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台建,遷尚書右仆射,領吏部,時年二十八。 多所引進。 時客有姓譚者,詣儉求官,儉謂曰:「齊桓滅譚,那得有君?「答曰:「譚子奔莒,所以有仆。 」儉賞其善據,卒得職焉。 高帝嘗從容謂儉曰:「我今日當以青溪爲鴻溝。 」對曰:「天應人順,庶無楚、漢之事。 」 時朝儀草創,衣服制則,未有定准,儉議曰:「漢景六年,梁王入朝,中郎謁者金貂出入殿門。 左思魏都賦雲‘藹藹列侍,金貂齊光’,此藩國侍臣有貂之明文。 晉百官表雲‘太尉參軍四人,朝服武冠’,此又宰府之明文。 」又疑百僚敬齊公之禮,儉又曰:「晉王受命,勸進雲,‘沖等眷眷’,稱名則應盡禮。 」而世子禮秩未定,儉又曰:「春秋曹世子來朝,待以上公之禮,下其君一等。 今齊公九命,禮冠列蕃,世子亦宜異數。 」並從之。 世子鎮石頭城,仍以爲世子宮,儉又曰:「魯有靈光殿,漢之前例也。 聽事爲崇光殿,外齋爲宣德殿,以散騎常侍張緒爲世子詹事,車服悉依東宮制度。 」 高帝踐阼,與儉議佐命功臣,從容謂曰:「卿謀謨之功,莫與爲二,卿止二千戶,意以爲少。 趙充國猶能自舉西零之任,況卿與我情期異常。 」儉曰:「昔宋祖創業,佐命諸公,開國不過二千,以臣比之,唯覺超越。 」上笑曰:「張良辭侯,何以過此。 」 建元元年,改封南昌縣公。 時都下舛雜,且多姦盜,上欲立符伍,家家以相檢括。 儉諫曰:「京師翼翼,四方是湊,必也持符,於事既煩,理成不曠,謝安所謂‘不爾何以爲京師’。 」乃止。 是歲,有司奏定郊殷之禮,儉以爲宜以今年十月殷祭宗廟,自此以後,五年再殷祭。 二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即以其日還祭明堂;又用次辛饗祀北郊,而並無配。 從之。 明年轉左仆射,領選如故。 初,宋明帝紫極殿珠簾綺柱,飾以金玉,江左所未有,高帝欲以其材起宣陽門,儉與褚彥回及叔父僧虔連名表諫,上手詔酬納。 宋世,宮門外六門城設竹籬,是年初,有發白虎樽言「白門三重門,竹籬穿不完」。 上感其言,改立都牆。 儉又諫,上答曰:「吾欲後世無以加也。 」朝廷初基,制度草創,儉問無不決。 上每曰:「詩云‘惟岳降神,生甫及申’,今天爲我生儉也。 」其年固請解選,見許。 帝幸樂游宴集,謂儉曰:「卿好音樂,孰與朕同?」儉曰:「沐浴唐風,事兼比屋,亦既在齊,不知肉味。 」帝稱善。 後幸華林宴集,使各效伎藝。 褚彥回彈琵琶,王僧虔、柳世隆彈琴,沈文季歌子夜來,張敬兒舞。 儉曰:「臣無所解,唯知誦書。 」因跪上前誦相如封禪書。 上笑曰:「此盛德之事,吾何以堪之。 」後上使陸澄誦孝經,起自「仲尼居」,儉曰:「澄所謂博而寡要。 臣請誦之。 」乃誦君子之事上章。 上曰:「善,張子布更覺非奇也。 」於是王敬則脫朝服袒,以絳糾髻,奮臂拍張,叫動左右。 上不悅曰:「豈聞三公如此。 」答曰:「臣以拍張,故得三公,不可忘拍張。 」時以爲名答。 儉尋以本官領太子詹事,加兵三百人。 時皇太子妃薨,左衛將軍沈文季經爲宮臣,未詳服不。 儉議曰:「漢、魏以來,宮僚先備臣隷之節,具體在三。 存既盡敬,亡豈無服?昔庾翼喪妻,王允、滕含猶謂府吏宜有小君之服,況臣節之重。 宜依禮爲舊君之妻齊衰三月而除。 」上崩,遺詔以儉爲侍中、尚書令、鎮軍。 每上朝,令史恆有三五十人隨上,諮事辯析,未嘗壅滯。 褚彥回時爲司徒、錄尚書,笑謂儉曰:「觀令判斷甚樂。 」儉曰:「所以得厝私懷,實由稟明公不言之化。 」武帝即位,給班劍二十人,進號衛將軍,掌選事。 