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羅,字公佈,九江尋陽人也。 父法暠,仕梁冠軍將軍、始興太守、通直散騎常侍、南康內史,臨蒸縣侯。 羅年十五,善騎射,好鷹狗,任俠放蕩,收聚亡命,陰習兵書。 從祖景彥誡之曰:「吾世恭謹,汝獨放縱,難以保家。 若不喪身,必將滅吾族。 」羅終不改。 陳宣帝時,以軍功授開遠將軍、句容令。 後從大都督吳明徹與齊師戰于江陽,為流矢中其左目。 齊師圍明徹于宿預也,諸軍相顧,莫有鬥心。 羅躍馬突進,莫不披靡。 太仆卿蕭摩訶因而副之,斬獲不可勝計。 進師徐州,與周將梁士彥戰于彭城,摩訶臨陣墜馬,羅進救,拔摩訶于重圍之內,勇冠三軍。 明徹之敗也,羅全眾而歸,拜光遠將軍、鐘離太守。 十一年,授使持節、都督霍州諸軍事。 平山賊十二洞,除右軍將軍、始安縣伯,邑四百戶,總管檢校揚州內外諸軍事。 賜金銀三千兩,盡散之將士,分賞驍雄。 陳宣帝深嘆美之。 出為晉陵太守,進爵為侯,增封一千戶。 除太仆卿,增封並前一千六百戶。 尋除雄信將軍,使持節、都督豫章十郡諸軍事、豫章內史。 獄訟庭決,不關吏手,民懷其惠,立碑頌德焉。 至德中,除持節,都督南川諸軍事。 江州司馬吳世興密奏羅甚得人心,擁眾嶺表,意在難測,陳主惑焉。 蕭摩訶、魯廣達等保明之。 外有知者,或勸其反,羅拒絶之。 軍還,除太子左衛率,信任逾重,時參宴席。 陳主曰:「周左率武將,詩每前成,文士何為後也?」都官尚書孔范對曰:「周羅執筆制詩,還如上馬入陣,不在人後。 」自是益見親禮。 出督湘州諸軍事,還拜散騎常侍。 晉王廣之伐陳也,都督巴峽緣江諸軍事,以拒秦王俊,軍不得渡,相持逾月。 遇丹陽陷,陳主被擒,上江猶不下,晉王廣遣陳主手書命之,羅與諸將大臨三日,放兵士散,然後乃降。 高祖慰諭之,許以富貴。 羅垂泣而對曰:「臣荷陳氏厚遇,本朝淪亡,無節可紀。 陛下所賜,獲全為幸,富貴榮祿,非臣所望。 」高祖甚器之。 賀若弼謂之曰:「聞公郢、漢捉兵,即知揚州可得。 王師利涉,果如所量。 」羅答曰:「若得與公周旋,勝負未可知也。 」其年秋,拜上儀同三司,鼓吹羽儀,送之於宅。 先是,陳裨將羊翔歸降於我,使為鄉導,位至上開府,班在羅上。 韓擒于朝堂戲之曰:「不知機變,立在羊翔之下,能無愧乎?」羅答曰:「昔在江南,久承令問,謂公天下節士。 今日所言,殊匪誠臣之論。 」擒有愧色。 其年冬,除豳州刺史,俄轉涇州刺史,母憂去職。 未期,復起,授豳州刺史,並有能名。 十八年,起遼東之役,徵為水軍總管。 自東萊泛海,趣平壤城,遭風,船多飄沒,無功而還。 十九年,突厥達頭可汗犯塞,從楊素擊之。 虜眾甚盛,羅白素曰:「賊陣未整,請擊之。 」素許焉,與輕勇二十騎直衝虜陣,從申至酉,短兵屢接,大破之。 進位大將軍。 仁壽元年,為東宮右虞候率,賜爵義寧郡公,食邑一千五百戶。 俄轉右衛率。 煬帝即位,授右武候大將軍。 漢王諒反,詔副楊素討平之,進授上大將軍。 其年冬,帝幸洛陽。 陳主卒,羅請一臨哭,帝許之。 縗絰送至墓所,葬還,釋服而後入朝。 帝甚嘉尚,世論稱其有禮。 時諒餘黨據晉、絳等三州未下,詔羅行絳、晉、呂三州諸軍事,進兵圍之。 為流矢所中,卒於師,時年六十四。 送柩還京,行數里,無故輿馬自止,策之不動,有飄風旋繞焉。 