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鑒尋鎮廣陵,僧垣又隨至江北。 梁元帝平侯景,召僧垣赴荊州,改授晉安王府諮議。 其時雖克平大亂,而任用非才,朝政混淆,無復綱紀。 僧垣每深憂之。 謂故人曰 :「吾觀此形勢,禍敗不久。 今時上策,莫若近關 。 」聞者皆掩口竊笑。 梁元帝嘗有心腹疾,乃召諸醫議治療 之方。 咸謂至尊至貴,不可輕脫,宜用平藥,可漸宣通。 僧垣曰:「脈洪而實,此有宿食。 非用大黃,必無差理。 」梁元帝從之,進湯訖,果下宿食,因而疾愈。 梁元帝大喜。 時初鑄錢,一當十,乃賜錢十萬,實百萬也。 及大軍克荊州,僧垣猶侍梁元帝,不離左右。 為軍人所止,方泣涕而去。 尋而中山公護使人求僧垣。 僧垣至其營。 復為燕公于謹所召,大相禮接。 太祖又遣使馳驛征僧垣,謹(故)〔固〕留不遣。 謂使人曰 :「吾年時衰暮,疹疾嬰沉。 今得此人,望與之偕老 。 」太祖以謹勛德隆重,乃止焉。 明年,隨謹至長安。 武成元年,授小畿伯下大夫。 金州刺史伊婁穆以疾還京,請僧垣省疾。 乃雲 :「自腰至臍,似有三縛,兩腳緩縱,不復自持 。 」僧垣為診脈,處湯三劑。 穆初服一劑,上縛即解;次服一劑,中縛復解;又服一劑,三縛悉除。 而兩腳疼痹,猶自攣弱。 更為合散一劑,稍得屈申。 僧垣曰:「終待霜降,此患當愈。 」及至九月,遂能起行。 大將軍、襄樂公賀蘭隆先有氣疾,加以水腫,喘息奔急,坐臥不安。 或有勸其服決命大散者,其家疑未能決,乃問僧垣。 僧垣曰:「意謂此患不與大散相當。 若欲自服,不煩賜問 。 」因而委去。 其子慇勤拜請曰 :「多時抑屈,今日始來。 竟不可治,意實未盡 。 」僧垣知其可差,即為處方,勸使急服。 便即氣通,更服一劑,諸患悉愈。 天和元年,加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大將軍、樂平公竇集暴感風疾,精神瞀亂,無所覺知。 諸醫先視者,皆云已不可救。 僧垣後至,曰 :「困則困矣,終當不死。 若專以見付,相為治之 。 」其家忻然,請受方術。 僧垣為合湯散,所患即瘳。 大將軍、永世公叱伏列椿苦利積時,而不廢朝謁。 燕公謹嘗問僧垣曰:「樂平、永世俱有痼疾,若如仆意,永世差輕。 」對曰: 「夫患有深淺,時有克殺。 樂平雖困,終當保全。 永世雖輕,必不免死 。 」謹曰:「君言必死,當在何時?」對曰:「不出四月 。 」果如其言。 謹嘆異之。 六年,遷遂伯中大夫。 建德三年,文宣太后寢疾,醫巫雜說,各有異同。 高祖禦內殿,引僧垣同坐,曰 :「太后患勢不輕,諸醫並雲無慮。 朕人子之情,可以意得。 君臣之義,言在無隱。 公為何如?」對曰 :「臣無聽聲視色之妙,特以經事已多,準之常人,竊以憂懼 。 」帝泣曰:「公既決之矣,知復何言!」尋而太后崩。 其後復因召見,帝問僧垣曰:「姚公為儀同幾年?」對曰:「臣忝荷朝恩,于茲九載。 」帝曰:「勤勞有日,朝命宜隆 。 」乃授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又敕曰 :「公年過縣車,可停朝謁。 若非別敕,不勞入見。 」 四年,高祖親戎東討,至河陰遇疾。 口不能言;(臉)〔瞼〕垂覆目,不復瞻視;一足短縮,又不得行。 僧垣以為諸藏俱病,不可並治。 軍中之要,莫先於語。 乃處方進藥,帝遂得言。 次又治目,目疾便愈。 末乃治足,足疾亦瘳。 比至華州,帝已痊復。 即除華州刺史,仍詔隨入京,不令在鎮。 宣政元年,表請致仕,優詔許之。 是歲,高祖行幸雲陽,遂寢疾。 乃詔僧垣赴行在所。 內史柳(升)〔昂〕私問曰:「至尊貶膳日久,脈候何如?」