時有司以前代嗣位,或仍前郊年,或別爲郊始,晉、宋以來,未有畫一。 儉議曰:「晉明帝太寧三年南郊,其年九月崩;成帝即位,明年改元,亦郊。 簡文咸安二年南郊,其年七月崩;孝武即位,明年改元,亦郊。 宋元嘉三十年正月南郊,二月崩;孝武嗣位,明年亦郊。 此二代明例,差可依放。 今聖明系業,幽顯宅心,言化則頻郊非嫌,語事則元號初改,禋燎登配,孝敬兼遂。 謂明年正月宜饗祀二郊,虔祭明堂。 自茲以後,依舊間歲。 」有司又以明年正月上辛應南郊,而立春在上辛後,郊在立春前爲疑。 儉曰:「宋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丑南郊,其月十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南郊,其月八日立春,此近世明例也。 」並從之。 永明二年,領丹陽尹。 三年,領國子祭酒,又領太子少傅。 舊太子敬二傅同,至是朝議接少傅以賓友禮。 宋時國學頽廢,未暇修復,宋明帝泰始六年,置總明觀以集學士,或謂之東觀,置東觀祭酒一人,總明訪舉郎二人;儒、玄、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十人,其餘令史以下各有差。 是歲,以國學既立,省總明觀,于儉宅開學士館,以總明四部書充之。 又詔儉以家爲府。 四年,以本官領吏部。 先是宋孝武好文章,天下悉以文采相尚,莫以專經爲業。 儉弱年便留意三禮,尤善春秋,發言吐論,造次必于儒教,由是衣冠翕然,並尚經學,儒教於此大興。 何承天禮論三百卷,儉抄爲八帙,又別抄條目爲十三卷。 朝儀舊典,晉、宋來施行故事,撰次諳憶,無遺漏者。 所以當朝理事,斷決如流。 每博議引證,先儒罕有其例,八坐丞郎,無能異者。 令史諮事,賓客滿席,儉應接銓序,傍無留滯。 十日一還,監試諸生,巾卷在庭,劍衛令史,儀容甚盛。 作解散幘,斜插簪,朝野慕之,相與放效。 儉常謂人曰,「江左風流宰相,惟有謝安」,蓋自況也。 武帝深委仗之,士流選用,奏無不可。 五年,儉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固讓。 六年,重申前命。 先是詔儉三日一還朝,尚書令史出外諮事,上以往來煩數,詔儉還尚書下省,月聽十日出外。 儉啓求解選,上不許。 七年,乃上表固請,見許,改領中書監,參掌選事。 其年疾,上親臨視。 薨,年三十八。 詔衛軍文武及台所給兵仗,悉停侍葬。 又詔追贈太尉,加羽葆、鼓吹,增班劍爲六十人,葬禮依太宰文簡公褚彥回故事。 諡文憲公。 儉寡嗜欲,唯以經國爲務,車服塵素,家無遺財。 手筆典裁,爲當時所重。 少便有宰臣之志,賦詩云:「稷契匡虞夏,伊呂翼商周。 」及生子,字曰玄成,取仍世作相之義。 撰古今喪服集記並文集,並行于世。 梁武帝受禪,詔爲儉立碑,降爵爲侯。 儉弟遜,宋升明中爲丹陽丞,告劉彥節事,不蒙封賞。 建元初,爲晉陵太守,有怨言。 儉慮爲禍,因褚彥回啓聞,中丞陸澄依事舉奏。 詔以儉竭誠佐命,特降刑書宥遜,遠徙永嘉郡,于道伏誅。 長子騫嗣。 第9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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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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