絳州長史郭雅稽顙咒曰:「公恨小寇未平邪?尋即除殄,無為戀恨。 」於是風靜馬行,見者莫不悲嘆。 其年秋七月,子仲隱夢見羅曰:「我明日當戰。 」其靈坐所有弓箭刀劍,無故自動,若人帶持之狀。 絳州城陷,是其日也。 贈柱國、右翊衛大將軍,謚曰壯。 贈物千段。 子仲安,官至上開府。 ○周法尚 周法尚,字德邁,汝南安成人也。 祖靈起,梁直閤將軍、義陽太守、廬桂二州刺史。 父炅,定州刺史、平北將軍。 法尚少果勁有風概,好讀兵書。 年十八,為陳始興王中兵參軍,尋加伏波將軍。 其父卒後,監定州事,督父本兵。 數有戰功,遷使持節、貞毅將軍、散騎常侍,領齊昌郡事,封山陰縣侯,邑五千戶。 以其兄武昌縣公法僧代為定州刺史。 法尚與長沙王叔堅不相能,叔堅言其將反。 陳宣帝執禁法僧,發兵欲取法尚。 其下將吏皆勸之歸北,法尚猶豫未決。 長史殷文則曰:「樂毅所以辭燕,良由不猶已。 事勢如此,請早裁之。 」法尚遂歸於周。 宣帝甚優寵之,拜開府、順州刺史,封歸義縣公,邑千戶。 賜良馬五匹,女妓五人,彩物五百段,加以金帶。 陳將樊猛濟江討之,法尚遣部曲督韓明詐為背己,奔于陳,偽告猛曰:「法尚部兵不願降北,人皆竊議,盡欲叛還。 若得軍來,必無鬥者,自當於陣倒戈耳。 」猛以為然,引師急進。 法尚乃陽為畏懼,自保于江曲。 猛陳兵挑戰,法尚先伏輕舸于浦中,又伏精鋭于古村之北,自張旗幟,迎流拒之。 戰數合,偽退登岸,投古村,猛舍舟逐之,法尚又疾走。 行數里,與村北軍合,復前擊猛。 猛退走赴船,既而浦中伏舸取其舟楫,建周旗幟。 猛於是大敗,僅以身免,虜八千人。 高祖為丞相,司馬消難作亂,陰遣上開府段珣率兵陽為助守,因欲奪其城。 法尚覺其詐,閉門不納,珣遂圍之。 于時倉卒,兵散在外,因率吏士五百人守拒二十日。 外無救援,自度力不能支,遂拔所領,棄城遁走。 消難虜其母弟及家累三百人歸於陳。 高祖受禪,拜巴州刺史,破三鵶叛蠻于鐵山,復從柱國王誼擊走陳寇。 遷衡州總管四州諸軍事,改封譙郡公,邑二千戶。 後上幸洛陽,召之,及引見,賜金鈿酒鐘一雙,彩五百段,良馬十五匹,奴婢三百口,給鼓吹一部。 法尚固辭,上曰:「公有大功于國,特給鼓吹者,欲令公鄉人知朕之寵公也。 」固與之。 歲餘,轉黃州總管。 上降密詔,使經略江南,伺候動靜。 及伐陳之役,以行軍總管隷秦孝王,率舟師三萬出於樊口。 陳城州刺史熊門超出師拒戰,擊破之,擒超於陣。 轉鄂州刺史,尋遷永州總管,安集嶺南,賜縑五百段,良馬五匹,仍給黃州兵三千五百人為帳內。 陳桂州刺史錢季卿、南康內史柳璇、西衡州刺史鄧暠、陽山太守毛爽等前後詣法尚降。 陳定州刺史呂子廓據山洞反,法尚引兵逾嶺,子廓兵眾日散,與千餘人走保岩險,其左右斬之而降。 賜彩五百段,奴婢五十口,並銀甕寶帶,良馬十匹。 十年,尋轉桂州總管,仍為嶺南安撫大使。 第26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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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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