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案漢自天子至于百官,無不佩刀。 蔡謨議云:「大臣優禮,皆劍履上殿。 非侍臣,解之。 」蓋防刃也。 近代以木,未詳所起。 東齊著令,謂為象劍,言象于劍。 周武帝時,百官燕會,並帶刀升座。 至開皇初,因襲舊式,朝服登殿,亦不解焉。 十二年,因蔡征上事,始制凡朝會應登殿坐者,劍履俱脫。 其不坐者,敕召奏事及須升殿,亦就席解劍乃登。 納言、黃門、內史令、侍郎、舍人,既夾侍之官,則不脫。 其劍皆真刃,非假。 既合舊典,弘制依定。 又準晉咸康元年定令故事,自天子已下,皆衣冠帶劍。 今天子則玉具火珠鏢首,余皆玉鏢首。 唯侍臣帶劍上殿,自王公已下,非殊禮引升殿,皆就席解而後升。 六品以下,無佩綬者,皆不帶。 曲領,案《釋名》,在單衣內襟領上,橫以雍頸。 七品已上有內單者則服之,從省服及八品已下皆無。 珽,案《禮》:「天子搢珽,方正于天下也。 」又《五經異義》:「天子笏曰珽,珽直無所屈也。 」今制準此,長尺二寸,方而不折。 以球玉為之。 笏,案《禮》:「諸侯以象,大夫魚須文竹,士以竹,本象可也。 」凡有指畫于君前,受命書於笏,笏畢用也。 《五經要義》曰:「所以記事,防忽忘。 」《禮圖》云:「度二尺有六寸,中博二寸,其殺六分去一。 」晉、宋以來,謂之手板,此乃不經,今還謂之笏,以法古名。 自西魏以降,五品已上,通用象牙,六品已下,兼用竹木。 履、舄,案《圖》云:「復下曰舄,單下曰履。 夏葛冬皮。 」近代或以重皮,而不加木,失于乾臘之義。 今取乾臘之理,以木重底。 冕服者色赤,冕衣者色烏,履同烏色。 諸非侍臣,皆脫而升殿。 凡舄,唯冕服及具服著之,履則諸服皆用。 唯褶服以靴。 靴,胡履也,取便於事,施于戎服。 諸建華、絺鸃、鶡冠、委貌、長冠、樊噲、卻敵、巧士、術氏、卻非等,前代所有,皆不採用。 皇后服四等,有褘衣、鞠衣、青服、硃服。 褘衣,深青質,織成領袖,文以翬翟,五采重行,十二等。 首飾花十二鈿,小花毦十二樹,並兩博鬢。 素紗內單,黼領,羅縠褾、襈,色皆以硃。 蔽膝隨裳色,以緅為緣,用翟三章。 大帶隨衣裳,飾以硃綠之錦,青緣。 革帶,青襪、舄,舄以金飾。 白玉珮,玄組,綬,章采尺寸同於乘輿。 祭及朝會,凡大事皆服之。 鞠衣,黃羅為質,織成領袖,小花十二樹。 蔽膝,革帶及舄,隨衣色。 余準褘衣,親蠶服也。 青服,去花、大帶及佩綬,金飾履。 禮見天子則服之。 硃服,制如青服。 宴見賓客則服之。 有金璽,盤螭鈕,文曰「皇后之璽」。 冬正大朝,則並黃琮,各以笥貯,進于座隅。 皇太后服,同於後服。 而貴妃以下,並亦給印。 貴妃、德妃、淑妃,是為三妃。 服褕翟之衣,首飾花九鈿,並二博鬢。 金章龜鈕,文從其職。 紫綬,一百二十首,長一丈七尺,金縷織成獸頭鞶囊,佩于闐玉。 順儀、順容、順華、修儀、修容、修華、充儀、充容、充華,是為九嬪。 服闕翟之衣,首飾花八鈿,並二博鬢。 金章龜鈕,文從其職。 紫綬,一百首,長一丈七尺,金縷織成獸頭鞶囊,佩采瓄玉。 婕妤,銀縷織成獸頭鞶囊,首飾花七鈿。 他如嬪服。 美人、才人,服鞠衣,首飾花六鈿,並二博鬢。 