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臣曰:元德太子雅性謹重,有君人之量,降年不永,哀哉!齊王敏慧可稱,志不及遠,頗懷驕僭,故煬帝疏而忌之。 心無父子之親,貌展君臣之敬,身非積善,國有餘殃。 至令趙及燕、越皆不得其死,悲夫! 列傳第二十五 ○崔仲方 崔仲方,字不齊,博陵安平人也。 祖孝芬,魏荊州刺史。 父宣猷,周小司徒。 仲方少好讀書,有文武才幹。 年十五,周太祖見而異之,令與諸子同就學。 時高祖亦在其中,由是與高祖少相款密。 後以明經為晉公宇文護參軍事,尋轉記室,遷司玉大夫,與斛斯徵、柳敏等同修禮律。 後以軍功,授平東將軍、銀青光祿大夫,賜爵石城縣男,邑三百戶。 時武帝陰有滅齊之志,仲方獻二十策,帝大奇之。 後與少內史趙芬刪定格式。 尋從帝攻晉州,齊之亞將崔景嵩請為內應,仲方與段文振等登城應接,遂下晉州,語在《文振傳》。 又令仲方說翼城等四城,下之。 授儀同,進爵范陽縣侯。 後以行軍長史從郯公王軌擒陳將吳明徹于呂梁,仲方計策居多。 宣帝嗣位,為少內史,奉使淮南而還。 會帝崩,高祖為丞相,與仲方相見,握手極歡,仲方亦歸心焉。 其夜上便宜十八事,高祖並嘉納之。 又見眾望有歸,陰勸高祖應天受命,高祖從之。 及受禪,上召仲方與高熲議正朔服色事。 仲方曰:「晉為金行,後魏為水,周為木。 皇家以火承木,得天之統。 又聖躬載誕之初,有赤光之瑞,車服旗牲,並宜用赤。 」又勸上除六官,請依漢、魏之舊。 上皆從之。 進位上開府,尋轉司農少卿,進爵安固縣公。 令發丁三萬,于朔方、靈武築長城,東至黃河,西拒綏州,南至勃出嶺,綿亙七百里。 明年,上復令仲方發丁十五萬,于朔方已東緣邊險要築數十城,以遏胡寇。 丁父艱去職。 未期,起為虢州刺史。 上書論取陳之策曰: 臣謹案晉太康元年歲在庚子,晉武平吳,至今開皇六年,歲次丙午,合三百七載。 《春秋寶乾圖》云:「王者三百年一蠲法。 」今年三百之期,可謂備矣。 陳氏草竊,起於丙子,至今丙午,又子午為沖,陰陽之忌。 昔史趙有言曰:「陳,顓頊之族,為水,故歲在鶉火以滅。 」又云:「周武王克商,封胡公滿于陳。 」至魯昭公九年,陳災,裨灶曰:「歲五及鶉火而後陳亡,楚克之。 」楚,祝融之後也,為火正,故覆滅陳。 陳承舜後,舜承顓頊,雖太歲左行,歲星右轉,鶉火之歲,陳族再亡,戊午之年,媯虞運盡。 語跡雖殊,考事無別。 皇朝五運相承,感火德而王,國號為隋,與楚同分。 楚是火正,午為鶉火,未為鶉首,申為實沉,酉為大梁。 既當周、秦、晉、趙之分,若當此分發兵,將得歲之助,以今量古,陳滅不疑。 臣謂午未申酉,並是數極。 蓋聞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況主聖臣良,兵強國富,動植回心,人神葉契。 陳既主昏于上,民讟于下,險無百二之固,眾非九國之師。 夏癸、殷辛尚不能立,獨此島夷而稽天討!伏度朝廷自有宏謨,但芻蕘所見,冀申螢爝。 今唯須武昌已下,蘄、和、滁、方、吳、海等州更帖精兵,密營渡計。 益、信、襄、荊、基、郢等州速造舟楫,多張形勢,為水戰之具。 蜀、漢二江,是其上流,水路衝要,必爭之所。 賊雖于流頭、荊門、延州、公安、巴陵、隱磯、夏首、蘄口、盆城置船,然終聚漢口、峽口,以水戰大決。 若賊必以上流有軍,令精兵赴援者,下流諸將即須擇便橫渡。 如擁眾自衛,上江水軍鼓行以前。 雖恃九江五湖之險,非德無以為固,徒有三吳、百越之兵,無恩不能自立。 上覽而大悅,轉基州刺史,徵入朝。 仲方因面陳經略,上善之,賜以禦袍袴,並雜彩五百段,進位開府而遣之。 