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事京房終律 謐靜 則選 布萼 滿羸 潛動 盛變 賓安 懷遠聲暨 軌同 海水 息沴 離躬 安壯 崇明 遠眺 升中 鳳翥 朝陽 制時瑞通 鶉火 乂次 高焰 其煌。 右蕤賓一部,二十七律。 林鐘: 謙侍 崇德 循道 方壯 陰升 靡慝 去滅 華銷 朋慶 雲布 均任仰成 寬中 安度 德均 無蹇 禮溢 智深 任肅 純恪 歸嘉 美音 溫風候節蓂華 綉嶺 物無 否與 景口 曜井 日煥 重輪 財華 右林鐘一部,三十四律。 夷則: 升商 清爽 氣精 陰德 白藏 禦敘 鮮刑 貞克 金天 劉獮 會道歸仁 陰侶 去南 陽消 柔辛 延乙 和庚 靡卉 荑晉 分積 孔修 九德咸藎僉惟 俾乂 右夷則一部,二十七律。 南呂: 白呂 捐秀 敦實 素風 勁物 酋稔 結躬 肥遁 羸中 晟陰 抗節威遠 有截 歸期 中德 王猷 允塞 蓐收 撙轡 搖落 未印 質隨 分滿道心貞堅 蓄止 歸藏 夷汗 均義 悅使 亡勞 九有 光賁 右南呂一部,三十四律。 無射: 思沖 懷謙 恭儉 休老 恤農 銷祥 閉奄 降婁 藏邃 日在 旋春閹藏 明奎 鄰齊 軌眾 大蓄 嗇斂 下濟 息肩 無邊 期保 延年 秋深野色玄月 澄天 右無射一部,二十七律。 應鐘: 分焉 祖微 據始 功成 乂定 靜謐 遲內 無為 而乂 姑射 凝晦動寂 應徵 未育 萬機 萬壽 無疆 地久 天長 修復 遲時 方制 無休九野八荒 億兆 安運 右應鐘一部,二十八律。 ○審度 《史記》曰:「夏禹以身為度,以聲為律。 」《禮記》曰:「丈夫布手為尺。 」《周官》云:「璧羡起度。 」鄭司農云:「羡,長也。 此璧徑尺,以起度量。 」《易緯通卦驗》:「十馬尾為一分。 」《淮南子》云:「秋分而禾緌定,緌定而禾熟。 律數十二而當一粟,十二粟而當一寸。 」緌者,禾穗芒也。 《說苑》云:「度量權衡以粟生,一粟為一分。 」《孫子算術》云:「蠶所生吐絲為忽,十忽為秒,十秒為毫,十毫為厘,十厘為分。 」此皆起度之源,其文舛互。 唯《漢志》:「度者,所以度長短也,本起黃鐘之長。 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廣度之,九十黍為黃鐘之長。 一黍為一分,十分為一寸,十寸為一尺,十尺為一丈,十丈為一引,而五度審矣。 」後之作者,又憑此說,以律度量衡,並因秬黍散為諸法,其率可通故也。 黍有大小之差,年有豐耗之異,前代量校,每有不同,又俗傳訛替,漸致增損。 今略諸代尺度一十五等,並異同之說如左。 一、周尺 《漢志》王莽時劉歆銅斛尺。 後漢建武銅尺。 晉泰始十年荀勖律尺,為晉前尺。 祖沖之所傳銅尺。 徐廣、徐爰、王隱等《晉書》云:「武帝泰始九年,中書監荀勖校太樂八音,不和,始知為後漢至魏,尺長於古四分有餘。 勖乃部著作郎劉恭,依《周禮》制尺,所謂古尺也。 依古尺更鑄銅律呂,以調聲韻。 以尺量古器,與本銘尺寸無差。 又汲郡盜發魏襄王塚,得古周時玉律及鐘磬,與新律聲韻暗同。 于時郡國或得漢時故鐘,吹新律命之,皆應。 」梁武《鐘律緯》云:「祖沖之所傳銅尺,其銘曰:『晉泰始十年,中書考古器,揆校今尺,長四分半。 所校古法有七品:一曰姑洗玉律,二曰小呂玉律,三曰西京銅望臬,四曰金錯望臬,五曰銅斛,六曰古錢,七曰建武銅尺。 姑洗微強,西京望臬微弱,其餘與此尺同。 』銘八十二字。 此尺者,勖新尺也。 今尺者,杜夔尺也。 雷次宗、何胤之二人作《鐘律圖》,所載荀勖校量古尺文,與此銘同。 而蕭吉樂譜,謂為梁朝所考七品,謬也。 今以此尺為本,以校諸代尺」雲。 二、晉田父玉尺 梁法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七厘。 