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伯珍字文楚,東陽太末人也。 祖、父並郡掾史。 伯珍少孤貧,學書無紙,常以竹箭、箬葉、甘蕉及地上學書。 山水暴出,漂溺宅舍,村鄰皆奔走,伯珍累床而坐,誦書不輟。 叔父璠之與顔延之友善,還祛蒙山立精舍講授,伯珍往從學。 積十年,究尋經史,遊學者多依之。 太守琅邪王曇生、吳郡張淹並加禮闢,伯珍應召便退,如此者凡十二焉。 征士沈儼造膝談論,申以素交。 吳郡顧歡擿出尚書滯義,伯珍詶答,甚有條理,儒者宗之。 好釋氏、老、莊,兼明道術。 歲嘗旱,伯珍筮之,如期而雨。 舉動有禮,過曲木之下,趍而避之。 早喪妻,晚不復重娶,自比曾參。 宅南九里有高山,班固謂之九岩山,後漢龍丘萇隱處也。 山多龍鬚檉柏,望之五采,世呼爲婦人岩。 二年,伯珍移居之,階戶之間,木生皆連理。 門前生梓樹,一年便合抱。 館東石壁,夜忽有赤光洞照,俄爾而滅。 白雀一雙棲其戶牖,論者以爲隱德之感焉。 刺史豫章王闢議曹從事,不就。 家甚貧窶,兄弟四人皆白首相對,時人呼爲「四皓」。 建武四年卒,年八十四。 受業生凡千餘人。 伯珍同郡婁幼瑜字季玉,亦聚徒教授,不應徵闢,彌爲臨川王映所賞異,着禮捃拾三十捲。 沈麟士字雲禎,吳興武康人也。 祖膺期,晉太中大夫。 父虔之,宋樂安令。 麟士幼而俊敏,年七歲,聽叔父岳言玄。 賓散,言無所遺失。 岳撫其肩曰:「若斯文不絶,其在爾乎。 」及長,博通經史,有高尚之心。 親亡,居喪盡禮。 服闋,忌日輒流淚彌旬。 居貧織簾誦書,口手不息,鄉裡號爲織簾先生。 嘗爲人作竹誤傷手,便流淚而還。 同作者謂曰:「此不足損,何至涕零。 」答曰:「此本不痛,但遺體毀傷,感而悲耳。 」嘗行路,鄰人認其所着屐,麟士曰:「是卿屐邪?」即跣而反。 鄰人得屐,送前者還之,麟士曰:「非卿屐邪?」笑而受之。 宋元嘉末,文帝令仆射何尚之抄撰五經,訪舉學士,縣以麟士應選。 不得已至都,尚之深相接。 及至,尚之謂子偃曰:「山藪故多奇士,沈麟士,黃叔度之流也,豈可澄清淆濁邪。 汝師之。 」 麟士嘗苦無書,因游都下,歷觀四部畢,乃嘆曰:「古人亦何人哉。 」少時稱疾歸鄉,不與人物通。 養孤兄子,義着鄉曲。 或勸之仕,答曰:「魚縣獸檻,天下一契。 聖人玄悟,所以每履吉先。 吾誠未能景行坐忘,何爲不希企日損。 」乃作玄散賦以絶世。 太守孔山士闢不應,宗人徐州刺史曇慶、侍中懷文、左率勃來候之,麟士未嘗答也。 隱居余不吳差山,講經教授,從學士數十百人,各營屋宇,依止其側,時爲之語曰:「吳差山中有賢士,開門教授居成市。 」麟士重陸機連珠,每爲諸生講之。 征北張永爲吳興,請麟士入郡。 麟士聞郡後堂有好山水,即戴安道游吳興,因古墓爲山池也。 欲一觀之,乃往停數月。 永欲請爲功曹,麟士曰:「明府德履沖素,留心山谷,是以被褐負杖,忘其疲病。 必欲飾渾沌以蛾眉,冠越客于文冕,走雖不敏,請附高節,有蹈東海死耳,不忍受此黔劓。 」永乃止。 升明末,太守王奐,永明中,中書郎沈約並表薦之,征皆不就。 乃與約書曰:「名者實之賓,本所不庶。 中央無心,空勤南北。 爲惠反凶,將在於斯。 」 麟士無所營求,以篤學爲務,恆憑素幾鼓素琴,不爲新聲。 負薪汲水,並日而食。 守操終老,讀書不倦。 遭火燒書數千卷,年過八十,耳目猶聰明,以反故抄寫,火下細書,復成二三千卷,滿數十篋。 時人以爲養身靜默所致。 制黑蝶賦以寄意。 着周易兩系、莊子內篇訓。 