及大舉伐陳,以仲方為行軍總管,率兵與秦王會。 及陳平,坐事免。 未幾,複位。 後數載,轉會州總管。 時諸羌猶未賓附,詔令仲方擊之,與賊三十餘戰,紫祖、四鄰、望方、涉題、干碉、小鐵圍山、白男王、弱水等諸部悉平。 賜奴婢一百三十口,黃金三十斤,雜物稱是。 仁壽初,授代州總管,在職數年,被徵入朝。 會上崩,漢王諒餘黨據呂州不下,煬帝令周羅攻之,中流矢卒,乃令仲方代總其眾,月餘拔之。 進位大將軍,拜民部尚書,尋轉禮部尚書。 後三載,坐事免。 尋為國子祭酒,轉太常卿。 朝廷以其衰老,出拜上郡太守。 未幾,以母憂去職。 歲餘,起為信都太守,上表乞骸骨,優詔許之。 尋卒於家,時年七十六。 子民壽,官至定陶令。 ○于仲文兄凱 從父弟璽 于仲文,字次武,建平公義之兄子。 父實,周大左輔、燕國公。 仲文少聰敏,髫齔就學,耽閲不倦。 其父異之曰:「此兒必興吾宗矣。 」九歲,嘗于雲陽宮見周太祖,太祖問曰:「聞兒好讀書,書有何事?」仲文對曰:「資父事君,忠孝而已。 」太祖甚嗟嘆之。 其後就博士李祥受《周易》、《三禮》。 略通大義。 及長,倜儻有大志,氣調英拔,當時號為名公子。 起家為趙王屬,尋遷安固太守。 有任、杜兩家各失牛,後得一牛,兩傢俱認,州郡久不能決。 益州長史韓伯俊曰:「于安固少聰察,可令決之。 」仲文對曰:「此易解耳。 」於是令二家各驅牛群至,乃放所認者,遂向任氏群中。 又陰使人微傷其牛,任氏嗟惋,杜家自若。 仲文於是訶詰杜氏,杜氏服罪而去。 始州刺史屈突尚,宇文護之黨也,先坐事下獄,無敢繩者。 仲文至郡窮治,遂竟其獄。 蜀中為之語曰:「明斷無雙有于公,不避強禦有次武。 」未幾,征為禦正下大夫,封延壽郡公,邑三千五百戶。 數從征伐,累勛授儀同三司。 宣帝時,為東郡太守。 高祖為丞相,尉迥作亂,遣將檀讓收河南之地。 復使人誘致仲文,仲文拒之。 迥怒其不同己,遣儀同宇文威攻之。 仲文迎擊,大破威眾,斬首五百餘級。 以功授開府。 迥又遣其將宇文冑渡石濟,宇文威、鄒紹自白馬,二道俱進,復攻仲文。 賊勢逾盛,人情大駭,郡人赫連僧伽、敬子哲率眾應迥。 仲文自度不能支,棄妻子,將六十餘騎,開城西門,潰圍而遁。 為賊所追,且戰且行,所從騎戰死者十七八。 仲文僅而獲免,達于京師。 迥於是屠其三子一女。 高祖見之,引入臥內,為之下泣。 賜彩五百段,黃金二百兩,進位大將軍,領河南道行軍總管。 給以鼓吹,馳傳詣洛陽發兵,以討檀讓。 時韋孝寬拒迥于永橋,仲文詣孝寬有所計議。 時總管宇文忻頗有自疑之心,因謂仲文曰:「公新從京師來,觀執政意何如也?尉迥誠不足平,正恐事寧之後,更有藏弓之慮。 」仲文懼忻生變,因謂之曰:「丞相寬仁大度,明識有餘,苟能竭誠,必心無貳。 仲文在京三日,頻見三善,以此為觀,非尋常人也。 」忻曰:「三善如何?」仲文曰:「有陳萬敵者,新從賊中來,即令其弟難敵召募鄉曲,從軍討賊。 此其有大度一也。 上士宋謙,奉使勾檢,謙緣此別求他罪。 丞相責之曰:『入網者自可推求,何須別訪,以虧大體。 』此其不求人私二也。 言及仲文妻子,未嘗不潸泫。 此其有仁心三也。 」忻自此遂安。 第24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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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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