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為五德之主,其行或入黃道里,或出黃道表,猶月行出有陰陽也。 終出入五常,不可以算數求也。 其東行曰順,西行曰逆,順則疾,逆則遲,通而率之,終為東行矣。 不東不西曰留。 與日相近而不見,曰伏。 伏與日同度曰合。 其留行逆順掩合犯法陵變色芒角,凡其所主,皆以時政五常、五官、五事之得失,而見其變。 木、火、土三星行遲,夜半經天。 其初皆與日合度,而後順行漸遲,追日不及,晨見東方。 行去日稍遠,朝時近中則留。 留經旦過中則逆行。 逆行至夕時近中則又留。 留而又順,先遲漸速,以至于夕伏西方,乃更與日合。 金、水二星,行速而不經天。 自始與日合之後,行速而先日,夕見西方。 去日前稍遠,夕時欲近南方則漸遲,遲極則留。 留而近日,則逆行而合日,在於日後。 晨見東方。 逆極則留,留而後遲。 遲極去日稍遠,旦時欲近南方,則速行以追日,晨伏于東方,復與日合。 此五星合見、遲速、逆順、留行之大經也。 昏旦者,陰陽之大分也。 南方者,太陽之位,而天地之經也。 七曜行至陽位,當天之經,則虧昃留逆而不居焉。 此天之常道也。 三星經天,二星不經天,三天兩地之道也。 凡五星見伏留行,逆順遲速,應歷度者,為得其行,政合于常。 違歷錯度,而失路盈縮者,為亂行。 亂行則為妖星彗孛,而有亡國革政,兵饑喪亂之禍雲。 古歷五星並順行,秦歷始有金火之逆。 又甘、石並時,自有差異。 漢初測候,乃知五星皆有逆行,其後相承罕能察。 至後魏末,清河張子信,學藝博通,尤精曆數。 因避葛榮亂,隱于海島中,積三十許年,專以渾儀測候日月五星差變之數,以算步之,始悟日月交道,有表裡遲速,五星見伏,有感召向背。 言日行在春分後則遲,秋分後則速。 合朔月在日道里則日食,若在日道外,雖交不虧。 月望值交則虧,不問表裡。 又月行遇木、火、土、金四星,向之則速,背之則遲。 五星行四方列宿,各有所好惡。 所居遇其好者,則留多行遲,見早。 遇其惡者,則留少行速,見遲。 與常數並差,少者差至五度,多者差至三十許度。 其辰星之行,見伏尤異。 晨應見在雨水後立夏前,夕應見在處暑後霜降前者,並不見。 啟蟄、立夏、立秋、霜降四氣之內,晨夕去日前後三十六度內,十八度外,有木、火、土、金一星者見,無者不見。 後張冑玄、劉孝孫、劉焯等,依此差度,為定入交食分及五星定見定行,與天密會,皆古人所未得也。 梁奉朝請祖恆,天監中,受詔集古天官及圖緯舊說,撰《天文錄》三十捲。 逮周氏克梁,獲庾季才,為太史令,撰《靈台秘苑》一百二十捲,占驗益備。 今略其雜星、瑞星、妖星、客星、流星及雲氣名狀,次之於此雲。 ○瑞星 一曰景星,如半月,生於晦朔,助月為明。 或曰,星大而中空。 或曰,有三星,在赤方氣,與青方氣相連。 黃星在赤方氣中,亦名德星。 二曰周伯星,黃色煌煌然,所見之國大昌。 三曰含譽,光耀似彗,喜則含譽射。 ○星雜變 一曰星晝見。 若星與日並出,名曰嫁女。 星與日爭光,武且弱,文且強,女子為王,在邑為喪,在野為兵。 又曰,臣有奸心,上不明,臣下從橫,大水浩洋。 又曰,星晝見,虹不滅,臣人生明,星奪日光,天下有立王。 二曰恆星不見。 恆星者,在位人君之類。 不見者,象諸侯之背畔,不佐王者奉順法度,無君之象也。 又曰,恆星不見,主不嚴,法度消。 又曰,天子失政,諸侯橫暴。 又曰,常星列宿不見,象中國諸侯微滅也。 三曰星斗,星斗天下大亂。 