注易經、禮記、春秋、尚書、論語、孝經、喪服、老子要略數十捲。 梁天監元年,與何點同征,又不就。 二年,卒於家,年八十五。 以楊王孫、皇甫謐深達生死而終禮矯俗,乃自爲終制,遺令:「氣絶剔被,取三幅布以覆屍。 及斂,仍移布于屍下,以爲斂服。 反被左右兩際以周上,不複製覆被。 不須沐浴唅珠。 以本裙衫、先着褌,凡二服,上加單衣幅巾履枕,棺中唯此。 依士安用孝經。 既殯不復立靈座,四節及祥,權鋪席于地,以設玄酒之奠。 人家相承漆棺,今不復爾。 亦不須旐。 成服後即葬,作塚令小,後祔更作小塚于濱。 合葬非古也。 塚不須聚土成墳,使上與地平。 王祥終制亦爾。 葬不須軟車、靈舫、魌頭也。 不得朝夕下食。 祭奠之法,至于葬,唯清水一杯。 」子彜奉而行之,州鄉皆稱嘆焉。 阮孝緒字士宗,陳留尉氏人也。 父彥之,宋太尉從事中郎,以清幹流譽。 孝緒七歲出繼從伯胤之,胤之母周氏卒,遺財百餘萬應歸孝緒,孝緒一無所納,盡以歸胤之姊琅邪王晏之母,聞者咸嘆異之。 乳人憐其傳重辛苦,輒竊玉羊金獸等物與之。 孝緒見而駭愕,啓彥之送還王氏。 幼至孝,性沈靜,雖與童兒遊戲,恆以穿池築山爲樂。 年十三,遍通五經。 十五冠而見其父彥之,彥之誡曰:「三加彌尊,人倫之始,宜思自勖,以庇爾躬。 」答曰:「願跡松子于瀛海,追許由於穹谷,庶保促生,以免塵累。 」自是屏居一室,非定省未嘗出戶,家人莫見其面,親友因呼爲居士。 年十六,父喪不服綿纊,雖蔬菜有味亦吐之。 外兄王晏貴顯,屢至其門,孝緒度之必至顛覆,聞其笳管,穿籬逃匿,不與相見。 曾食醬美,問之,雲是王家所得,便吐餐覆醬。 及晏誅,親戚咸爲之懼。 孝緒曰:「親而不黨,何坐之及。 」竟獲免。 梁武起兵圍建鄴,家貧無以爨,僮妾竊鄰人墓樵以繼火。 孝緒知之,乃不食,更令撤屋而炊。 所居以一鹿床爲精舍,以樹環繞。 天監初,御史中丞任昉尋其兄履之,欲造而不敢,望而嘆曰:「其室雖邇,其人甚遠。 」其爲名流所欽尚如此。 自是欽慕風譽者,莫不懷刺斂衽,望塵而息。 殷蕓欲贈以詩,昉曰:「趣舍既異,何必相干。 」蕓乃止。 唯與比部郎裴子野交。 子野薦之尚書徐勉,言其「年十餘歲隨父爲湘州行事,不書官紙,以成親之清白。 論其志行粗類管幼安,比以采章如似皇甫謐」。 天監十二年,詔公卿舉士,秘書監傅照上疏薦之,與吳郡范元琰俱征,並不到。 陳郡袁峻謂曰:「往者天地閉,賢人隱。 今世路已清,而子猶遁,可乎?」答曰:「昔周德雖興,夷、齊不厭薇蕨。 漢道方盛,黃、綺無悶山林。 爲仁由己,何關人世?況仆非往賢之類邪?」初,謝朏及伏暅應徵,天子以爲隱者苟立虛名,以要顯譽,故孝緒與何胤並得遂其高志。 後於鍾山聽講,母王氏忽有疾,兄弟欲召之。 母曰:「孝緒至性冥通,必當自到。 」果心驚而反,鄰里嗟異之。 合藥須得生人參,舊傳鍾山所出。 孝緒躬歷幽險,累日不逢。 忽見一鹿前行,孝緒感而隨後,至一所遂滅,就視,果獲此草。 母得服之遂愈,時皆言其孝感所致。 第28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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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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