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春二月癸未,太平公史萬歲擊西寧羌,平之。 庚寅,幸仁壽宮。 庚子,上柱國王世積討桂州賊李光仕,平之。 壬寅,河南王昭納妃,宴群臣,頒賜各有差。 三月丙辰,詔曰:「分職設官,共理時務,班位高下,各有等差。 若所在官人不相敬憚,多自寬縱,事難克舉。 諸有殿失,雖備科條,或據律乃輕,論情則重,不即決罪,無以懲肅。 其諸司論屬官,若有愆犯,聽于律外斟酌決杖。 」辛酉,上親錄囚徒。 癸亥,上柱國、彭國公劉昶以罪伏誅。 庚午,遣治書侍御史柳彧、皇甫誕巡省河南、河北。 夏四月戊寅,頒新曆。 壬午,詔曰:「周歷告終,群凶作亂,釁起蕃服,毒被生人。 朕受命上玄,廓清區宇,聖靈垂祐,文武同心。 申明公穆、鄖襄公孝寬、廣平王雄、蔣國公睿、楚國公勣、齊國公熲、越國公素、魯國公慶則、新寧公長叉、宜陽公世積、趙國公羅雲、隴西公詢、廣業公景、真昌公振、沛國公譯、項城公子相、鉅鹿公子乾等,登庸納揆之時,草昧經綸之日,丹誠大節,心盡帝圖,茂績殊勛,力宣王府。 宜弘其門緒,與國同休。 其世子世孫未經州任者,宜量才升用,庶享榮位,世祿無窮。 」五月,宴百僚于玉女泉,頒賜各有差。 己巳,蜀王秀來朝。 高麗遣使貢方物。 甲戌,以左衛將軍獨孤羅雲為涼州總管。 閏月己卯,群鹿入殿門,馴擾侍衛之內。 秋七月丁丑,桂州人李代賢反,遣右武候大將軍虞慶則討平之。 丁亥,上柱國、并州總管秦王俊坐事免,以王就第。 戊戌,突厥遣使貢方物。 八月丁卯,荊州總管、上庸郡公韋世康卒。 九月甲申,至自仁壽宮。 庚寅,上謂侍臣曰:「禮主于敬,皆當盡心。 黍稷非馨,貴在祗肅。 廟庭設樂,本以迎神,齋祭之日,觸目多感。 當此之際,何可為心!在路奏樂,禮未為允。 群公卿士,宜更詳之。 」冬十月丁未,頒銅獸符于驃騎、車騎府。 戊申,道王靜薨。 庚午,詔曰:「五帝異樂,三王殊禮,皆隨事而有損益,因情而立節文。 仰惟祭享宗廟,瞻敬如在,罔極之感,情深茲日。 而禮畢升路,鼓吹髮音,還入宮門,金石振響。 斯則哀樂同日,心事相違,情所不安,理實未允。 宜改茲往式,用弘禮教。 自今已後,享廟日不須備鼓吹,殿庭勿設樂懸。 」辛未,京師大索。 十一月丁亥,突厥遣使來朝。 十二月壬子,上柱國、右武候大將軍、魯國公虞慶則以罪伏誅。 十八年春正月辛丑,詔曰:「吳越之人,往承弊俗,所在之處,私造大船,因相聚結,致有侵害。 其江南諸州,人間有船長三丈已上,悉括入官。 」二月甲辰,幸仁壽宮。 乙巳,以漢王諒為行軍元帥,水陸三十萬伐高麗。 三月乙亥,以柱國杜彥為朔州總管。 夏四月癸卯,以蔣州刺史郭衍為洪州總管。 五月辛亥,詔畜貓鬼、蠱毒、厭魅、野道之家,投于四裔。 六月丙寅,下詔黜高麗王高元官爵。 秋七月壬申,詔以河南八州水,免其課役。 丙子,詔京官五品已上,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清平幹濟二科舉人。 九月己丑,漢王諒師遇疾疫而旋,死者十八九。 庚寅,敕舍客無公驗者,坐及刺史、縣令。 辛卯,至自仁壽宮。 冬十一月甲戌,上親錄囚徒。 癸未,有事于南郊。 十二月庚子,上柱國、夏州總管、任城郡公王景以罪伏誅。 是月,自京師至仁壽宮,置行宮十有二所。 十九年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 戊寅,大射武德殿,宴賜百官。 二月己亥,晉王廣來朝。 辛丑,以并州總管長史宇文弼為朔州總管。 