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子爲妻弟謝晦薦達,爲尚書左丞,出補臨川內史。 車騎將軍王弘稱伯子「沈重不華,有平陽侯之風」。 伯子常自矜藉蔭之美,謂弘曰:「天下膏粱,唯使君與下官耳,宣明之徒不足數也。 」遷散騎常侍,又上表曰:「百官位次,陳留王在零陵王上,臣愚竊以爲疑。 昔武王克殷,封神農後於焦,黃帝后于祝,帝堯後於薊,帝舜後於陳,夏後後於杞,殷後於宋。 杞、陳並爲列國,而薊、祝、焦無聞。 斯則褒崇所承,優於遠代之顯驗也。 是以春秋次序諸侯,宋居杞、陳之上,考之近代,事亦有征。 晉泰始元年,詔賜山陽公劉康子弟一人爵關內侯,衛公姬署、宋侯孔紹子弟一人駙馬都尉。 又泰始三年,太常上言博士劉嘉等議,稱衛公署于大晉在三恪之數,應降稱侯。 臣以爲零陵王位宜在陳留之上。 」從之。 爲御史中丞,蒞職勤恪,有匪躬之稱。 立朝正色,衆咸憚之。 凡所奏劾,莫不深相訶毀,或延及祖禰,示其切直。 又頗雜嘲戲,故世人以此非之。 補司徒左長史,卒於東陽太守。 文集傳于世。 子赤松,爲尚書右丞,以徐湛之黨,爲元兇所殺。 伯子族弟昶字茂祖,與伯子絶服,元嘉初,以文義至中書郎。 昶子萬秋。 萬秋字元寶,亦用才學自顯。 昶見釋慧琳,謂曰:「昨萬秋對策,欲以相示。 」答曰:「此不須看。 若非先見而答,貧道不能爲;若先見而答,貧道奴皆能爲。 」昶曰:「此將不傷道德耶?」答曰:「大德所以不德。 」乃相對笑,竟不看焉。 萬秋孝武初爲晉陵太守,坐于郡立華林合,置主衣、主書,下獄免。 前廢帝末,爲御史中丞,卒官。 徐廣字野人,東莞姑幕人也。 父藻,都水使者。 兄邈,太子前衛率。 家世好學,至廣尤精。 百家數術,無不研覽。 家貧,未嘗以産業爲意,妻中山劉謐之女忿之,數以相讓,廣終不改。 如此十數年,家道日弊,遂與廣離。 後晉孝武帝以廣博學,除爲秘書郎,校書秘閣,增置職僚。 隆安中,尚書令王珣舉爲祠部郎。 李太后崩,廣議服曰:「太皇太后名位既正,體同皇極,理製備盡,情禮彌申。 陽秋之義,母以子貴。 既稱夫人,禮服從正。 故成風顯夫人之號,文公服三年之喪,子于父之所生,體尊義重。 且禮祖不厭孫,固宜遂服無屈。 而緣情立制,若嫌明文不存,則疑斯從重。 謂應同於爲祖母后,齊衰三年。 」時從其議。 及會稽王世子元顯錄尚書,欲使百僚致敬,台內使廣立議,由是內外並執下官禮,廣常爲愧恨。 義熙初,宋武帝使撰車服儀注,仍除鎮軍諮議參軍,領記室,封樂成縣五等侯。 轉員外散騎常侍,領着作郎。 二年,尚書奏廣撰成晉史。 六年,遷驍騎將軍。 時有風雹爲災,廣獻言武帝,多所勸勉。 又轉大司農,領着作郎,遷秘書監。 初,桓玄篡位,安帝出宮,廣陪列悲慟,哀動左右。 及武帝受禪,恭帝遜位,廣又哀感,涕泗交流。 謝晦見之,謂曰:「徐公將無小過。 」廣收淚答曰:「身與君不同,君佐命興王,逢千載嘉運。 身世荷晉德,眷戀故主。 」因更歔欷。 永初元年,詔除中散大夫。 廣言墳墓在晉陵丹徒,又生長京口,息道玄忝宰此邑,乞隨之官,歸終桑梓。 許之,贈賜甚厚。 性好讀書,年過八十,猶歲讀五經一遍。 元嘉二年卒。 廣所撰晉紀四十二卷,義熙十二年成,表上之。 又有答禮問百餘條,行于世。 時有高平郗紹亦作晉中興書,數以示何法盛。 法盛有意圖之,謂紹曰:「卿名位貴達,不復俟此延譽。 我寒士,無聞于時,如袁宏、干寶之徒,賴有着述,流聲于後。 