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其苛政,事屬改張,宜加寬宥,兼行賑恤。 自偽武平三年以來,河南諸州之民,偽齊被掠為奴婢者,不問官私 ,並宜放免。 其住在淮南者,亦即聽還 ,願(往)〔住〕淮北者,可隨便安置。 其有癃殘孤老,饑餒絶食,不能自存者,仰刺史守令及親民長司,躬自檢校。 無親屬者, 所在給其衣食,務使存濟。 」 乙卯,帝自鄴還京。 丙辰,以柱國、隨公楊堅為定州總管。 三月壬午,詔山東諸州,各舉明經干治者二人。 若奇才異術,卓爾不群者,弗拘多少。 夏四月乙巳,至自東伐。 列齊主于前,其王公等並從,車轝旗幟及器物以次陳于其後。 大駕布六軍,備凱樂,獻俘于太廟。 京邑觀者皆稱萬歲。 戊申,封齊主為溫國公。 庚戌,大會群臣及諸蕃客于露寢。 乙卯,廢蒲、陝、涇、寧四州總管。 己巳,祠太廟。 詔曰 :「東夏既平,王道初被,齊氏弊政,餘風未殄。 朕劬勞萬機,念存康濟。 恐清淨之志,未形四海,下民疾苦,不能上達,寢興軫慮,用切于懷。 宜分遣使人,巡方撫慰,觀風省俗,宣揚治道。 有司明立條科,務在弘益。 」五月丁丑,以柱國、譙王儉為大塚宰。 庚辰,以上柱國杞國公亮為大司徒,鄭國公達奚震為大宗伯,梁國公侯莫陳芮為大司馬,柱國應國公獨孤永業為大司寇,鄖國公韋孝寬為大司空。 辛巳,大醮于正武殿,以報功也。 己丑,祠方丘。 詔曰 :「朕欽承丕緒,寢興寅畏,惡衣菲食,貴昭儉約。 上棟下宇,土階茅屋,猶恐居之者逸,作之者勞,詎可廣廈高堂,肆其嗜欲。 往者,塚臣專任,制度有違,正殿別寢,事窮壯麗。 非直雕牆峻宇,深戒前王,而締構弘敞,有踰清廟。 不軌不物,何以示後。 兼東夏初平,民未見德,率先海內,宜自朕始。 其露寢、會義、崇信、含仁、雲和、思齊諸殿等,農隙之時,悉可毀撤。 雕斲之物,並賜貧民。 繕造之宜,務從卑樸。 」癸巳,行幸雲陽宮。 戊戌,詔曰:「京師宮殿,已從撤毀。 並、鄴二所,華侈過度,誠復作之非我,豈容因而弗革。 諸堂殿壯麗,並宜除蕩,甍宇雜物,分賜窮民。 三農之隙,別漸營構,止蔽風雨,務在卑狹。 」. 庚子,陳遣使來聘。 是月,青城門無故自崩。 六月丁未,至自雲陽宮。 辛亥,禦正武殿錄囚徒。 癸亥,于河州鷄鳴防置旭州,甘松防置芳州,廣州防置弘州。 甲子,帝東巡。 丁卯,詔曰 :「同姓百世,婚姻不通,蓋惟重別,周道然也。 而娶妻買妾,有納母氏之族,雖曰異宗,猶為混雜。 自今以後,悉不得娶母同姓,以為〔妻〕妾。 其已定未成者,即令改聘。 」 秋七月己卯,封齊王憲第四子廣都公負為莒國公,紹莒莊公洛生後。 癸未,應州獻芝草。 丙戌,行幸洛州。 己丑,詔山東諸州舉有才者,上縣六人,中縣五人,下縣四人,赴行在所,共論治政得失。 戊戌,以上柱國、庸公王謙為益州總管。 八月壬寅,議定權衡度量,頒于天下。 其不依新式者,悉追停。 詔曰 :「以刑止刑,世輕世重。 罪不及嗣,皆有定科。 雜役之徒,獨異常憲,一從罪配,百世不免。 罰既無窮,刑何以措。 道有沿革,宜從寬典。 凡諸雜戶,悉放為民。 配雜之科,因之永削 。 」甲子,鄭州獻九尾狐,皮肉銷盡,骨體猶具。 帝曰 :「瑞應之來,必昭有德。 若使五品時敘,四海和平,家識孝慈,人知禮讓,乃能致此。 今無其時,恐非實錄 。 」乃命焚之。 九月壬申,以柱國鄧國公竇熾、申國公李穆併為上柱國。 戊寅,初令民庶已上,唯聽衣綢、綿綢、絲布、圓綾、紗、絹、綃、葛、布等九種,余悉停斷。 朝祭之服,不拘此例。 甲申,絳州獻白雀。 壬辰,詔東土諸州儒生,明一經已上,並舉送,州郡以禮發遣。 癸卯,封上大將軍、上黃公王軌為郯國公。 吐谷渾遣使獻方物。 冬十月戊申,行幸鄴宮,戊午,改葬德皇帝于冀州。 