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田裡的守望者 內容提要 本書的主人公霍爾頓是個中學生,出身于富裕的中產階級家庭。 他雖只有16歲,但比常人高出一頭,整日穿著風雨衣,戴着鴨舌帽,游遊蕩蕩,不願讀書。 他對學校裡的一切老師、同學、功課、球賽等等,全都膩煩透了,3次被學校開除。 又一個學期結束了,他又因5門功課中4門不及格被校方開除。 他絲毫不感到難受。 在和同房間的同學打了一架後,他深夜離開學校,回到紐約城,但他不敢貿然回家。 當天深夜住進了一家小旅館。 他在旅館裡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裝的男人,有相互噴水、噴酒的男女,他們尋歡作樂,忸怩作態,使霍爾頓感到噁心和驚訝。 他無聊之極,便去夜總會廝混了一陣。 回旅館時,心裡仍覺得十分煩悶,糊里糊塗答應電梯工毛裡斯,讓他叫來了一個妓女。 妓女一到他又緊張害怕,最後按講定的價格給了五塊錢,把她打發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爾頓上街遊蕩,遇見兩個修女,捐了10塊錢。 後來他的女友薩麗去看了場 戲,又去溜冰。 看到薩麗那假情假義的樣子,霍爾頓很不痛快,兩人吵了一場,分了手。 接着霍爾頓獨自去看了場電影,又到酒吧裡和一個老同學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 他走進廁所,把頭伸進盥洗盆裡用冷水浸了一陣,才清醒過來。 可是走出酒吧後,被冷風一吹,他的頭髮都結了冰。 他想到自己也許會因此患肺炎死去,永遠見不着妹妹菲芯了,決定冒險回家和她訣別。 霍爾頓偷偷回到家裡,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 他叫醒菲芯,向她訴說了自己的苦悶和理想。 他對妹妹說,他將來要當一名「麥田裡的守望者」:「有那麼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塊麥田裡做遊戲。 幾千幾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 我呢,就在那混帳的懸崖邊。 我的職務是在那兒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奔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 我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 我整天就幹這樣的事。 我只想當個麥田裡的守望者。 」後來父母回來了,霍爾頓嚇得躲進壁櫥。 等父母去臥室,他急忙溜出家門,到一個他尊敬的老師家中借宿。 可是睡到半夜,他發覺這個老師有可能是個同性戀者,於是隻好偷偷逃出來,到車站候車室過夜。 霍爾頓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唸書了,決定去西部謀生,做一個又聾又啞的人,但他想在臨走前再見妹妹一面,於是託人給她帶去一張便條,約她到博物館的藝術館門邊見面。 過了約定時間好一陣,菲芯終於來了,可是拖着一隻裝滿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 最後,囚對妹妹勸說無效,霍爾頓只好放棄西部之行,帶她去動物園和公園玩了一陣,然後一起回家。 回家後不久,霍爾頓就生了一場大病。 整部小說是以回憶的方式寫的。 作品賞析 《麥田裡的守望者》是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長篇,雖然只有十幾萬字,它卻在美國社會上和文學界產生過巨大影響。 1951年,這部小說一問世,立即引起轟動。 主人公的經歷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強烈共鳴,受到讀者,特別是大中學生的熱烈歡迎。 他們紛紛模仿主人公霍爾頓的裝束打扮,講「霍爾頓式」的語言,因為這部小說道出了他們的心聲,反映了他們的理想、苦悶和願望。 家長們和文學界也對這本書展開廠爭論。 有認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對生活的認識,對醜惡的現實提高警惕,促使他們去選擇一條自愛的道路;成年人通過這本書也可增進對青少年的理解。 可是也有人認為這是一本壞書,主人公讀書不用功,還抽菸、酗酒,搞女人,滿口粗活,張口就「他媽的」,因此應該禁止。 經過30多年來時間的考驗,證明它不愧為美國當代文學中的「現代經典小說」之一。 現在大多數中學和高等學校已把它列為必讀的課外讀物,正如有的評論家說的那樣,它「几乎大大地影響了好幾代美國青年」。 第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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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田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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