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第二天我將不得不回到我故鄉的小鎮。 一開始,由於內心的懺悔和歉意,所以覺得很自然我該住在喬的家裡。 後來,我預定好次日返鎮的馬車,到鄱凱特先生家去請過假,心情又起了變化,躊躇不定是不是要住在喬的家裡,於是我編造各種理由為自己開脫,說我應該住在藍野豬飯店。 什麼住在喬家中會帶來許多不便啦;什麼我突如其來地跑去,他們對我的住宿會一無準備啦;什麼我住的地方不能離郝維仙小姐的家過遠,她這個人十分嚴厲,不能使她不高興啦。 天下所有的騙子比起自我欺騙的人來就算不上什麼了,而我就是這樣一個自我編造理由來欺騙自己的人。 我干的就是這麼奇怪的事。 假使我把別人的假幣當作真幣收下來,那是我的無辜所致,不是什麼怪事;現在的問題是我明明知道這是我自己造的假幣,卻騙自己說是真幣。 要是有一個陌生人,表示對我感謝,假裝為了保險起見,替我把鈔票用紙包好,暗中卻抽去鈔票,換上了廢紙,這還情有可原;可問題是我自己包上了一堆廢紙,卻遞給自己當作鈔票! 剛剛決定必須住在藍野豬飯店,在另一個問題上我又猶豫不決了,心頭頗為不安,即我究竟該不該帶著討債鬼去呢?如果帶上這個穿著講究的小跟班,讓他站在藍野豬飯店裡的馬房拱道口顯示他的高統皮靴,那有多麼得意;而且要是這個討債鬼突然出現在那個裁縫鋪裡,準保把那個特拉布所僱的不懂禮貌的小伙計嚇得要死。 不過,從另一方面看,特拉布的小伙計也許會巴結他,表示熱情,把我的一切底細向他揭露;說不定這個小伙計會把我的跟班給轟到街上去,因為我知道他是個輕率魯莽、不顧死活的傢伙。 還有,我的女恩主一旦聽到這件事,也許不會贊成。 前思後想,最後還是決定把討債鬼留在倫敦。 我所乘的是在下午開出的一班馬車,這時正值冬季來臨,所以要到天黑之後兩三個小時才能抵達目的地。 馬車從交叉鑰匙形的旅館招牌那裡開出的時間是二時整,因此我提前了一刻鐘到達開車地點,由討債鬼侍候我上車。 其實,侍候這個詞只是說說而已,如果能夠推托,他是不會侍候我的。 在那個時代,到我們家鄉去的驛車上通常要裝運幾個囚犯送到監獄船去。 我過去常聽人說起這些坐在車頂上面的乘客,而且也不止一次地親眼見到過他們,坐在公路上奔馳的馬車頂上,懸着兩條戴着鐐銬的腿,晃來晃去。 所以,這次赫伯特趕到車站的院子裡為我送行並告訴我今天有幾名罪犯在車上和我同行時,我一點不感到大驚小怪。 不過,一聽到罪犯這個詞我就會不自覺地感到畏縮,其實這早已是陳年往事,也沒有必要再聞之失色。 「漢德爾,和囚犯同車你不在意嗎?」赫伯特問道。 「噢,我不在意。 」 「我看你似乎不喜歡他們,是嗎?」 「我不能裝出喜歡他們,我想你也不會特別喜歡他們吧。 不過我不在意他們。 」 「看,他們來了!」赫伯特說道,「他們從一家小酒吧中出來了。 他們看上去多麼卑鄙下賤啊!」 我猜想這兩個犯人是去請他們的差官喝酒的,因為他們旁邊有一個看守跟着,三個人從酒吧出來都用手擦着嘴巴。 這兩個犯人手上戴着手銬,腿上戴着腳鐐這種鐐銬的樣式我很熟悉。 他們穿的衣服我也很熟悉。 他們的看守帶著兩把手槍,胳肢窩下還夾着一根結結實實的大頭棒,不過他對兩個犯人倒很體貼,讓他們站在他的旁邊,一起看著套馬車;從他的態度上看,這兩個犯人好似暫時還不作正式展出的展品,而他本人則像一位博物館館長。 兩個犯人中有一個比較高些,也比較強壯,但卻穿著一套比較小的囚犯號服。 也許這個世界大會捉弄人,無論對犯人或自由人都一個樣,許多事都神秘莫測。 他的雙臂雙腿就像大大的針插,衣服緊束在身上使身體都變了樣,真令人感到荒謬絶倫。 他那只半睜半閉的眼睛,我一眼便認了出來,這就是那個我在三個快樂的船伕酒店看到的人。 那是個星期六的夜晚,他坐在長靠椅上,用無形的手槍瞄準着我。 第10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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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程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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