銀印珪鈕,文從其職。 青綬,八十首,長一丈六尺。 彩縷織成獸爪鞶囊,佩水蒼玉。 寶林,服展衣,首飾花五鈿,並二博鬢。 銀印環鈕,文如其職。 艾綬,八十首,長一丈六尺。 鞶囊,佩玉,同於婕妤。 承衣刀人、采女,皆服褖衣,無印綬。 參準宋泰始四年及梁、陳故事,增損用之。 皇太子妃,服褕翟之衣,青質,五采織成為搖翟,以備九章。 首飾花九鈿,並二博鬢。 金璽龜鈕,文如其職。 素紗內單,黼領,羅褾、襈,色皆用硃,蔽膝二章。 大帶,同褘衣,青綠革帶,硃襪,青舄,舄加金飾。 佩瑜玉,纁硃綬,一百六十首,長二丈,獸頭鞶囊,凡大禮見皆服之。 唯侍親桑,則用鞠衣之服,花鈿佩綬,與褕衣同。 準宋孝建二年故事而增損之。 良娣,鞠衣之服,銀印珪鈕,文如其職。 佩采瓄玉,青綬,八十首,長一丈六尺,獸爪鞶囊。 余同世婦。 保林、八子,展衣之服,銅印環鈕,文如其職。 佩水蒼玉,艾綬,八十首,長一丈六尺,獸爪鞶囊。 自良娣等,準宋大明六年故事而損益之。 諸王太妃、妃、長公主、公主、三公夫人、一品命婦,褕翟之服,綉為九章。 首飾花九鈿,佩山玄玉,獸頭鞶囊。 綬同夫色。 公夫人,縣主、二品命婦,亦服褕翟,綉為八章。 首飾八鈿。 侍從親桑,同用鞠衣。 自此之下,佩皆水蒼玉。 侯、伯夫人、三品命婦,亦服禡翟,綉為七章。 首飾七鈿。 子夫人、四品命婦,服闕翟之衣,刻赤繒為翟,綴於服上,以為六章。 首飾六鈿。 男夫人、五品命婦,亦服闕翟之衣,刻繒為翟,綴於服上,以為五章。 首飾五鈿。 若當從侍親桑,皆同鞠衣。 議既定,帝幸修文殿覽之,乃令何稠、起部郎閻毗等造樣上呈。 二年總了,始班行焉,軒冕之盛,貫古今矣。 三年正月朔旦,大陳文物。 時突厥染干朝見,慕之,請襲冠冕。 帝不許。 明日,率左光祿大夫、褥但特勤阿史那職禦,左光祿大夫、特勤阿史那伊順,右光祿大夫、意利發史蜀胡悉等,並拜表,固請衣冠。 帝大悅,謂弘等曰:「昔漢制初成,方知天子之貴。 今衣冠大備,足致單于解辮,此乃卿等功也。 」弘、愷、善心、世基、何稠、閻毗等賜帛各有差,並事出優厚。 是後師旅務殷,車駕多行幸。 百官行從,唯服袴褶,而軍旅間不便。 至六年後,詔從駕涉遠者,文武官等皆戎衣。 貴賤異等,雜用五色。 五品已上,通着紫袍,六品已下,兼用緋綠,胥吏以青,庶人以白,屠商以皁,士卒以黃。 卓彼上天,宮室混成,玄戈居其左,上將居其右,弧矢揚威,羽林置陳。 《易》曰:「天垂象,聖人則之。 」昔軒轅氏之有天下也,以師兵為營衛,降至三代,其儀大備。 西漢武帝,每上甘泉,則列鹵簿,車千乘,騎萬匹。 其居前殿,則植戟懸楯,以戒不虞。 其所由來者尚矣。 第5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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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第5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