及卒,孝文、文明太后傷惜之。 賜東園秘器、朝服一稱、帛三百匹,贈兗州刺史、曲安侯,謚曰憲。 所作文章,自有集錄。 李彪,字道固,頓丘衛國人也,孝文賜名焉。 家寒微,少孤貧,有大志,好學不倦。 初受業于長樂監伯陽,伯陽稱美之。 晚與漁陽高悅、北平陽尼等將隱名山,不果而罷。 悅兄閭博學高才,家富典籍,彪遂於悅家手抄口誦,不暇寢食。 既而還鄉裡。 平原王陸睿年將弱冠,雅有志業。 娶東徐州刺史博陵崔鑒女,路由冀、相,聞彪名而詣之。 修師友之禮,稱之州郡遂。 遂舉孝廉,至京師,館而受業焉。 高閭稱之朝貴,李沖禮之其厚,彪深宗附之。 孝文初,為中書教學博士。 後假散騎常侍、衛國子,使于齊。 遷秘書丞,參著作事。 自成帝已來,至于太和,崔浩、高允著述國書,編年序錄為《春秋》體,遺落時事。 彪與秘書令高祐始奏從遷、固體,創為紀、傳、表、志之目焉。 彪又表上封事七條,曰: 古先哲王之為制也,自天子以至公卿,下及抱關擊柝,其宮室車服,各有差品。 小不得僭大,賤不得逾貴。 夫然,故上下序而人志定。 今時浮華相競,情無常守;大為消功之物,巨製費力之事,豈不謬哉。 夫消功者,錦繡雕文是也;費力者,廣宅高宇,壯制麗飾是也。 其妨男業害女工者,可勝言哉!漢文時,賈誼上疏,雲今之王政可為長太息者六,此即是其一也。 夫上之所好,下必從之。 故越王好勇而士多輕死;楚王好瘠而國有饑人。 今二聖躬行儉素,詔令慇勤,而百姓之奢猶未革者,豈楚、越之人易變如彼,大魏之士難化如此?此蓋朝制不宣,人未見德使之然耳。 臣愚以為第宅車服,自百官以下至于庶人,宜為其等制。 使貴不逼賤,卑不僭高,不可以稱其侈意,用違經典。 其二曰: 《易》稱:「主器者莫若長子。 」《傳》曰:「太子奉塚嫡之粢盛。 」然則祭無主則宗廟無所饗,塚嫡廢則神器無所傳。 聖賢知其如此,故垂誥以為長世之法。 昔姬王得斯道也,故恢崇儒術以訓世嫡。 世嫡於是乎習成懿德,用大協于黎蒸。 是以世統黎元,載祀八百。 逮嬴氏之君于秦也,弗以義方教厥塚子,塚子於是習成凶德,肆虐以臨黔首。 是以饗年不永,二世而亡。 亡之與興,道在於師傅。 故《禮》云:「塚子生,因舉以禮,使士負之,有司齊肅端冕,見于南郊。 」明塚嫡之重,見乎天也。 「過闕則下,過廟則趨,」明孝敬之道也。 然古之太子,自為赤子而教固以行矣。 此則遠世之鏡也。 高宗文成皇帝慨少時師不勤教,嘗謂群臣曰:「朕始學之日,年尚幼沖,情未能專。 既臨萬機,不遑溫習。 今而思之,豈非唯予之咎,抑亦師傅之不勤。 」尚書李免冠而謝。 此則近日之可鑒也。 伏惟太皇太后翼贊高宗,訓成顯祖,使巍巍之功,邈乎前王。 陛下幼蒙鞠誨,聖敬日躋,及儲宮誕育,復親撫誥,日省月課,實勞神慮。 今誠宜準古立師傅,以詔導太子。 詔導正則太子正,太子正則皇家慶,皇家慶則人事幸甚矣。 其三曰: 《記》云:國無三年之儲,謂國非其國。 光武以一畝不實,罪及牧守。 聖人之憂世重谷,慇勤如彼;明君之恤人勸農,相切若此。 頃年山東饑,去歲京師儉,內外人庶,出入就豐。 既廢營產,疲睏乃加,又于國體,實有虛損。 若先多積穀,安而給之,豈有驅督老弱,餬口千里之外。 以今況古,誠可懼也。 臣以為宜析州郡常調九分之二,京都度支歲用之餘,各立官司。 年豐糴積于倉,時儉則加私之二,糶之於人。 如此,人必事田以買官絹,又務貯財以取官粟。 年登則常積,歲凶則直給。 又別立農官,取州郡戶十分之一以為屯人。 相水陸之宜,料頃畝之數,以臓贖雜物余財市牛科給,令其肆力。 一夫之田,歲責六十斛,甄其正課並征戍雜役。 行此二事,數年之中,則谷積而人足,雖災不害。 第22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北史》
第22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