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春正月丁未朔,朝群臣于鄴宮澄鸞殿。 癸亥,南巡。 詔相、兗、豫三州賜高年爵,恤鰥寡孤老各有差。 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 戊辰,經殷比干墓,祭以太牢。 乙亥,幸洛陽西宮。 二月己丑,行幸河陰,規建方澤之所。 丙申,徙封河南王干為趙郡王,潁川王雍為高陽王。 壬寅,北巡。 癸卯,齊人來聘。 甲辰,詔喻天下以遷都意。 閏月癸亥,次勾注陘南。 皇太子朝于蒲地。 壬申,至平城宮。 癸酉,臨朝堂,部分遷留。 甲戌,謁永固陵。 三月庚辰,罷西郊祭天。 壬辰,帝臨太極殿,喻在代群臣遷移之略。 夏五月甲戌朔,日有蝕之。 乙亥,詔罷五月五日、七月七日饗。 六月己巳,詔兼員外散騎常侍盧昶使于齊。 秋七月乙亥,以宋王劉昶為大將軍。 壬辰,北巡。 戊戌,謁金陵。 辛丑,幸朔州。 是月,齊蕭鸞殺其主昭業。 八月亥亥,皇太子朝於行宮。 甲辰,行幸陰山,觀雲川。 丁未,幸閲武台,臨觀講武。 因幸懷朔、武川、撫冥、柔玄等四鎮。 乙丑,南還。 所過皆親見高年,問人疾苦,貧窘孤老者,賜以粟帛。 丙寅,詔六鎮及禦夷城人年老孤貧廢疾者,賜粟宥罪各有差。 戊辰,車駕次旋鴻池。 庚午,謁永固陵。 辛未,還平城宮。 九月壬申朔,詔曰:「三載考績,自古通經,三考黜陟,以彰能否。 朕今三載一考,考即黜陟。 欲令愚滯無妨于賢者,才能不擁于下位。 各令當曹,考其優劣為三等。 六品已下,尚書重問;五品已上,朕將親與公卿論其善惡。 上上者遷之,下下者黜之,中中者守其本任。 」壬午,帝臨朝堂,親加黜陟。 壬辰,陰平王楊炅來朝。 冬十月甲辰,以太尉、東陽王丕為太傅。 戊申,親告太廟,奉迎神主。 辛亥,車駕發平城宮。 壬戌,次於中山之唐湖。 乙丑,分遣侍臣,巡問疾苦。 己巳,幸信都。 庚午,詔曰:「比聞緣邊之蠻,多有竊掠,致有父子乖離,室家分絶。 可詔荊、郢、東荊三州,勒諸蠻人,勿有侵暴。 」是月,齊蕭鸞殺其主昭文而自立。 十一月辛未朔,詔冀、定二州,賜高年爵,恤鰥寡孤老各有差。 孝義廉貞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 丁丑,幸鄴。 甲申,經比干墓,親為弔文,樹碑刊之。 己丑,車駕至洛陽。 十二月辛丑朔,分命諸將南征。 壬寅,革衣服之制。 癸卯,詔中外戒嚴。 戊申,復代遷戶租賦三歲。 己酉,詔王、公、伯、子、男開國食邑者: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 辛亥,車駕南伐。 丁卯,詔郢、豫二州賜高年爵,恤孤寡鰥老各有差。 緣路之丁,復田租一歲。 孝悌廉貞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 戊辰,車駕至懸瓠。 己巳,詔壽陽、鐘離、馬頭之師所獲男女口皆放還南。 是歲,高麗國遣使朝貢。 十九年春正月辛未朔,朝饗群臣于懸瓠。 癸酉,詔禁淮北人不得侵掠,犯者以大闢論。 壬午,講武于汝水西,大賫六軍。 