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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 - 108 /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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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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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子鑒尋鎮廣陵,僧垣又隨至江北。 梁元帝平侯景,召僧垣赴荊州,改授晉安王府諮議。其時雖克平大亂,而任用非才,朝政混淆,無復綱紀。僧垣每深憂之。謂故人曰 :「吾觀此形勢,禍敗不久。

今時上策,莫若近關 。」聞者皆掩口竊笑。梁元帝嘗有心腹疾,乃召諸醫議治療 之方。咸謂至尊至貴,不可輕脫,宜用平藥,可漸宣通。僧垣曰:「脈洪而實,此有宿食。


  

非用大黃,必無差理。」梁元帝從之,進湯訖,果下宿食,因而疾愈。梁元帝大喜。時初鑄錢,一當十,乃賜錢十萬,實百萬也。 及大軍克荊州,僧垣猶侍梁元帝,不離左右。

為軍人所止,方泣涕而去。尋而中山公護使人求僧垣。僧垣至其營。復為燕公于謹所召,大相禮接。太祖又遣使馳驛征僧垣,謹(故)〔固〕留不遣。

謂使人曰 :「吾年時衰暮,疹疾嬰沉。今得此人,望與之偕老 。」太祖以謹勛德隆重,乃止焉。明年,隨謹至長安。武成元年,授小畿伯下大夫。

金州刺史伊婁穆以疾還京,請僧垣省疾。乃雲 :「自腰至臍,似有三縛,兩腳緩縱,不復自持 。」僧垣為診脈,處湯三劑。穆初服一劑,上縛即解;次服一劑,中縛復解;又服一劑,三縛悉除。而兩腳疼痹,猶自攣弱。

更為合散一劑,稍得屈申。僧垣曰:「終待霜降,此患當愈。」及至九月,遂能起行。大將軍、襄樂公賀蘭隆先有氣疾,加以水腫,喘息奔急,坐臥不安。或有勸其服決命大散者,其家疑未能決,乃問僧垣。

僧垣曰:「意謂此患不與大散相當。若欲自服,不煩賜問 。」因而委去。其子慇勤拜請曰 :「多時抑屈,今日始來。竟不可治,意實未盡 。」僧垣知其可差,即為處方,勸使急服。便即氣通,更服一劑,諸患悉愈。 天和元年,加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大將軍、樂平公竇集暴感風疾,精神瞀亂,無所覺知。諸醫先視者,皆云已不可救。

僧垣後至,曰 :「困則困矣,終當不死。若專以見付,相為治之 。」其家忻然,請受方術。僧垣為合湯散,所患即瘳。大將軍、永世公叱伏列椿苦利積時,而不廢朝謁。

燕公謹嘗問僧垣曰:「樂平、永世俱有痼疾,若如仆意,永世差輕。」對曰: 「夫患有深淺,時有克殺。樂平雖困,終當保全。永世雖輕,必不免死 。」謹曰:「君言必死,當在何時?」對曰:「不出四月 。」果如其言。謹嘆異之。六年,遷遂伯中大夫。 建德三年,文宣太后寢疾,醫巫雜說,各有異同。高祖禦內殿,引僧垣同坐,曰 :「太后患勢不輕,諸醫並雲無慮。

朕人子之情,可以意得。君臣之義,言在無隱。公為何如?」對曰 :「臣無聽聲視色之妙,特以經事已多,準之常人,竊以憂懼 。」帝泣曰:「公既決之矣,知復何言!」尋而太后崩。其後復因召見,帝問僧垣曰:「姚公為儀同幾年?」對曰:「臣忝荷朝恩,于茲九載。」帝曰:「勤勞有日,朝命宜隆 。」乃授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又敕曰 :「公年過縣車,可停朝謁。若非別敕,不勞入見。」 四年,高祖親戎東討,至河陰遇疾。

口不能言;(臉)〔瞼〕垂覆目,不復瞻視;一足短縮,又不得行。僧垣以為諸藏俱病,不可並治。軍中之要,莫先於語。乃處方進藥,帝遂得言。次又治目,目疾便愈。

末乃治足,足疾亦瘳。比至華州,帝已痊復。即除華州刺史,仍詔隨入京,不令在鎮。宣政元年,表請致仕,優詔許之。是歲,高祖行幸雲陽,遂寢疾。

乃詔僧垣赴行在所。內史柳(升)〔昂〕私問曰:「至尊貶膳日久,脈候何如?」對曰 :「天子上應天心,或當非愚所及。若凡庶如此,萬無一全 。」尋而帝崩。 宣帝初在東宮,常苦心痛。

