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天下之重,不可妄據,故唐之許由,夏之伯益,懷道立事,人授而弗可也。 軒初四帝,周余六王,藉世因基,自取而不得也。 孟軻稱仲尼之德過于堯、舜,著述成帝者之事,弟子備王佐之才,黑不代蒼,泣麟嘆鳳,棲棲汲汲,雖聖達而莫許也。 蚩尤則黃帝抗衡,共工則黑帝勍敵,項羽誅秦摧漢,宰割神州,角逐爭驅,盡威力而無就也。 其餘欻起妖妄,曾何足數!賊子逆臣,所以為亂,皆由不識天道,不悟人謀,牽逐鹿之邪說,謂飛鳧而為鼎。 若使四凶爭八元之誠,三監同九臣之志,韓信、彭越深明帝子之符,孫述、隗囂妙識真人之出,尉迥同謳歌之類,王謙比獄訟之民,福祿蟬聯,胡可窮也!而違天逆物,獲罪人神。 嗚呼!此前事之大戒矣。 誅夷烹醢,歷代共尤,僭逆凶邪,時煩獄吏,其可不戒慎哉!蓋積惡既成,心自絶于善道,物類相感,理必至于誅戮。 天奪其魄,鬼惡其盈故也。 大帝聰明,群臣正直,耳目濫于率土,賞罰參于國朝,輔助一人,覆育兆庶。 豈有食人之祿,受人之榮,包藏禍心而不殲盡者也?必當執法未處其罪,司命已除其籍。 自古明哲,慮遠防微,執一心,持一德,立功坐樹,上書削藁,位尊而心逾下,祿厚而志彌約,寵盛思之以懼,道高守之以恭,克念于此,則奸回不至。 事乃畏天,豈惟愛禮,謙光滿覆,義在知幾,吉凶由人,妖不自作。 眾星共極,在天成象。 夙沙則主雖愚蔽,民盡知歸;有苗則始為跋扈,終而大服。 漢南諸國,見一面以從殷;河西將軍,率五郡以歸漢。 故能招信順之助,保太山之安。 彼陳國者,盜竊江外,民少一郡,地減半州,遇受命之主,逢太平之日,自可獻土銜璧,乞同溥天。 乃復養喪家之疹,遵顛覆之軌,趑趄吳越,仍為匪民。 雖時屬大道,偃兵舞戚,然國家當混一之運,金陵是殄滅之期,有命不恆,斷可知矣。 房風之戮,元龜匪遙;孫皓之侯,守株難得。 迷而未覺,諒可愍焉。 斯故未辯玄天之心,不聞君子之論也。 德林自隋有天下,每贊平陳之計。 八年,車駕幸同州,德林以疾不從。 敕書追之,書後御筆註云:「伐陳事意,宜自隨也。 」時高熲因使入京,上語熲曰:「德林若患未堪行,宜自至宅,取其方略。 」高祖以之付晉王廣。 後從駕還,在途中,高祖以馬鞭南指云:「待平陳訖,會以七寶裝嚴公,使自山東無及之者。 」及陳平,授柱國、郡公,實封八百戶,賞物三千段。 晉王廣已宣敕訖,有人說高熲曰:「天子畫策,晉王及諸將戮力之所致也。 今乃歸功于李德林,諸將必當憤惋,且後世觀公有若虛行。 」熲入言之,高祖乃止。 初,大象末,高祖以逆人王謙宅賜之,文書已出,至地官府,忽復改賜崔謙。 上語德林曰:「夫人欲得,將與其舅。 于公無形跡,不須爭之,可自選一好宅。 若不稱意,當為營造,並覓莊店作替。 」德林乃奏取逆人高阿那肱衛國縣市店八十塸為王謙宅替。 九年,車駕幸晉陽,店人上表訴稱:「地是民物,高氏強奪,于內造舍。 」上命有司料還價直。 遇追蘇威自長安至,奏云:「高阿那肱是亂世宰相,以諂媚得幸,枉取民地,造店賃之。 德林誣誷,妄奏自入。 」李圓通、馮世基等又進云:「此店收利如食千戶,請計日追臓。 」上因責德林,德林請勘逆人文簿及本換宅之意,上不聽,乃悉追店給所住者。 自是益嫌之。 十年,虞慶則等於關東諸道巡省使還,並奏云:「五百家鄉正,專理辭訟,不便於民。 黨與愛憎,公行貨賄。 」上仍令廢之。 德林復奏云:「此事臣本以為不可。 然置來始爾,復即停廢,政令不一,朝成暮毀,深非帝王設法之義。 臣望陛下若于律令輒欲改張,即以軍法從事。 不然者,紛紜未已。 」高祖遂發怒,大詬云:「爾欲將我作王莽邪?」初,德林稱父為太尉諮議,以取贈官,李元操與陳茂等陰奏之曰:「德林之父終於校書,妄稱諮議。 