宜以爲惠。 」紹不與。 至書成,在齋內廚中,法盛詣紹,紹不在,直入竊書。 紹還失之,無復兼本,於是遂行何書。 徐豁字萬同,廣兄子也。 父邈,晉太子前衛率。 豁宋永初初,爲尚書左丞、山陰令,精練法理,爲時所推。 元嘉初,爲始興太守,表陳三事。 文帝嘉之,賜絹二百匹,谷一千斛。 徙廣州刺史,未拜卒。 鄭鮮之字道子,滎陽開封人,魏將作大匠渾之玄孫也。 祖襲,大司農,經爲江乘令,因居縣境。 父遵,尚書郎。 鮮之下帷讀書,絶交遊之務。 初爲桓偉輔國主簿。 先是,兗州刺史滕恬爲丁零翟遼所沒,屍喪不反。 恬子羡仕宦不廢,論者嫌之。 桓玄在荊州,使群僚博議。 鮮之議曰:「名教大極,忠孝而已。 至乎變通抑引,每事輒殊。 本而尋之,皆求心而遺蹟。 跡之所乘,遭遇或異。 故聖人或就跡以助教,或因跡以成罪,屈申與奪,難可等齊,舉其阡陌,皆可終言矣。 天可逃乎?而伊尹廢君;君可脅乎?而鬻拳見善;忠可愚乎?而箕子同仁。 自此以還,殊實而齊聲,異譽而等美者,不可勝言。 今如滕羡情事者,或終身隱處,不關人事,或升朝理務,無譏前哲。 通滕者則以無譏爲證,塞滕者則以隱處爲美。 折其兩中,則異同之情可見矣。 夫聖人立教,猶言有禮無時,君子不行。 有禮無時,政以事有變通,不可宗一故耳。 」 宋武帝起義兵,累遷御史中丞。 性剛直,甚得司直之體。 外甥劉毅權重當時,朝野莫不歸附,鮮之盡心武帝,獨不屈意于毅,毅甚恨焉。 以與毅舅甥制不相糾,使書侍御史丘洹奏彈毅輒宥傳詔羅道盛。 詔無所問。 時新制,長吏以父母疾去官,禁錮三年。 山陰令沈叔任父疾去職,鮮之因此上議曰:「今省父母之疾而加以罪名,悖義疾理,莫此爲大。 謂宜從舊,于義爲允。 」從之。 於是自二品以上,父母及爲祖父母后者,墳墓崩毀及疾病,族屬輒去,並不禁錮。 劉毅當鎮江陵,武帝會于江寧,朝士畢集。 毅素好摴蒱,於是會戲。 帝與毅斂局各得其半,積錢隱人,毅呼帝並之。 先擲得雉,帝甚不悅,良久乃答之,四坐傾屬。 既擲得盧,毅意大惡,謂帝曰:「知公不以大坐席與人。 」鮮之大喜,徒跣繞床大叫,聲聲相續,毅甚不平,謂之曰:「此鄭君何爲者?」無復甥舅之敬。 帝少事戎旅,不經涉學,及爲宰相,頗慕風流。 時或談論,人皆依違不敢難。 鮮之難必切至,未嘗寬假。 與帝言,要須帝理屈,然後置之。 帝有時慚恧變色,感其輸情,時人謂爲「格佞」。 十二年,武帝北伐,以爲右長史。 鮮之曾祖晉江州長史哲墓在開封,求拜省,帝以騎送之。 及入咸陽,帝遍視阿房、未央故地,淒愴動容,問鮮之秦、漢所以得喪。 鮮之具以賈誼過秦對。 帝曰:「及子嬰而亡,已爲晚矣。 然觀始皇爲人,智足見是非,所任不得人,何也?」答曰:「夫佞言似忠,奸言似信,中人以上,乃可語上。 始皇未及中人,所以暗於識士。 」前至渭濱,帝復嘆曰:「此地甯復有呂望邪?」鮮之曰:「昔葉公好龍而真龍見,燕昭市骨而駿足至。 明公以旰食待士,豈患海內無人。 」帝稱善者久之。 第13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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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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