乃令僧垣治之,其疾即愈。帝甚悅。及即位,恩禮彌隆。常從容謂僧垣曰 :「常聞先帝呼公為姚公,有之乎?」對曰 :「臣曲荷殊私,實如聖旨 。」帝曰:「此是尚齒之辭,非為貴爵之號。

朕當為公建國開家,為子孫永業 。」乃封長壽縣公,邑一千戶。冊命之日,又賜以金帶及衣服等。 大象二年,除太醫下大夫。帝尋有疾,至于大漸。

僧垣宿直侍。帝謂隨公曰:「今日性命,唯委此人。」僧垣知帝診候危殆,必不全濟。乃對曰 :「臣荷恩既重,思在效力。但恐庸短不逮,敢不盡心 。」帝頷之。及靜帝嗣位,遷上開府儀同大將軍。隋開皇初,進爵北絳郡公。三年卒,時年八十五。遺誡衣白帢入棺,朝服勿斂。

靈上唯置香奩,每日設清水而已。贈本官,加荊、湖二州刺史。僧垣醫術高妙,為當世所推。前後效驗,不可勝記。聲譽既盛,遠聞邊服。

至于諸蕃外域,咸請託之。僧垣乃搜采奇異,參校徵效者,為集驗方十二卷,又撰行記三卷,行于世。長子察在江南。 次子最,字士會,幼而聰敏,及長,博通經史,尤好著述。年十九,隨僧垣入關。

世宗盛聚學徒,校書於麟趾殿,最亦預為學士。俄授齊王憲府水曹參軍,掌記室事。特為憲所禮接,賞賜隆厚。宣帝嗣位,憲以嫌疑被誅。隋文帝作相,追復官爵。

最以陪游積歲,恩顧過隆,乃錄憲功績為傳,送上史局。 最幼在江左,迄于入關,未習醫術。天和中,齊王憲奏高祖,遣最習之。憲又謂最曰 :「爾博學高才,何如王褒、庾信。王、庾名重兩國,吾視之蔑如。

接待資給,非爾家比也。爾宜深識此意,勿不存心。且天子有敕,彌須勉勵 。」最於是始受家業。十許年中,略盡其妙。


  

每有人造請,效驗甚多。隋文帝踐極,除太子門大夫。以父憂去官,哀毀骨立。既免喪,襲爵北絳郡公,復為太子門大夫。俄轉蜀王秀友。

秀鎮益州,遷秀府司馬。及平陳,察至。最自以非嫡,讓封于察,隋文帝許之。秀後陰有異謀,隋文帝令公卿窮治其事。開府慶整、郝偉等並推過于秀。

最獨曰:「凡有不法,皆最所為,王實不知也。」搒訊數百,卒無異辭。最竟坐誅。時年六十七。論者義之。

撰梁後略十捲,行于世。 黎景熙字季明,河間(鄭)〔鄚〕人也 ,少以字行于世。曾祖嶷,魏太武時,從破平涼,有功,賜爵容城縣男,加鷹揚將軍。後為燕郡守。祖鎮,襲爵,為員外散騎侍郎。

父瓊,太和中,襲爵,歷員外郎、魏縣令,後至鄜城郡守。 季明少好讀書,性強記默識,而無應對之能。其從祖廣,太武時為尚書郎,善古學。嘗從吏部尚書清河崔玄伯受字義,又從司徒崔浩學楷篆,自是家傳其法。季明亦傳習之,頗與許氏有異。

又好占玄象,頗知術數。而落魄不事生業。有書千餘卷。雖窮居獨處,不以饑寒易操。與范陽盧道源為莫逆之友。

永安中,道源勸令入仕,始為威烈將軍。魏孝武初,遷鎮遠將軍,尋除步兵校尉。及孝武西遷,季明乃寓居伊、洛。侯景徇地河外,召季明從軍。尋授銀青光祿大夫,加中軍將軍,拜行台郎中,除黎陽郡守。

季明從至懸瓠,察景終不足恃,遂去之。客于潁川,以世路未清,欲優遊卒歲。時王思政鎮潁川,累使召。季明不得已,出與相見。留于內館月餘。

太祖又征之,遂入關。乃令季明正定古今文字于東閣。 大統末,除安西將軍,尋拜著作佐郎。于時倫輩,皆位兼常伯,車服華盛。唯季明獨以貧素居之,而無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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