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文蹈罪負恩,陛下遲遲舊恩,未忍窮法,方復有尹京赫赫之授。 恐悉心奉國之人于此而息,貪狼恣意,歲月滋甚。 如臣所聞天下議論,仲文恆塵累日月,未見一毫增輝,乃更成形勢,是老王雅也。 古人言,無賞罰,雖堯舜不能爲政。 陛下豈可坐損皇家之重,迷一凡人。 令賈誼、劉向重生,豈不慷慨流涕于聖世邪。 臣昔啓范曄,當時亦懼犯觸之尤,苟是愚懷所挹,政自不能不舒達,所謂「雖九死而不悔」也。 臣謂仲文且外出,若能修改,在職着稱,還亦不難,而得少明國典,粗酬四海之誚。 今愆釁如山,榮任不損,仲文若復有彰大之罪,誰敢以聞。 亦知陛下不能采臣之言,故是臣不能以己之意耳。 又曰: 臣見劉伯龍大慷慨仲文所行,言有人送張幼緒,語人「吾雖得一縣,負錢三十萬。 庾仲遠仍當送至新林,見縛束猶未得解手」。 荀萬秋嘗詣仲文,逢一客姓夏侯,主人問:「有好牛不?」言無。 問:「有好馬不?」又言無,政有佳驢耳。 仲文便答:「甚是所欲。 」客出門。 遂相聞索之。 劉道錫言是仲文所舉,就道錫索嫁女具及祠器,乃當百萬數,猶謂不然。 選令史章龍向臣說,亦嘆其受納之過。 言實得嫁女銅爐,四人舉乃勝,細葛鬥帳等物不可稱數。 在尚書中令奴酤酃酒,利其百十,亦是立台閣所無,不審少簡聖聽不?帝乃可有司之奏,免仲文官,卒於家。 帝錄其宿誠,追贈本官。 子弘遠。 弘遠字士操,清實有士譽。 仕齊爲江州長史。 刺史陳顯達舉兵敗,斬于朱雀航。 將刑,索帽着之,曰:「子路結纓,吾不可以不冠而死。 」謂看者曰:「吾非賊,乃是義兵,爲諸君請命耳。 陳公太輕事,若用吾言,天下將免塗炭。 」弘遠子子曜年十四,抱持父乞代命,遂並殺之。 仲文從弟徽之位御史中丞。 徽之子漪,齊邵陵王記室。 漪子仲容。 仲容字子仲,幼孤,爲叔父泳所養。 及長,杜絶人事,專精篤學,晝夜手不輟卷。 初爲安西法曹行參軍,泳時貴顯,吏部尚書徐勉擬泳子晏嬰爲宮僚。 泳泣曰:「兄子幼孤,人才粗可,願以晏嬰所忝回用之。 」勉許焉。 轉仲容爲太子舍人,遷安成王主簿。 時平原劉峻亦爲府佐,並以強學爲王所禮接。 後爲永康、錢唐、武康令,並無績,多被推劾。 久之,除安成王中記室。 當出隨府,皇太子以舊恩降餞,賜詩曰:「孫生陟陽道,吳子朝歌縣,未若樊林舉,置酒臨華殿。 」時輩榮之。 後爲尚書左丞,坐推糾不直免官。 仲容博學,少有盛名,頗任氣使酒,好危言高論,士友以此少之。 唯與王籍、謝幾卿情好相得,二人時亦不調,遂相追隨,誕縱酣飲,不持檢操。 遇太清亂,游會稽卒。 仲容抄子書三十捲,諸集三十捲,衆家地理書二十捲,列女傳三卷,文集二十捲,並行于代。 顧琛字弘瑋,吳郡吳人,晉司空和之曾孫也。 祖履之,父惔,並爲司徒左西曹掾。 琛謹確不尚浮華,起家州從事、駙馬都尉,累遷尚書庫部郎。 元嘉七年,文帝遣到彥之經略河南,大敗,悉委棄兵甲,武庫爲之空虛。 文帝宴會,有歸化人在座,上問琛庫中仗猶有幾許?琛詭辭答有十萬人仗。 舊庫仗秘不言多少,上既發問,追悔失言。 及琛詭對,上甚善之。 尚書寺門有制,八坐以下門生隨入者各有差,不得雜以人士。 琛以宗人顧碩寄尚書張茂度門名,而與顧碩同席坐。 明年坐譴出,免中正。 凡尚書官大罪則免,小罪譴出,譴出者百日無代人,聽還本職。 琛仍爲彭城王義康所請,再補司徒錄事參軍。 十五年,出爲義興太守。 初,義康請琛入府,欲委以腹心,琛不能承事劉湛,故尋見斥外。 十九年,徙東陽太守,欲使琛防守彭城王義康,固辭忤旨,廢黜還家積年。 及元兇弒立,分會稽五郡置州,以隨王誕爲刺史,即以琛爲會稽太守。 