甲寅,幸仁壽宮。 夏四月丁酉,突厥利可汗內附。 達頭可汗犯塞,遣行軍總管史萬歲擊破之。 六月丁酉,以豫章王暕為內史令。 秋八月癸卯,上柱國、尚書左仆射、齊國公高熲坐事免。 辛亥,上柱國、皖城郡公張威卒。 甲寅,上柱國、城陽郡公李徹卒。 九月乙丑,以太常卿牛弘為吏部尚書。 冬十月甲午,以突厥利可汗為啟人可汗,築大利城處其部落。 庚子,以朔州總管宇文弼為代州總管。 十二月乙未,突厥都藍可汗為部下所殺。 丁丑,星隕于勃海。 二十年春正月辛酉朔,上在仁壽宮。 突厥、高麗、契丹並遣使貢方物。 癸亥,以代州總管宇文弼為吳州總管。 二月己巳,以上柱國崔弘度為原州總管。 丁丑,無雲而雷。 三月辛卯,熙州人李英林反,遣行軍總管張衡討平之。 夏四月壬戌,突厥犯塞,以晉王廣為行軍元帥,擊破之。 乙亥,天有聲如瀉水,自南而北。 六月丁丑,秦王俊薨。 秋八月,老人星見。 九月丁未,至自仁壽宮。 癸丑,吳州總管楊異卒。 冬十月己未,太白晝見。 乙丑,皇太子勇及諸子並廢為庶人。 殺柱國、太平縣公史萬歲。 己巳,殺左衛大將軍、五原郡公元旻。 十一月戊子,天下地震,京師大風雪。 以晉王廣為皇太子。 十二月戊午,詔東宮官屬不得稱臣于皇太子。 辛巳,詔曰:“佛法深妙,道教虛融,咸降大慈,濟度群品,凡在含識,皆蒙覆護。 所以雕鑄靈相,圖寫真形,率土瞻仰,用申誠敬。 其五嶽四鎮,節宣雲雨,江河淮海,浸潤區域,並生養萬物,利益兆人,故建廟立祀,以時恭敬。 敢有毀壞偷盜佛及天尊像、岳鎮海瀆神形者,以不道論。 沙門壞佛像,道士壞天尊者,以惡逆論。 仁壽元年春正月乙酉朔,大赦,改元。 以尚書右仆射楊素為尚書左仆射,納言蘇威為尚書右仆射。 丁酉,徙河南王昭為晉王。 突厥寇恆安,遣柱國韓洪擊之,官軍敗績。 以晉王昭為內史令。 辛丑,詔曰:「君子立身,雖雲百行,唯誠與孝最為其首。 故投主殉節,自古稱難,殞身王事,禮加二等。 而代俗之徒,不達大義,至于致命戎旅,不入兆域,虧孝子之意,傷人臣之心。 興言念此,每深愍嘆。 且入廟祭祀,並不廢闕,何止墳塋,獨在其外。 自今已後,戰亡之徒,宜入墓域。 」二月乙卯朔,日有蝕之。 辛巳,以上柱國獨孤楷為原州總管。 三月壬辰,以豫章王暕為揚州總管。 夏四月,以淅州刺史蘇孝慈為洪州總管。 五月己丑,突厥男女九萬口來降。 壬辰,驟雨震雷,大風拔木,宜君湫水移于始平。 六月癸丑,洪州總管蘇孝慈卒。 乙卯,遣十六使巡省風俗。 乙丑,詔曰:「儒學之道,訓教生人,識父子君臣之義,知尊卑長幼之序,升之於朝,任之以職,故能贊理時務,弘益風範。 朕撫臨天下,思弘德教,延集學徒,崇建庠序,開進仕之路,佇賢雋之人。 而國學冑子,垂將千數,州縣諸生,咸亦不少。 徒有名錄,空度歲時,未有德為代范,才任國用。 良由設學之理,多而未精。 今宜簡省,明加獎勵。 」於是國子學唯留學生七十人,太學、四門及州縣學並廢。 其日,頒舍利於諸州。 秋七月戊戌,改國子為太學。 九月癸未,以柱國杜彥為雲州總管。 十一月己丑,有事于南郊。 壬辰,以資州刺史衛玄為遂州總管。 第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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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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