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加散騎常侍,爲尚書兼司空,與右仆射袁湛授宋公九錫,隨軍到洛陽。 武帝還彭城,與泰登城。 泰有足疾,特命乘輿。 泰好酒,不拘小節,通率任心。 雖公坐,笑言不異私室,武帝甚賞愛之。 然短於爲政,故不得在政事官。 武帝受命,議建國學,以泰領國子祭酒,泰上表陳獎進之道。 時學竟不立。 又言事者多以錢貨減少,國用不足,欲更造五銖。 泰又諫曰: 臣聞爲國拯弊,莫若務本。 「百姓不足,君孰與足」,未有人貧而國富,本不足而末有餘者也。 故囊漏貯中,識者不吝,反裘負薪,存毛實難。 王者不言有無,諸侯不說多少,食祿之家,不與百姓爭利。 故拔葵所以明政,織蒲謂之不仁。 是以貴賤有章,職分無爽。 今之所憂,在農人尚寡,倉廩未充,轉運無已,資食者衆,家無私積,難以禦荒耳。 夫貨存貿易,不在少多,昔日之貴,今者之賤,彼此共之,其揆一也。 但令官人均通,則無患不足。 若使必資貨廣以收國用者,則龜貝之屬,自古所行。 尋銅之爲器,在用也博矣,鍾律所通者遠,機衡所揆者大,夏鼎負圖,實冠衆瑞,晉鐸呈象,亦啓休征。 器有要用,則貴賤同資,物有適宜,則家國共急。 今毀必資之器,而爲無施之錢,于貨則功不補勞,在用則君人俱困,校之以實,損多益少。 伏願思可久之道,探欲速之情,弘山海之納,擇芻牧之說。 景平初,加位特進,明年致仕,解國子祭酒。 少帝在位,多諸愆失,泰上封事極諫。 少帝雖不能納,亦不加譴。 徐羡之、傅亮等與泰素不平,及廬陵王義真、少帝見害,泰謂所親曰:「吾觀古今多矣,未有受遺顧托,而嗣君見殺,賢王嬰戮者也。 」元嘉二年,泰表賀元正並陳旱災,多所獎勸。 拜表遂輕舟游東陽,任心行止,不關朝廷。 有司劾奏之,文帝不問。 時文帝雖當陽親覽,而羡之等猶執重權,泰覆上表論得失,言及執事。 諸子禁之,表竟不奏。 三年,羡之伏誅,進位侍中、左光祿大夫、國子祭酒,領江夏王師,特進如故。 上以泰先朝舊臣,恩禮甚重。 以有腳疾,宴見之日,特聽乘輿到坐。 所陳時事,上每優容之。 其年秋,旱蝗,又上表言:「有蝗之處,縣官多課人捕之,無益於枯苗,有傷于殺害。 又女人被宥,由來尚矣,謝晦婦女猶在尚方,匹婦一至,亦能有所感激。 」書奏,上乃原謝晦婦女。 時司徒王弘輔政,泰謂弘曰:「彭城王,帝之次弟,宜征還入朝,共參朝政。 」弘納其言。 時旱災未已,加以疾疫,泰又上表有所勸誡。 泰博覽篇籍,好爲文章,愛獎後生,孜孜無倦。 撰古今善言二十四篇及文集傳于世。 暮年事佛甚精,于宅西立只洹精舍。 五年卒。 初議贈開府,殷景仁曰:「泰素望不重,不可擬議台司。 」竟不果。 及葬,王弘撫棺哭曰:「君生平重殷鐵,今以此爲報。 」追贈車騎將軍,諡曰宣侯。 第四子曄最知名。 曄字蔚宗,母如廁産之,額爲磚所傷,故以磚爲小字。 出繼從伯弘之,後襲封武興縣五等侯。 少好學,善爲文章,能隷書,曉音律。 爲秘書丞,父憂去職。 服闋,爲征南大將軍檀道濟司馬,領新蔡太守。 後爲尚書吏部郎。 元嘉九年,彭城太妃薨,將葬,祖夕,僚故並集東府,曄與司徒左西屬王深及弟司徒祭酒廣夜中酣飲,開北牖聽輓歌爲樂。 彭城王義康大怒,左遷宣城太守。 不得志,乃刪衆家後漢書爲一家之作,至于屈伸榮辱之際,未嘗不致意焉。 遷長沙王義欣鎮軍長史。 兄暠爲宜都太守,嫡母隨暠在官亡,報之以疾,曄不時奔赴。 及行,又攜伎妾自隨,爲御史中丞劉損所奏。 文帝愛其才,不罪也。 服闋,累遷左衛將軍、太子詹事。 曄長不滿七尺,肥黑,禿眉鬢,善彈琵琶,能爲新聲。 