誕起義,加冠軍將軍。 事平,遷吳興太守。 孝建元年,爲吳郡太守,以起義功,封永新縣五等侯。 大明元年,吳縣令張闓坐居母喪無禮,下廷尉,錢唐令沈文秀判劾違謬,應坐被彈。 琛宣言于衆,「闓被劾之始,屢相申明」。 又云「當啓文秀留縣」。 孝武聞之大怒,謂琛賣惡歸上,免官。 琛母老仍停家。 琛及前西陽太守張牧並事司空竟陵王誕,誕反,遣客陸延稔齎書板琛及子弟官。 時孝武以琛素結事誕,或有異志,遣信就吳郡太守王曇生誅琛父子。 會延稔先至,琛等即執斬之,遣二子送延稔首啓聞。 孝武所遣誅琛使其日亦至而獲免。 琛母孔氏時年百餘歲,晉安帝隆安初,琅邪王廞于吳中作亂,以女爲貞烈將軍,悉以女人爲官屬,以孔氏爲司馬。 及孫恩亂後,東土饑荒,人相食,孔氏散家糧以振邑裡,得活者甚衆,生子皆以孔爲名焉。 琛仍爲吳興太守,明年坐郡人多翦錢及盜鑄免官。 歷位都官尚書。 廢帝即位,爲吳郡太守。 初,琛景平中爲朝請,假還東,日晚至方山。 于時商旅數十船,悉泊岸側,有一人玄衣介幘,執鞭屏諸船云:「顧吳郡部伍尋至,應泊此岸。 」於是諸船各東西。 俄有一假裝至,事力甚寡,仍泊向處,人問:「顧吳郡早晚至?」船人答:「無顧吳郡。 」又問:「何船?」曰:「顧朝請耳。 」莫不驚怪。 琛意竊知爲善征,因誓之曰:「若得郡,當於此立廟。 」至是果爲吳郡,乃立廟方山,號白馬廟雲。 明帝泰始初,與四方同反。 兵敗,奉母奔會稽,台軍既至,歸降,後爲員外常侍、中散大夫。 卒。 次子寶先,大明中,爲尚書水部郎。 先是,琛爲左丞荀萬秋所劾,及寶先爲郎,萬秋猶在職,自陳不拜。 孝武詔曰:「敕違糾慢,憲司之職,若有不公,自當更有厘改。 而自頃劾無輕重,輒致私絶,此風難長,主者嚴爲其科。 」先是宋世江東貴達者,會稽孔季恭子靈符、吳興丘深之及琛,吳音不變。 深之字思玄,吳興烏程人,位侍中、都官尚書,卒於太常。 顧覬之字偉仁,吳郡吳人也。 高祖謙字公讓,晉平原內史陸機姊夫。 祖崇,大司農。 父黃老,司徒左西曹掾。 覬之爲謝晦衛軍參軍,晦愛其雅素,深相知待。 歷位尚書都官郎。 殷、劉隙着,覬之不欲與殷景仁久接,乃辭腳疾免歸。 每夜常于床上行腳,家人竊異之而莫曉其意。 及義康徙廢,朝廷多受禍。 覬之竟免。 後爲山陰令。 山陰劇邑三萬戶,前後官長晝夜不得休,事猶不舉。 覬之禦繁以約,縣用無事。 晝日垂簾,門階閒寂,自宋世爲山陰,務簡而事理,莫能尚也。 後爲尚書吏部郎。 嘗于文帝坐論江東人物,言及顧榮,袁淑謂覬之曰:「卿南人怯懦,豈辦作賊。 」覬之正色曰:「卿乃復以忠義笑人。 」淑有愧色。 孝建中,爲湘州刺史,以政績稱。 大明元年,征守度支尚書,轉吏部尚書。 時沛郡相縣唐賜往比村彭家飲酒還,因得病,吐蠱二十餘物。 賜妻張從賜臨終言,死後親刳腹,五藏悉糜碎。 郡縣以張忍行刳剖,賜子副又不禁止。 論妻傷夫,五歲刑,子不孝父母,子棄市。 並非科例。 三公郎劉勰議:「賜妻痛遵往言,兒識謝及理,考事原心,非在忍害,謂宜哀矜。 」覬之議:「以妻子而行忍酷,不宜曲通小情,謂副爲不孝,張同不道。 」詔如覬之議。 第14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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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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