《世說》稱,有田父于野地中得周時玉尺,便是天下正尺。 荀勖試以校尺,所造金石絲竹,皆短校一米。 梁武帝《鐘律緯稱》,主衣從上相承,有周時銅尺一枚,古玉律八枚。 檢主衣周尺,東昏用為章信,尺不復存。 玉律一囗蕭,余定七枚夾鐘,有昔題刻。 乃製為尺,以相參驗。 取細毫中黍,積次詶定,今之最為詳密,長祖沖之尺校半分。 以新尺製為四器,名為通。 又依新尺為笛,以命古鐘,按刻夷則,以笛命飲和韻,夷則定合。 案此兩尺長短近同。 三、梁表尺 實比晉前尺一尺二分二厘一毫有奇。 蕭吉云:「出於《司馬法》。 梁朝刻其度于影表,以測影。 」案此即奉朝請祖恆所算造銅主影表者也。 經陳滅入朝。 大業中,議以合古,乃用之調律,以制鐘磬等八音樂器。 四、漢官尺 實比晉前尺一尺三分七毫。 晉時始平掘地得古銅尺。 蕭吉《樂譜》云:「漢章帝時,零陵文學史奚景于泠道縣舜廟下得玉律,度為此尺。 」傅暢《晉諸公贊》云:「葛勖造鐘律,時人並稱其精密,唯陳留阮咸,譏其聲高。 後始平掘地,得古銅尺,歲久欲腐,以校荀勖今尺,短校四分。 時人以咸為解。 」此兩尺長短近同。 五、魏尺 杜夔所用調律,比晉前尺一尺四分七厘。 魏陳留王景元四年,劉徽注《九章》雲,王莽時劉歆斛尺,弱於今尺四分五厘,比魏尺,其斛深九寸五分五厘。 即晉荀勖所云「杜夔尺長於今尺四分半」是也。 六、晉後尺 實比晉前尺一尺六分二厘。 蕭吉雲,晉氏江東所用。 七、後魏前尺 實比晉前尺一尺二寸七厘。 八、中尺 實比晉前尺一尺二寸一分一厘。 九、後尺 實比晉前尺一尺二寸八分一厘。 即開皇官尺及後周市尺 後周市尺,比玉尺一尺九分三厘。 開皇官尺,即鐵尺,一尺二寸。 此後魏初及東西分國,後周未用玉尺之前,雜用此等尺。 甄鸞《算術》云:「周朝市尺,得玉尺九分二厘。 」或傳梁時有志公道人作此尺,寄入周朝;雲與多須老翁。 周太祖及隋高祖,各自以為謂己。 周朝人間行用。 及開皇初,著令以為官尺,百司用之,終於仁壽。 大業中,人間或私用之。 十、東後魏尺 實比晉前尺一尺五寸八毫。 此是魏中尉元延明累黍用半周之廣為尺,齊朝因而用之。 魏收《魏史·律歷志》云:「公孫崇永平中更造新尺,以一黍之長,累為寸法。 尋太常卿劉芳受詔修樂,以秬黍中者一黍之廣,即為一分。 而中尉元匡,以一黍之廣度黍二縫,以取一分。 三家紛競,久不能決。 大和十九年高祖詔,以一黍之廣,用成分體,九十之黍,黃鐘之長,以定銅尺。 有司奏從前詔,而芳尺同高祖所制,故遂典修金石。 迄武定未有論律者。 」 十一、蔡邕銅籥尺 後周玉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一寸五分八厘。 從上相承,有銅籥一,以銀錯題,其銘曰:「籥,黃鐘之宮,長九寸,空圍九分,容秬黍一千二百粒,稱重十二銖,兩之為一合。 三分損益,轉生十二律。 」祖孝孫云:「相承傳是蔡邕銅籥。 」 後周武帝保定中,詔遣大宗伯盧景宣、上黨公長孫紹遠、岐國公斛斯徵等,累黍造尺,從橫不定。 後因修倉掘地,得古玉鬥,以為正器,據鬥造律度量衡。 因用此尺,大赦,改元天和,百司行用,終於大象之末。 其律黃鐘,與蔡邕古籥同。 十二、宋氏尺 實比晉前尺一尺六分四厘。 錢樂之渾天儀尺。 後周鐵尺。 開皇初調鐘律尺及平陳後調鐘律水尺。 第7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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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第7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