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詔曰:「帝王之治天下,罔弗博求眾才,以乂厥民。 今二十四軍宜舉賢良堪治民者,軍列九人。 被舉之人,于後不稱厥任者,所舉官司,皆治其罪。 」 九月庚申,詔曰 :「朕聞君臨天下者,非由一人,時乃上下同心所致。 今文武之官及諸軍人不沾爵封者,宜各授兩大階。 」改太守為郡守。 帝性剛果,見晉公護執政,深忌之。 司會李植、軍司馬孫恆以先朝佐命,入侍左右,亦疾護之專,乃與宮伯乙弗鳳、賀拔提等潛謀,請帝誅護。 帝然之。 又引宮伯張光洛同謀。 光洛密白護,護乃出植為梁州刺史,恆為潼州刺史。 鳳等遂不自安,更奏帝,將召群公入,因此誅護。 光洛又白之。 時小司馬尉遲綱總統宿衛兵,護乃召綱共謀廢立。 令綱入殿中,詐呼鳳等論事。 既至,以次執送護第,並誅之。 綱仍罷散禁兵,帝方悟,無左右,獨在內殿,令宮人持兵自守。 護又遣大司馬賀蘭祥逼帝遜位。 遂幽于舊邸,月餘日,以弒崩,時年十六。 植、恆等 亦遇害。 及武帝誅護後,乃詔曰 :「慎始敬終,有國彞典;事亡如存,哲王通制。 義崇追遠,禮貴尊親。 故略陽公至德純粹,天姿秀傑。 屬魏祚告終,寶命將改,謳歌允集,曆數攸歸,上協蒼靈之慶,下昭後祇之錫。 而禍生肘腋,釁起蕭牆,白獸噬驂,蒼鷹集殿,幽辱神器,弒酷乘輿,冤結生民,毒流宇縣。 今河海澄清,氛沴消蕩,追尊之禮,宜崇徽號 。 」遣太師、蜀國公(過)〔迥〕于南郊上謚曰孝閔皇帝,陵曰靜陵。 史臣曰:孝閔承既安之業,應樂推之運,柴天竺物,正位君臨,邇無異言,遠無異望。 雖黃初代德,太始受終,不之尚也。 然政由寧氏,主懷芒刺之疑;祭則寡人,臣無復子之請。 以之速禍,宜哉。 卷五 帝紀第五 武帝上 高祖武皇帝諱邕,字禰羅突,太祖第四子也。 母曰叱奴太后。 大統九年,生於同州,有神光照室。 幼而孝敬,聰敏有器質。 太祖異之,曰:「成吾志者,必此兒也。 」年十二,封輔城郡公。 孝閔帝踐阼,拜大將軍,出鎮同州。 世宗即位,遷柱國,授蒲州諸軍事、蒲州刺史。 武成元年,入為大司空、治禦正,進封魯國公,領宗師。 甚為世宗所親愛,朝廷大事,多共參議。 性沉深有遠識,非因顧問,終不輒言。 世宗每嘆曰 :「夫人不言,言必有中。 」 武成二年夏四月,世宗崩,遺詔傳帝位於高祖。 高祖固讓,百官勸進,乃從之。 壬寅,即皇帝位,大赦天下。 冬十二月,改作露門、應門。 是歲,齊常山王高演廢其主殷而自立,是為孝昭帝。 保定元年春正月戊申,詔曰 :「寒暑亟周,奄及徂歲,改元命始,國之典章。 朕祗承寶圖,宜遵故實。 可改武成三年為保定元年。 嘉號既新,惠澤宜布,文武百官,各增四級 。 」以大塚宰、晉國公 護為都督中外諸軍事,令五府總于天官。 庚戌,祠圓丘。 壬子,祠方丘。 甲寅,祠感生帝于南郊。 乙卯,祠太社。 辛酉,突厥遣使獻其方物。 戊辰,詔曰 :「履端開物,實資元後;代終成務,諒惟宰棟。 故周文公以上聖之智,翼彼姬周,爰作六典,用光七百。 自茲厥後,代失其緒,俾巍巍之化,歷千祀而莫傳;鬱鬱之風,終百王而永墜。 我太祖文皇帝稟純和之氣,挺天縱之英,德配干元,功侔造化,故能捨末世之弊風,蹈隆周之叡典,誕述百官,厥用允集。 所謂乾坤改而重構,豈帝王洪範而已哉。 朕入嗣大寶,思揚休烈。 今可班斯禮于太祖廟庭 。 」己巳,祠太廟,班太祖所述六官焉。 癸酉,吐谷渾、高昌並遣使獻方物。 甲戌,詔先經兵戎官年六十已上,及民七十已上,節級板授官。 乙亥,親耕籍田。 丙子,大射于正武殿,賜百官各有差。 二月己卯,遣大使巡察天下。 于洮陽置洮州。 甲午,朝日于東郊。 乙未,突厥、宕昌並遣使獻方物。 丙午,省轝輦,去百戲。 