對曰 :「天子上應天心,或當非愚所及。 若凡庶如此,萬無一全 。 」尋而帝崩。 宣帝初在東宮,常苦心痛。 乃令僧垣治之,其疾即愈。 帝甚悅。 及即位,恩禮彌隆。 常從容謂僧垣曰 :「常聞先帝呼公為姚公,有之乎?」對曰 :「臣曲荷殊私,實如聖旨 。 」帝曰:「此是尚齒之辭,非為貴爵之號。 朕當為公建國開家,為子孫永業 。 」乃封長壽縣公,邑一千戶。 冊命之日,又賜以金帶及衣服等。 大象二年,除太醫下大夫。 帝尋有疾,至于大漸。 僧垣宿直侍。 帝謂隨公曰:「今日性命,唯委此人。 」僧垣知帝診候危殆,必不全濟。 乃對曰 :「臣荷恩既重,思在效力。 但恐庸短不逮,敢不盡心 。 」帝頷之。 及靜帝嗣位,遷上開府儀同大將軍。 隋開皇初,進爵北絳郡公。 三年卒,時年八十五。 遺誡衣白帢入棺,朝服勿斂。 靈上唯置香奩,每日設清水而已。 贈本官,加荊、湖二州刺史。 僧垣醫術高妙,為當世所推。 前後效驗,不可勝記。 聲譽既盛,遠聞邊服。 至于諸蕃外域,咸請託之。 僧垣乃搜采奇異,參校徵效者,為集驗方十二卷,又撰行記三卷,行于世。 長子察在江南。 次子最,字士會,幼而聰敏,及長,博通經史,尤好著述。 年十九,隨僧垣入關。 世宗盛聚學徒,校書於麟趾殿,最亦預為學士。 俄授齊王憲府水曹參軍,掌記室事。 特為憲所禮接,賞賜隆厚。 宣帝嗣位,憲以嫌疑被誅。 隋文帝作相,追復官爵。 最以陪游積歲,恩顧過隆,乃錄憲功績為傳,送上史局。 最幼在江左,迄于入關,未習醫術。 天和中,齊王憲奏高祖,遣最習之。 憲又謂最曰 :「爾博學高才,何如王褒、庾信。 王、庾名重兩國,吾視之蔑如。 接待資給,非爾家比也。 爾宜深識此意,勿不存心。 且天子有敕,彌須勉勵 。 」最於是始受家業。 十許年中,略盡其妙。 每有人造請,效驗甚多。 隋文帝踐極,除太子門大夫。 以父憂去官,哀毀骨立。 既免喪,襲爵北絳郡公,復為太子門大夫。 俄轉蜀王秀友。 秀鎮益州,遷秀府司馬。 及平陳,察至。 最自以非嫡,讓封于察,隋文帝許之。 秀後陰有異謀,隋文帝令公卿窮治其事。 開府慶整、郝偉等並推過于秀。 最獨曰:「凡有不法,皆最所為,王實不知也。 」搒訊數百,卒無異辭。 最竟坐誅。 時年六十七。 論者義之。 撰梁後略十捲,行于世。 黎景熙字季明,河間(鄭)〔鄚〕人也 ,少以字行于世。 曾祖嶷,魏太武時,從破平涼,有功,賜爵容城縣男,加鷹揚將軍。 後為燕郡守。 祖鎮,襲爵,為員外散騎侍郎。 父瓊,太和中,襲爵,歷員外郎、魏縣令,後至鄜城郡守。 季明少好讀書,性強記默識,而無應對之能。 其從祖廣,太武時為尚書郎,善古學。 嘗從吏部尚書清河崔玄伯受字義,又從司徒崔浩學楷篆,自是家傳其法。 季明亦傳習之,頗與許氏有異。 又好占玄象,頗知術數。 而落魄不事生業。 有書千餘卷。 雖窮居獨處,不以饑寒易操。 與范陽盧道源為莫逆之友。 永安中,道源勸令入仕,始為威烈將軍。 魏孝武初,遷鎮遠將軍,尋除步兵校尉。 及孝武西遷,季明乃寓居伊、洛。 侯景徇地河外,召季明從軍。 尋授銀青光祿大夫,加中軍將軍,拜行台郎中,除黎陽郡守。 季明從至懸瓠,察景終不足恃,遂去之。 客于潁川,以世路未清,欲優遊卒歲。 時王思政鎮潁川,累使召。 季明不得已,出與相見。 留于內館月餘。 太祖又征之,遂入關。 乃令季明正定古今文字于東閣。 大統末,除安西將軍,尋拜著作佐郎。 于時倫輩,皆位兼常伯,車服華盛。 唯季明獨以貧素居之,而無愧色。 第10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周書》
第10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