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帝保定二年正月,初于蒲州開河渠,同州開龍首渠,以廣溉灌。 高祖登庸,罷東京之役,除人市之稅。 是時尉迥、王謙、司馬消難相次叛逆,興師誅討,賞費鉅萬。 及受禪,又遷都,發山東丁,毀造宮室。 仍依周制,役丁為十二番,匠則六番。 及頒新令。 制人五家為保,保有長。 保五為閭,閭四為族,皆有正。 畿外置裡正,比閭正,黨長比族正,以相檢察焉。 男女三歲已下為黃,十歲已下為小,十七已下為中,十八已上為丁。 丁從課役。 六十為老,乃免。 自諸王已下,至于都督,皆給永業田,各有差。 多者至一百頃,少者至四十畝。 其丁男、中男永業露田,皆遵後齊之制。 並課樹以桑榆及棗。 其園宅,率三口給一畝,奴婢則五口給一畝。 丁男一床,租粟三石,桑土調以絹絁,麻土以布,絹絁以匹,加綿三兩。 布以端,加麻三斤。 單丁及仆隷各半之。 未受地者皆不課。 有品爵及孝子順孫義夫節婦,並免課役。 京官又給職分田。 一品者給田五頃。 每品以五十畝為差,至五品,則為田三頃,六品二頃五十畝。 其下每品以五十畝為差,至九品為一頃。 外官亦各有職分田,又給公廨田,以供公用。 開皇三年正月,帝入新宮。 初令軍人以二十一成丁。 減十二番每歲為二十日役。 減調絹一疋為二丈。 先是尚依周末之弊,官置酒坊收利,鹽池鹽井,皆禁百姓採用。 至是罷酒坊,通鹽池鹽井與百姓共之,遠近大悅。 是時突厥犯塞,吐谷渾寇邊,軍旅數起,轉輸勞敝。 帝乃令朔州總管趙仲卿,于長城以北大興屯田,以實塞下。 又于河西勒百姓立堡,營田積穀。 京師置常平監。 是時山東尚承齊俗,機巧奸偽,避役惰游者十六七。 四方疲人,或詐老詐小,規免租賦。 高祖令州縣大索貌閲,戶口不實者,正長遠配,而又開相糾之科。 大功已下,兼令析籍,各為戶頭,以防容隱。 於是計帳進四十四萬三千丁,新附一百六十四萬一千五百口。 高熲又以人間課輸,雖有定分,年常徵納,除注恆多,長吏肆情,文帳出沒,復無定簿,難以推校,乃為輸籍定樣,請遍下諸州。 每年正月五日,縣令巡人,各隨便近,五黨三黨,共為一團,依樣定戶上下。 帝從之。 自是奸無所容矣。 時百姓承平日久,雖數遭水旱,而戶口歲增。 諸州調物,每歲河南自潼關,河北自蒲阪,達于京師,相屬於路,晝夜不絶者數月。 帝既躬履儉約,六宮咸服浣濯之衣。 乘輿供禦有故敝者,隨令補用,皆不改作。 非享燕之事,所食不過一肉而已。 有司嘗進乾薑,以布袋貯之,帝用為傷費,大加譴責。 後進香,復以氈袋,因笞所司,以為後誡焉。 由是內外率職,府帑充實,百官祿賜及賞功臣,皆出於豐厚焉。 九年,陳平,帝親禦硃雀門勞凱旋師,因行慶賞。 自門外夾道列布帛之積,達于南郭,以次頒給。 所費三百餘萬段。 帝以江表初定,給復十年。 自余諸州,並免當年租賦,十年五月,又以宇內無事,益寬徭賦。 百姓年五十者,輸庸停防。 十一年,江南又反,越國公楊素討平之,師還,賜物甚廣。 其餘出師命賞,亦莫不優隆。 十二年,有司上言,庫藏皆滿。 帝曰:「朕既薄賦於人,又大經賜用,何得爾也?」對曰:「用處常出,納處常入。 略計每年賜用至數百萬段,曾無減損。 」於是乃更闢左藏之院,構屋以受之。 下詔曰:「既富而教,方知廉恥,寧積於人,無藏府庫。 河北、河東今年田租,三分減一,兵減半,功調全免。 」 時天下戶口歲增,京輔及三河,地少而人眾,衣食不給。 議者咸欲徙就寬鄉。 其年冬,帝命諸州考使議之。 又令尚書以其事策問四方貢士,竟無長算。 