弘農上言九尾狐見。 三月丙寅,改八丁兵為十二丁兵,率歲一月役。 夏四月丙子朔,日有食之。 庚寅,以少傅、吳公尉遲綱為大司空。 丁酉,白蘭遣使獻犀甲、鐵鎧。 五月丙午,封孝閔皇帝子康為紀國公,皇子贇為魯國公。 晉公護獲玉鬥以獻。 戊辰,突厥、龜茲並遣使獻方物。 六月乙酉,遣治禦正殷不害等使于陳。 秋七月戊申,詔曰 :「亢旱歷時,嘉苗殄悴。 豈獄犴失理,刑罰乖衷歟?其所在見囚:死以下,一歲刑以上,各降本罪一等;百鞭以下,悉原免之。 」更鑄錢,文曰「布泉」,以一當五,與五銖並行。 己酉,追封皇伯父顥為邵國公,以晉公子江陵公會為後;次伯父連為杞國公,以章武孝公子永昌公亮為後;第 三伯父洛生為莒國公,以晉公子崇業公至為後;又追封武邑公震為宋國公,以世宗子實為後:並襲封。 己巳,熒惑入輿鬼,犯積屍。 九月甲辰,南寧州遣使獻滇馬及蜀鎧。 乙巳,客星見于翼。 冬十月甲戌,日有蝕之。 戊寅,熒惑犯太微上將,合焉。 十一月乙巳,以大將軍、衛國公直為雍州牧。 陳遣使來聘。 進封柱國、廣武公竇熾為鄧國公。 丁巳,狩于岐陽。 是月,齊孝昭帝薨,弟長廣王湛代立,是為武成帝。 十二月壬午,至自岐陽。 是歲,追封皇族祖仲為虞國公。 二年春正月壬寅,初于蒲州開河渠,同州開龍首渠,以廣灌溉。 丁未,以陳主弟頊為柱國,送還江南。 閏月己丑,詔柱國以下,帥都督以上,母妻授太夫人、夫人、郡君、縣君各有差。 癸巳,太白入昴。 己亥,柱國、大司馬、涼國公賀蘭祥薨。 洛州民周共妖言惑眾,假署將相,事發伏誅。 二月壬寅,熒惑犯太微上相。 癸丑,以久不雨,降宥罪人,京城三十里內禁酒。 梁主蕭詧薨。 以大將軍、蔡國公廣為秦州總管。 三月壬午,熒惑犯左執法。 夏四月甲辰,禁屠宰,旱故也。 丁巳,南陽獻三足烏。 湖州上言見二白鹿從三角獸而行。 己未,于伏流城置和州。 癸亥,詔曰 :「比以寇難猶梗,九州未一,文武之官立功效者,雖錫以茅土,而未(及)〔給〕租賦。 諸柱國等勛德隆重 ,宜有優崇,各準別制,邑戶聽寄食他縣。 」 五月庚午,以山南眾瑞並集,大赦天下,百官及軍人,普泛二級。 南陽宛縣三足烏所集,免今年役及租賦之半。 壬辰, 以柱國隨國公楊忠為大司空,吳國公尉遲綱為陝州總管。 六月己亥,以柱國蜀國公尉遲迥為大司馬,邵國公會為蒲州總管。 分山南荊州、安州、襄州、江陵為四州總管。 秋七月己巳,封開府賀拔緯為霍國公。 乙亥,太白犯輿鬼。 九月戊辰朔,日有蝕之。 陳遣使來聘。 冬十月戊戌,詔曰 :「樹之元首,君臨海內,本乎宣明教化,亭毒黔黎;豈唯尊貴其身,侈富其位。 是以唐堯疏葛之衣,麤糲之食,尚臨汾陽而永嘆,登姑射而興想。 況無聖人之德而嗜欲過之,何以克厭眾心,處于尊位,朕甚恧焉。 今巨寇未平,軍戎費廣,百姓空虛,與誰為足。 凡是供朕衣服飲食,四時所須,爰及宮內調度,朕今手自減削。 縱不得頓行古人之道,豈曰全無庶幾。 凡爾百司,安得不思省約,勖朕不逮者哉 。 」辛亥,帝禦大武殿大射,公卿列將皆會。 戊午,講武于少陵原。 分南寧州置恭州。 十一月丁卯,以大將軍衛國公直、大將軍趙國公招併為柱國。 又以招為益州總管。 壬午,熒惑犯歲星于危南。 十二月,益州獻赤烏。 三年春正月辛未,改光遷國為遷州。 第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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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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