帝服緦,哭于太極殿,百官素服哭。 是月,誅溫國公高緯。 十一月庚午,百濟遣使獻方物。 壬申,封皇子充為道王,兌為蔡王。 癸酉,陳將吳明徹侵呂梁,徐州總管梁士彥出軍與戰,不利,退守徐州。 遣上大將軍、郯國公王軌率師討之。 是月,稽胡反,遣齊王憲率軍討平之。 詔自永熙三年七月已來,去年十月已前,東土之民,被抄略在化內為奴婢者;及平江陵之後,良人沒為奴婢者:並宜放免。 所在附籍,一同民伍。 若舊主人猶須共居,聽留為部曲及客女。 詔曰 :「正位於中,有聖通典。 質文相革,損益不同。 五帝則四星之象,三王制六宮之數。 劉、曹已降,等列彌繁,選擇遍于生民,命秩方于庶職。 椒房丹地,有眾如雲。 本由嗜欲之情,非關風化之義。 朕運當澆季,思復古始,無容廣集子女,屯聚宮掖。 弘贊後庭,事從約簡。 可置妃二人,世婦三人,禦妻三人,自茲以外,悉宜減省。 」己亥晦,日有蝕之。 初行刑書要制。 持杖群強盜一匹以上,不持杖群強盜五匹以上,監臨主掌自盜二十匹以上,小盜及詐偽請官物三十匹以上,正長隱五戶及十丁以上、隱地三頃以上者,至死。 刑書所不載者,自依律科。 十二月戊午,吐谷渾遣使獻方物。 己未,東壽陽土人反,率眾五千襲并州城,刺史東平公宇文神舉破平之。 庚申,行幸并州宮。 移并州軍人四萬戶于關中。 丙寅,以柱國、滕王逌為河陽總管。 丁卯,以柱國、隨國公楊堅為南兗州總管,上柱國、申國公李穆為并州總管。 戊辰,廢并州宮及六府。 是月,北營州刺史高寶寧據州反。 宣政元年春正月癸酉,吐谷渾偽趙王他婁屯來降。 壬午,行幸鄴宮。 分相州廣平郡置洺州,清河郡置貝州,黎陽郡置黎 州,汲郡置衛州;分定州常山郡置恆州;分并州上黨郡置潞州。 辛卯,行幸懷州。 癸巳,幸洛州。 詔于懷州置宮。 二月甲辰,柱國、大塚宰譙王儉薨。 丁巳,帝至自東巡。 乙丑,以上柱國越王盛為大塚宰,陳王純為雍州牧。 三月戊辰,于蒲州置宮。 廢同州及長春二宮。 壬申,突厥遣使獻方物。 甲戌,初服常冠。 以皁紗為之,加簪而不施纓導,其制若今之折角巾也。 上大將軍、郯國公王軌破陳師于呂梁,擒其將吳明徹等,俘斬三萬餘人。 丁亥,詔 :「柱國故豆盧寧征江南武陵、南平等郡,所有民庶為人奴婢者,悉依江陵放免。 」壬辰,改元。 夏四月壬子,初令遭父母喪者,聽終制。 庚申,突厥入寇幽州,殺掠吏民。 議將討之。 五月己丑,帝總戎北伐。 遣柱國原公姬願、東平公宇文神舉等率軍,五道俱入。 發關中公私驢馬,悉從軍。 癸巳,帝不豫,止於雲陽宮。 丙申,詔停諸軍事。 六月丁酉,帝疾甚,還京。 其夜,崩于乘輿。 時年三十六。 遺詔曰: 人肖形天地,稟質五常,修短之期,莫非命也。 朕君臨宇縣,十有九年,未能使百姓安樂,刑措罔用,所以昧旦求衣,分宵忘寢。 昔魏室將季,海內分崩,太祖扶危翼傾,肇開王業。 燕趙榛蕪,久竊名號。 朕上述先志,下順民心,遂與王公將帥,共平東夏。 雖復妖氛蕩定,而民勞未康。 每一念此,如臨冰谷。 將欲包舉六合,混同文軌。 今遘疾大漸,氣力稍微,有志不申,以此嘆息。 天下事重,萬機不易。 王公以下,爰及庶僚,宜輔導太子,副朕遺意。 令上不負太祖,下無失為臣。 朕雖瞑目九泉,無所復恨。 朕平生居處,每存菲薄,非直以訓子孫,亦乃 本心所好。 第1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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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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