帝乃發使四出,均天下之田。 其狹鄉,每丁才至二十畝,老小又少焉。 十三年,帝命楊素出,于岐州北造仁壽宮。 素遂夷山堙谷,營構觀宇,崇台累榭,宛轉相屬。 役使嚴急,丁夫多死,疲敝顛仆者,推填坑坎,覆以土石,因而築為平地。 死者以萬數。 宮成,帝行幸焉。 時方暑月,而死人相次於道,素乃一切焚除之。 帝頗知其事,甚不悅。 及入新宮遊觀,乃喜,又謂素為忠。 後帝以歲暮晚日登仁壽殿,周望原隰,見宮外磷火瀰漫,又聞哭聲。 令左右觀之,報曰:「鬼火。 」帝曰:「此等工役而死,既屬年暮,魂魄思歸耶?」乃令灑酒宣敕,以咒遣之,自是乃息。 開皇三年,朝廷以京師倉廩尚虛,議為水旱之備,於是詔于蒲、陝、虢、熊、伊、洛、鄭、懷、邵、衛、汴、許、汝等水次十三州,置募運米丁。 又于衛州置黎陽倉,洛州置河陽倉,陝州置常平倉,華州置廣通倉,轉相灌注。 漕關東及汾、晉之粟,以給京師。 又遣倉部侍郎韋瓚,向蒲、陝以東募人能于洛陽運米四十石,經砥柱之險,達于常平者,免其征戍。 其後以渭水多沙,流有深淺,漕者苦之。 四年,詔曰: 京邑所居,五方輻湊,重關四塞,水陸艱難,大河之流,波瀾東注,百川海瀆,萬里交通。 雖三門之下,或有危慮,但發自小平,陸運至陝,還從河水,入于渭川,兼及上流,控引汾、晉,舟車來去,為益殊廣。 而渭川水力,大小無常,流淺沙深,即成阻閡。 計其途路,數百而已,動移氣序,不能往複,泛舟之役,人亦勞止。 朕君臨區宇,興利除害,公私之弊,情實愍之。 故東發潼關,西引渭水,因藉人力,開通漕渠,量事計功,易可成就。 已令工匠,巡歷渠道,觀地理之宜,審終久之義,一得開鑿,萬代無毀。 可使官及私家,方舟巨舫,晨昏漕運,沿溯不停,旬日之功,堪省億萬。 誠知時當炎暑,動致疲勤,然不有暫勞,安能永逸。 宣告人庶,知朕意焉。 於是命宇文愷率水工鑿渠,引渭水,自大興城東至潼關三百餘里,名曰廣通渠。 轉運通利,關內賴之。 諸州水旱凶饑之處,亦便開倉賑給。 五年五月,工部尚書、襄陽縣公長孫平奏曰:「古者三年耕而余一年之積,九年作而有三年之儲,雖水旱為災,而人無菜色,皆由勸導有方,蓄積先備故也。 去年亢陽,關內不熟,陛下哀愍黎元,甚于赤子。 運山東之粟,置常平之官,開發倉廩,普加賑賜。 少食之人,莫不豐足。 鴻恩大德,前古未比。 其強宗富室,家道有餘者,皆競出私財,遞相賙贍。 此乃風行草偃,從化而然。 但經國之理,須存定式。 」於是奏令諸州百姓及軍人,勸課當社,共立養倉。 收穫之日,隨其所得,觀課出粟及麥,于當社造倉窖貯之。 即委社司,執帳檢校,每年收積,勿使捐敗。 若時或不熟,當社有饑謹者,即以此谷賑給。 自是諸州儲峙委積。 其後關中連年大旱,而青、兗、汴、許、曹、亳、陳、仁、譙、豫、鄭、洛、伊、潁、邳等州大水,百姓饑饉。 高祖乃命蘇威等,分道開倉賑給。 又命司農丞王稟,發廣通之粟三百餘萬石,以拯關中,又發故城中周代舊粟,賤糶與人。 買牛驢六千餘頭,分給尤貧者,令往關東就食。 其遭水旱之州,皆免其年租賦。 第11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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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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