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星定見、其日夜半所在宿度及分,以其日先後余,分前加、分後減氣日法,而乘定見余,氣日法而一所得加夜半度分,乃以星初見去日度數,晨減夕加之,即星初見所在宿度及分。 求次日: 各加一日所行度及分。 其有益疾、遲者副置一日行分,各以其分疾增、遲損,乃加之。 有篾者,滿法從分,其母有不等,齊而進退之。 留即因前,逆則依減入虛去分,逆出先加。 皆以篾法除,為轉分;其不盡者,仍謂之篾,各得每日所在知去日度。 增以日所入先後分,定之。 諸行星度求水其外內,準月行增損黃道而步之;不明者,依黃道而求所去日度。 先後分亦分明前加後減。 其金、火諸日度,計數增損定之者。 其日少度多,以日減度之殘者,與日多度少之度,皆度法乘之,日數而一,所得為分。 不滿篾,以日數為母。 日少者以分並減之一度,日多者直為度分,即皆一日平行分。 其差行者,皆減所行日數一,乃半其益疾、益遲分而乘之,益疾以減、益遲以加一日平行分,皆初日所行分。 有計日加減,而日數不滿未得成度者,以氣日法若度法乘,見已所行日即日數除之,所得以增損其氣日疾法,為日及度。 其不成者,亦即為篾。 其木、火、土,晨有見而夕有伏;金、水即夕見還夕伏,晨見即晨伏。 然火之初行及後疾,距冬至日計日增損日度者,皆當先置從冬至日餘數,累加于位上,以知其去冬至遠近,乃以初見與後疾初日去冬至日數而增損定之,而後依其所直日度數行之也。 志第十四 天文上 若夫法紫微以居中,擬明堂而布政,依分野而命國,體眾星而效官,動必順時 ,教不違物,故能成變化之道,合陰陽之妙。 爰在庖犧,仰觀俯察,謂以天之七曜、二十八星,周于穹圓之度,以麗十二位也。 在天成象,示見吉凶。 五緯入房,啟姬王之肇跡,長星孛鬥,鑒宋人之首亂,天意人事,同乎影響。 自夷王下堂而見諸侯,赧王登台而避責,《記》曰:「天子微,諸侯僭。 」於是師兵吞滅,僵仆原野。 秦氏以戰國之餘,怙茲凶暴,小星交鬥,長彗橫天。 漢高祖驅駕英雄,墾除災害,五精從歲,七重暈畢,含樞曾緬,道不虛行。 自西京創製,多歷年載。 世祖中興,當涂馭物,金行水德,祗奉靈命,玄兆著明,天人不遠。 昔者滎河獻籙,溫洛呈圖,六爻摛范,三光宛備,則星官之書,自黃帝始。 高陽氏使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帝堯乃命羲、和,欽若昊天。 夏有昆吾,殷有巫咸,周之史佚,宋之子韋,魯之梓慎,鄭之裨灶,魏有石氏,齊有甘公,皆能言天文、察微變者也。 漢之傳天數者,則有唐都、李尋之倫。 光武時,則有蘇伯況、郎雅光,並能參伍天文,發揚善道,補益當時,監垂來世。 而河、洛圖緯,雖有星占星官之名,未能盡列。 後漢張衡為太史令,鑄渾天儀,總序經星,謂之《靈憲》。 其大略曰:「星也者,體生於地,精發於天。 紫宮為帝皇之居,太微為五帝之坐,在野象物,在朝象官。 居其中央,謂之北斗,動系于占,實司王命。 四布于方,為二十八星,日月運行,歷示休咎。 五緯經次,用彰禍福,則上天之心,於是見矣。 中外之官,常明者百有二十,可名者三百二十,為星二千五百;微星之數萬一千五百二十,庶物蠢動,鹹得系命。 」而衡所鑄之圖,遇亂堙滅,星官名數,今亦不存。 三國時,吳太史令陳卓,始列甘氏、石氏、巫咸三家星官,著于圖錄。 並注占贊,總有二百五十四官,一千二百八十三星,並二十八宿及輔官附坐一百八十二星,總二百八十三官,一千五百六十五星。 宋元嘉中,太史令錢樂之所鑄渾天銅儀,以硃黑白三色,用殊三家,而合陳卓之數。 高祖平陳,得善天官者周墳,並得宋氏渾儀之器。 乃命庾季才等,參校周、齊、梁、陳及祖恆、孫僧化官私舊圖,刊其大小,正彼疏密,依準三家星位,以為蓋圖。 旁摛始分,甄表常度,並具赤黃二道,內外兩規。 懸象著明,纏離攸次,星之隱顯,天漢昭回,宛若穹蒼,將為正范。 以墳為太史令。 墳博考經書,勤於教習,自此太史觀生,始能識天官。 煬帝又遣宮人四十人,就太史局,別詔袁充,教以星氣,業成者進內,以參占驗雲。 史臣于觀台訪渾儀,見元魏太史令晁崇所造者,以鐵為之,其規有六。 其外四規常定,一象地形,二象赤道,其餘象二極。 其內二規,可以運轉,用合八尺之管,以窺星度。 周武帝平齊所得。 隋開皇三年,新都初成,以置諸觀台之上。 大唐因而用焉。 馬遷《天官書》及班氏所載,妖星暈珥,雲氣虹霓,存其大綱,未能備舉。 自後史官,更無紀錄。 《春秋傳》曰:「公既視朔,遂登觀台,凡分至啟閉,必書雲物。 」神道司存,安可誣也!今略舉其形名占驗,次之經星之末雲。 ○天體 古之言天者有三家,一曰蓋天,二曰宣夜,三曰渾天。 蓋天之說,即《周髀》是也。 其本庖犧氏立周天歷度,其所傳則周公受于殷商,周人志之,故曰《周髀》。 髀,股也;股者,表也。 其言天似蓋笠,地法覆槃,天地各中高外下。 北極之下,為天地之中,其地最高,而滂沲四蕆,三光隱映,以為晝夜。 天中高於外衡冬至日之所在六萬里,北極下地高於外衡下地亦六萬里,外衡高於北極下地二萬里。 天地隆高相從,日去地恆八萬里。 日麗天而平轉,分冬夏之間日所行道為七衡六間。 每衡周徑裡數,各依算術,用句股重差,推晷影極游,以為遠近之數,皆得于表股也,故曰《周髀》。 又《周髀》家云:「天圓如張蓋,地方如棋局。 天旁轉如推磨而左行,日月右行,天左轉,故日月實東行,而天牽之以西沒。 譬之於蟻行磨石之上,磨左旋而蟻右去,磨疾而蟻遲,故不得不隨磨以左回焉。 天形南高而北下,日出高故見,日入下故不見。 天之居如倚蓋,故極在人北,是其證也。 極在天之中,而今在人北,所以知天之形如倚蓋也。 日朝出陰中,暮入陰中,陰氣闇冥,故從沒不見也。 夏時陽氣多,陰氣少,陽氣光明,與日同暉,故日出即見,無蔽之者,故夏日長也。 冬時陰氣多,陽氣少,陰氣闇冥,掩日之光,雖出猶隱不見,故冬日短也。 」 第8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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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第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