平南將軍王肅、左將軍元麗並大破齊軍。 己亥,車駕濟淮。 二月甲辰,幸八公山。 路中雨甚,詔去蓋。 見軍士病者,親隱恤之。 戊申,車駕巡淮南,東人皆安堵,租運屬路。 丙辰,幸鐘離。 戊午,軍士禽齊人三千。 帝曰:「在君為君,其人何罪?」於是免歸。 辛酉,發鐘離,將臨江水。 司徒馮誕薨。 壬戌,詔班師。 丁卯,遣使臨江,數齊主罪惡。 三月戊子,太師馮熙薨。 夏四月丁未,曲赦徐、豫二州,其運轉之士,復租三年。 辛亥,詔賜高年爵,恤孤寡老疾各有差。 德著丘園者,具以名聞。 齊人降者,給復十五年。 癸丑,幸小沛。 使以太牢祭漢高祖廟。 己未,幸瑕丘。 使以太牢祠岱岳。 詔宿衛武官增位一級。 庚申,幸魯城。 親祠孔子廟。 辛酉,詔拜孔氏四人,顏氏二人為官。 詔兗州刺史舉部內士人堪軍國及守宰政績者,具以名聞。 詔賜兗州人爵及粟帛如徐州。 又詔選諸孔宗子一人封崇聖侯,邑一百戶,以奉孔子祀。 命兗州為孔子起園栢,修飾墳隴,更建碑銘,褒揚聖德。 戊辰,行幸碻磝。 太和廟成。 五月己巳,城陽王鸞赭陽失利,降為定襄縣王。 廣川王諧薨。 庚午,遷文成皇后馮氏神主于太和廟。 甲戌,行幸滑台。 丙子,次於石濟。 庚辰,皇太子朝于平桃城。 癸未,車駕至自南伐。 甲申,滅閒官祿以裨軍國之用。 乙酉,行飲至禮,班賜各有差。 甲午,皇太子冠于廟。 六月己亥,詔不得以北俗之語,言于朝廷。 違者,免所居官。 辛丑,詔復軍士從駕渡淮者租賦三年。 癸卯,詔皇太子赴平城宮。 壬子,詔濟州、東郡、滎陽及河南諸縣車駕所經者,賜高年爵,恤孤寡老疾各有差。 。 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 癸丑,求天下遺書。 秘閣所無,有裨時用者,加以厚賞。 乙卯,曲赦梁州,復人田租三歲。 丙辰,詔遷洛人,死葬河南,不得還北。 於是代人南遷者,悉為河南洛陽人。 戊午,詔改長尺大鬥,依《周禮》制度,班之天下。 秋八月,幸西宮。 路見壞塚露棺,駐輦埋之。 乙巳,詔選天下勇士十五萬人為羽林、武賁,以充宿衛。 丁巳,詔諸從兵從征被傷者,皆聽還本。 金墉宮成。 甲子,引群臣歷宴殿堂。 九月,六宮及文武盡遷洛陽。 丙戌,行幸鄴。 丁亥,詔諸墓舊銘記見存昭然為時人所知者,三公及位從公者,去墓三十步。 尚書令仆、九列,十五步。 黃門、五校,十步:各不聽墾殖。 壬辰,遣黃門郎以太牢祭比干墓。 乙未,車駕還宮。 冬十月甲辰,曲赦相州,賜高年爵,恤孤老痼疾各有差。 丙辰,車駕至自鄴。 辛酉,詔州郡舉士。 壬戌,詔諸州牧考屬官為三等之科以聞,將加親覽,以定升降。 詔徐、兗、光、南、青、荊、洛七州嚴纂戎備,應須赴集。 十一月,行幸委粟山。 議定圓丘。 甲申,祀圓丘。 丙戌,大赦。 十二月乙未朔,引見群臣光極堂,宣下品令,為大選之始。 辛酉,以咸陽王禧為長兼太尉,復前南安王楨本爵。 甲子,引見群臣光極堂,班賜冠服。 是歲,高麗、鄧至、吐谷渾等國各遣使朝貢。 第1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北史》
第1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