」上甚銜之。 至是,復庭議忤意,因數之曰:「公為內史,典朕機密,比不可豫計議者,以公不弘耳。 寧自知乎?朕方以孝治天下,恐斯道廢闕,故立五教以弘之。 公言孝由天性,何須設教。 然則孔子不當說《孝經》也。 又誷冒取店,妄加父官,朕實忿之而未能發。 今當以一州相遣耳。 」因出為湖州刺史。 德林拜謝曰:「臣不敢復望內史令,請預散參。 待陛下登封告成,一觀盛禮,然後收拙丘園,死且不恨。 」上不許,轉懷州刺史。 在州逢亢旱,課民掘井溉田,空致勞擾,竟無補益,為考司所貶。 歲余,卒官,時年六十一。 贈大將軍、廉州刺史,謚曰文。 及將葬,敕令羽林百人,並鼓吹一部,以給喪事。 贈物三百段,粟千石,祭以太牢。 德林美容儀,善談吐,齊天統中,兼中書侍郎,于賓館受國書。 陳使江總目送之曰:「此即河朔之英靈也。 」器量沉深,時人未能測,唯任城王湝、趙彥深、魏收、陸遝大相欽重,延譽之言,無所不及。 德林少孤,未有字,魏收謂之曰:「識度天才,必至公輔,吾輒以此字卿。 」從官以後,即典機密,性重慎,嘗雲古人不言溫樹,何足稱也。 少以才學見知,及位望稍高,頗傷自任,爭名之徒,更相譖毀,所以運屬興王,功參佐命,十餘年間竟不徙級。 所撰文集,勒成八十捲,遭亂亡失,見五十捲行于世。 敕撰《齊史》未成。 有子曰百藥,博涉多才,詞藻清贍。 釋巾太子通事舍人,後遷太子舍人、尚書禮部員外郎,襲爵安平縣公,桂州司馬。 煬帝惡其初不附己,以為步兵校尉。 大業末,轉建安郡丞。 史臣曰:德林幼有操尚,學富才優,譽重鄴中,聲飛關右。 王基締構,協贊謀猷,羽檄交馳,絲綸間發,文誥之美,時無與二。 君臣體合,自致青雲,不患莫己知,豈徒言也! 列傳第八 河間王弘(子慶) 河間王弘,字闢惡,高祖從祖弟也。 祖愛敬,早卒。 父元孫,少孤 ,隨母郭氏養于舅族。 及武元皇帝與周太祖建義關中,元孫時在鄴下,懼為齊人所誅,因假外家姓為郭氏。 元孫死,齊為周所並,弘始入關,與高祖相得。 高祖哀之,為買田宅。 弘性明悟,有文武幹略。 數從征伐,累遷開府儀同三司。 高祖為丞相,常置左右,委以心腹。 高祖詣周趙王宅,將及于難,弘時立於戶外,以衛高祖。 尋加上開府,賜爵永康縣公。 及上受禪,拜大將軍,進爵郡公。 尋贈其父為柱國、尚書令、河間郡公。 其年立弘為河間王,拜右衛大將軍。 歲余,進授柱國。 時突厥屢為邊患,以行軍元帥率眾數萬,出靈州道,與虜相遇,戰,大破之,斬數千級。 賜物二千段,出拜寧州總管,進位上柱國。 弘在州,治尚清靜,甚有恩惠。 後數載,征還京師。 未幾,拜蒲州刺史,得以便宜從事。 時河東多盜賊,民不得安。 弘奏為盜者百餘人,投之邊裔,州境帖然,號為良吏。 每晉王廣入朝,弘輒領揚州總管,及晉王歸籓,弘復還蒲州。 在官十餘年,風教大洽。 煬帝嗣位,征還,拜太子太保。 歲余,薨。 大業六年,追封郇王。 子慶嗣。 慶傾曲,善候時變。 帝時猜忌骨肉,滕王綸等皆被廢放,唯慶獲全。 累遷滎陽郡太守,頗有治績。 及李密據洛口倉,榮陽諸縣多應密,慶勒兵拒守。 密頻遣攻之,不能克。 歲余,城中糧盡,兵勢日蹙。 密因遺慶書曰: 第20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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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第2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