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倫妻,河東柳氏女也,少有風訓。 大業末,倫為渭源令。 屬薛舉之亂,縣城為賊所陷,倫遇害。 柳時年四十,有二女及兒婦三人,皆有美色。 柳氏謂之曰:「我輩遭逢禍亂,汝父已死,我自念不能全汝。 我門風有素,義不受辱于群賊,我將與汝等同死,如何?」其女等皆垂泣曰:「唯母所命。 」柳氏遂自投于井,其女及婦相繼而下,皆重死於井中。 ○趙元楷妻 趙元楷妻者,清河崔氏之女也。 父儦,在《文學傳》。 家有素范,子女皆遵禮度。 元楷父為仆射,家富於財,重其門望,厚禮以聘之。 元楷甚敬崔氏,雖在宴私,不妄言笑,進止容服,動合禮儀。 化及之反也,元楷隨至河北,將歸長安。 至滏口,遇盜攻掠,元楷僅以身免。 崔氏為賊所拘,賊請以為妻,崔氏謂賊曰:「我士大夫女,為仆射子妻,今日破亡,自可即死。 遣為賊婦,終必不能。 」群賊毀裂其衣,形體悉露,縛于床簀之上,將凌之。 崔氏懼為所辱,詐之曰:「今力已屈,當聽處分,不敢相違,請解縛。 」賊遽釋之。 崔因著衣,取賊佩刀,倚樹而立曰:「欲殺我,任加刀鋸。 若覓死,可來相逼!」賊大怒,亂射殺之。 元楷後得殺妻者,支解之,以祭崔氏之柩。 史臣曰:夫稱婦人之德,皆以柔順為先,斯乃舉其中庸,未臻其極者也。 至于明識遠圖,貞心峻節,志不可奪,唯義所在,考之圖史,亦何世而無哉!蘭陵主質邁寒松,南陽主心逾匪石、洗媼孝女之忠壯,崔、馮二母之誠懇,足使義勇慚其志烈,蘭玉謝其貞芳。 襄城、華陽之妃,裴倫、元楷之婦,時逢艱阻,事乖好合,甘心同穴,顛沛靡它,志勵冰霜,言逾皎日,雖《詩》詠共姜之自誓,《傳》述伯姬之守死,其將復何以加焉! 列傳第四十六 ○東夷 ○高麗 高麗之先,出自夫余。 夫余王嘗得河伯女,因閉于室內,為日光隨而照之,感而遂孕,生一大卵,有一男子破殻而出,名曰硃蒙。 夫余之臣以硃蒙非人所生,咸請殺之,王不聽。 及壯,因從獵,所獲居多,又請殺之。 其母以告硃蒙,硃蒙棄夫余東南走。 遇一大水,深不可越。 硃蒙曰:「我是河伯外孫,日之子也。 今有難,而追兵且及,如何得渡?」於是魚鱉積而成橋,硃蒙遂渡,追騎不得濟而還。 硃蒙建國,自號高句麗,以高為氏。 硃蒙死,子閭達嗣。 至其孫莫來興兵,遂並夫余。 至裔孫位宮,以魏正始中入寇西安平,毌丘儉拒破之。 位宮玄孫之子曰昭列帝,為慕容氏所破,遂入丸都,焚其宮室,大掠而還。 昭列帝后為百濟所殺。 其曾孫璉,遣使後魏。 璉六世孫湯,在周遣使朝貢,武帝拜湯上開府、遼東郡公、遼東王。 高祖受禪,湯復遣使詣闕,進授大將軍,改封高麗王。 歲遣使朝貢不絶。 其國東西二千里,南北千餘里。 都于平壤城,亦曰長安城,東西六里,隨山屈曲,南臨浿水。 復有國內城、漢城,並其都會之所,其國中呼為「三京」。 與新羅每相侵奪,戰爭不息。 官有太大兄,次大兄,次小兄,次對盧,次意侯奢,次烏拙,次太大使者,次大使者,次小使者,次褥奢,次翳屬,次仙人,凡十二等。 復有內評、外評、五部褥薩。 人皆皮冠,使人加插鳥羽。 貴者冠用紫羅,飾以金銀。 服大袖衫,大口袴,素皮帶,黃革屨。 婦人裙襦加襈。 兵器與中國略同。 每春秋校獵,王親臨之。 人稅布五匹,谷五石。 