四曰星搖,星搖人眾將勞。 五曰星隕。 大星隕下,陽失其位,災害之萌也。 又曰,眾星墜,人失其所也。 凡星所墜,國易政。 又曰,星墜,當其下有戰場,天下亂,期三年。 又曰,奔星之所墜,其下有兵,列宿之所墜,滅家邦,眾星之所墜,眾庶亡。 又曰,填星墜,海水泆,黃星騁,海水躍。 又曰,黃星墜,海水傾。 亦曰,賁星墜而勃海決。 星隕如雨,天子微,諸侯力政,五伯代興,更為盟主,眾暴寡,大並小。 又曰,星辰附離天,猶庶人附離王者也。 王者失道,綱紀廢,下將畔去。 故星畔天而隕,以見其象。 國有兵凶,則星墜為鳥獸。 天下將亡,則星墜為飛蟲。 天下大兵,則星墜為金鐵。 天下有水,則星墜為土。 國主亡,有兵,則星墜為草木。 兵起,國主亡,則星墜為沙。 星墜,為人而言者,善惡如其言。 又曰,國有大喪,則星墜為龍。 ○妖星 妖星者,五行之氣,五星之變名,見其方,以為殃災。 各以其日五色占,知何國吉凶決矣。 行見無道之國,失禮之邦,為兵為饑,水旱死亡之征也。 又曰,凡妖星所出,形狀不同,為殃如一。 其出不過一年,若三年,必有破國屠城。 其君死,天下大亂,兵士亂行,戰死於野,積屍從橫。 餘殃不盡,為水旱兵饑疾疫之殃。 又曰,凡妖星出見,長大,災深期遠;短小,災淺期近。 三尺至五尺,期百日。 五尺至一丈,期一年。 一丈至三丈,期三年。 三丈至五丈,期五年。 五丈至十丈,期七年。 十丈以上,期九年。 審以察之,其災必應。 彗星,世所謂掃星,本類星,末類彗,小者數寸,長或竟天。 見則兵起,大水。 主掃除,除舊佈新。 有五色,各依五行本精所主。 史臣案,彗體無光,傅日而為光,故夕見則東指,晨見則西指,在日南北,皆隨日光而指。 頓挫其芒,或長或短,光芒所及則為災。 又曰,孛星,彗之屬也。 偏指曰彗,芒氣四出曰孛。 孛者,孛然非常,惡氣之所生也。 內不有大亂,則外有大兵,天下合謀,暗蔽不明,有所傷害。 晏子曰:「君若不改,孛星將出,彗星何懼乎?」由是言之,災甚于彗。 歲星之精,流為天棓、天槍、天猾、天沖、國皇、反登。 一曰天棓,一名覺星,或曰天格。 本類星,末鋭,長四丈。 主滅兵,主奮爭。 又曰,天棓出,其國凶,不可舉事用兵。 又曰,期三月,必有破軍拔城。 又曰,天棓見,女主用事。 其本者為主人。 二曰天槍,主捕制。 或曰,攙雲如牛,槍雲如馬。 或曰,如槍,左右鋭,長數丈。 天攙本類星,未鋭,長丈。 三曰天猾,主招亂。 又曰,人主自恣,逆天暴物,則天猾起。 四曰天沖,狀如人,蒼衣赤首,不動。 主滅位。 又曰,沖星出,臣謀主,武捽髮。 又曰,天沖抱極泣帝前,血濁霧下,天下冤。 五曰國皇。 或曰,機星散為國皇。 國皇之星,大而赤,類南極老人星也。 主滅奸,主內寇難。 見則兵起,天下急。 或雲,去地一二丈,如炬火狀。 後客星內亦有國皇,名同而占狀異。 六曰反登,主夷分,皆少陽之精,司徒之類,青龍七宿之域。 有謀反,若恣虐為害,主失春政者,以出時沖為期。 皆主君征也。 第9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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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第9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