上欲聞之,屢諷以微旨,曄僞若不曉,終不肯爲。 上嘗宴飲勸適,謂曄曰:「我欲歌,卿可彈。 」曄乃奉旨。 上歌既畢,曄亦止弦。 初,魯國孔熙先博學有從橫才志,文史星算,無不兼善,爲員外散騎侍郎,不爲時知,久不得調。 初,熙先父默之爲廣州刺史,以臓貨下廷尉,大將軍彭城王義康保持之,故免。 及義康被黜,熙先密懷報效,以曄意志不滿,欲引之,無因進說。 曄甥謝綜雅爲曄所知,熙先藉嶺南遺財,家甚富足,乃傾身事綜。 始與綜諸弟共博,故爲拙行,以物輸之,情意稍款。 綜乃引熙先與曄戲,熙先故爲不敵,前後輸曄物甚多。 曄既利其財寶,又愛其文藝,遂與申莫逆之好。 熙先始以微言動曄,曄不回。 曄素有閨庭論議,朝野所知,故門冑雖華,而國家不與姻,以此激之曰:「丈人若謂朝廷相待厚者,何故不與丈人婚,爲是門戶不得邪?人作犬豕相遇,而丈人欲爲之死,不亦惑乎。 」曄默然不答,其意乃定。 時曄與沈演之並爲上所知待,每被見多同,曄若先至,必待演之,演之先至,常獨被引,曄又以此爲怨。 曄累經義康府佐,見待素厚,及宣城之授,意好乖離。 綜爲義康大將軍記室參軍,隨鎮豫章。 綜還,申義康意于曄,求解晚隙,復敦往好。 曄既有逆謀,欲探時旨,乃言于上曰:「臣歷觀前史二漢故事,諸蕃王政以妖詛幸災,便正大逆之罰。 況義康奸心釁跡,彰着遐邇,而至今無恙,臣竊惑焉。 且大梗常存,將成亂階。 」上不納。 熙先素善天文,云:「文帝必以非道晏駕,當由骨肉相殘。 江州應出天子。 」以爲義康當之。 綜父述亦爲義康所遇,綜弟約又是義康女夫,故文帝使綜隨從南上。 既爲熙先獎說,亦有酬報之心。 廣州人周靈甫有家兵部曲,熙先以六十萬錢與之,使于廣州合兵。 靈甫一去不反。 大將軍府史仲承祖,義康舊所信念,屢銜命下都,亦潛結腹心,規有異志。 聞熙先有誠,密相結納。 丹陽尹徐湛之素爲義康所愛,雖爲舅甥,恩過子弟,承祖因此結事湛之,告以密計。 承祖南下,申義康意于蕭思話及曄,云:「本欲與蕭結婚,恨始意不果。 與範本情不薄,中間相失,傍人爲之耳。 」 有法略道人先爲義康所養,粗被知待。 又有王國寺法靜尼出入義康家內,皆感激舊恩,規相拯拔,並與熙先往來。 使法略罷道。 法略本姓孫,改名景玄,以爲臧質寧遠參軍。 熙先善療病兼能診脈,法靜尼妹夫許耀領隊在台,宿衛殿省,嘗有疾,因法靜尼就熙先乞療得損,因成周旋。 熙先以耀膽干,因告逆謀,耀許爲內應。 豫章胡藩子遵世與法靜甚款,亦密相酬和。 法靜尼南上,熙先遣婢采藻隨之,付以箋書,陳說圖讖。 法靜還,義康餉熙先銅匕銅鑷袍段棋奩等物。 熙先慮事泄,酖采藻殺之。 湛之又謂曄等:「臧質見與異常,質與蕭思話款密,二人並受大將軍眷遇,必無異同,不憂兵力不足,但當勿失機耳。 」乃備相署置:湛之爲撫軍將軍、揚州刺史,曄中軍將軍、南徐州刺史,熙先左衛將軍。 其餘皆有選擬。 凡素所不善及不附義康者,又有別簿,併入死目。 熙先使弟休先豫爲檄文,言賊臣趙伯符肆兵犯蹕,禍流儲宰,乃奉戴義康。 又以既爲大事,宜須義康意旨,乃作義康與湛之書,宣示同黨。 第13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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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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