遊人則三年一稅,十人共細布一匹,租戶一石,次七斗,下五斗。 反逆者縛之於柱,爇而斬之,籍沒其家。 盜則償十倍。 用刑既峻,罕有犯者。 樂有五弦、琴、箏、篳篥、橫吹、簫、鼓之屬,吹蘆以和曲。 每年初,聚戲于浿水之上,王乘腰輿,列羽儀以觀之。 事畢,王以衣服入水,分左右為二部,以水石相濺擲,喧呼馳逐,再三而止。 俗好蹲踞。 潔淨自喜,以趨走為敬,拜則曳一腳,立各反拱,行必搖手。 性多詭伏。 父子同川而浴,共室而寢。 婦人淫奔,俗多游女。 有婚嫁者,取男女相悅,然即為之,男家送豬酒而已,無財聘之禮。 或有受財者,人共恥之。 死者殯于屋內,經三年,擇吉日而葬。 居父母及夫之喪,服皆三年,兄弟三月。 初終哭泣,葬則鼓舞作樂以送之。 埋訖,悉取死者生時服玩車馬置於墓側,會葬者爭取而去。 敬鬼神,多淫祠。 開皇初,頻有使入朝。 及平陳之後,湯大懼,治兵積穀,為守拒之策。 十七年,上賜湯璽書曰: 朕受天命,愛育率土,委王海隅,宣揚朝化,欲使圓首方足,各遂其心。 王每遣使人,歲常朝貢,雖稱籓附,誠節未盡。 王既人臣,須同朕德,而乃驅逼靺鞨,固禁契丹。 諸籓頓顙,為我臣妾,忿善人之慕義,何毒害之情深乎?太府工人,其數不少,王必須之,自可聞奏。 昔年潛行財貨,利動小人,私將弩手,逃竄下國。 豈非修理兵器,意欲不臧,恐有外聞,故為盜竊?時命使者,撫尉王籓,本欲問彼人情,教彼政術。 王乃坐之空館,嚴加防守,使其閉目塞耳,永無聞見。 有何陰惡,弗欲人知,禁制官司,畏其訪察?又數遣馬騎,殺害邊人,屢馳奸謀,動作邪說,心在不賓。 朕于蒼生,悉如赤子,賜王土宇,授王官爵,深恩殊澤,彰著遐邇。 王專懷不信,恆自猜疑,常遣使人,密覘消息,純臣之義,豈若是也?蓋當由朕訓導不明,王之愆違,一已寬恕,今日以後,必須改革。 守籓臣之節,奉朝正之典,自化爾籓,勿忤他國,則長享富貴,實稱朕心。 彼之一方,雖地狹人少,然普天之下,皆為朕臣。 今若黜王,不可虛置,終須更選官屬,就彼安撫。 王若灑心易行,率由憲章,即是朕之良臣,何勞別遣才彥也?昔帝王作法,仁信為先,有善必賞,有惡必罰,四海之內,具聞朕旨。 王若無罪,朕忽加兵,自余籓國,謂朕何也!王必虛心,納朕此意,慎勿疑惑,更懷異圖。 往者陳叔寶代在江陰,殘害人庶,驚動我烽候,抄掠我邊境。 朕前後誡敕,經歷十年,彼則恃長江之外,聚一隅之眾,昏狂驕傲,不從朕言。 故命將出師,除彼凶逆,來往不盈旬月,兵騎不過數千,歷代逋寇,一朝清蕩,遐邇乂安,人神胥悅。 聞王嘆恨,獨致悲傷,黜陟幽明,有司是職,罪王不為陳滅,賞王不為陳存,樂禍好亂,何為爾也?王謂遼水之廣,何如長江?高麗之人,多少陳國?朕若不存含育,責王前愆,命一將軍,何待多力!慇勤曉示,許王自新耳。 宜得朕懷,自求多福。 湯得書惶恐,將奉表陳謝,會病卒。 子元嗣立。 高祖使使拜元為上開府、儀同三司,襲爵遼東郡公,賜衣一襲。 元奉表謝恩,並賀祥瑞,因請封王。 高祖優冊元為王。 第3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隋書》
第3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