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發展的防曬產品是私人專用的陽光房,它能夠改變陽光的顏色,這樣既能享受到陽光,又能保護自己的皮膚。 顯然,這是不會受到紫外線輻射的唯一安全的辦法。 從1997年到2005年,這種產品的銷售量几乎增加了80%。 在2000年代初,散照式陽光房的銷售量猛增了67%。 也許,有人會開發出耐久性防曬霜,就和他們曾經開發出耐久性化妝品一樣。 這個不喜歡陽光的群體到底有多大呢?如果你把美國所有皮膚病專家(大約14000人)及其家人、最近因皮膚癌而死亡的人(從1997年到2006年大約有80000人)的家人、最近皮膚癌患者(大約有50萬人)及其家人,以及美國對什麼事情都小心翼翼的人(這些人總是首先注意皮膚病專家的警告、只食用最安全的食品、開最安全的汽車)都算在內的話——至少有200萬不喜歡陽光,在8月份還戴着淺軟呢帽子的美國人。 他們能夠影響到公共政策嗎? 到目前為止,美國政府對規範我們曬太陽的行為還沒有表現出積極的態度。 (既然陽光房與太陽崇拜是牢牢聯繫在一起的,那麼他們也許是害怕遇到像第一修正案一樣的挑戰。 )但是澳大利亞這樣做了,因為他們的皮膚癌發病率已經達到了天文數字。 另外,美國皮膚病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Dermatology)也說,如果目前的趨勢繼續發展下去,因陽光導致的癌症可能將超過肺癌,成為全國第一號癌症殺手。 紐約州和新澤西州剛剛通過了禁止14歲以下兒童在家裡的陽光房暴曬的法律。 但實際上,這條法律好像不大頂用。 如果要動真格的,就應該去找聯邦有關機構或州總檢察長,讓他們像對待大煙草公司(Big Tobacco)那樣對待陽光房的問題。 如果不喜歡陽光的人真的想找到辦法,那就應該多看看海灘上的警告標示,並對那些沒有提供足夠數量警告標牌的海灘度假設施的所有人提出起訴。 那最後的結果如何呢?私家游泳池也必須立上警告標示嗎?室外露台的傢具上也必須擺着警告標示嗎?全國的公園也必須這樣做嗎? 將來會出現主張得到「二手陽光」權利的訴訟嗎?兒童如果不願意在學校曬太陽又怎麼辦呢? 有較短的時間內,一些城市有可能對防曬霜和護膚乳的防紫外線係數和防曬係數做出明確的定義和規定。 目前,我們很看重的那些貼在防曬霜瓶子上的數字只提到了它減少陽光暴曬的時間倍數。 (如果在正常情況下,你在太陽底下暴曬10分鐘就受不了了,但如果你抹上標有SPF15的防曬霜,你就有可能暴曬兩個半小時。 但即使你用防曬霜,如果不反覆抹,陽光對你皮膚的傷害是同樣的。 ) 這種官司已經開始出現了。 2006年,加利福尼亞人對防曬霜生產商提出了一起頭等訴訟,認為他們將產品對皮膚的保護作用說得太絶對了,被明顯誇大了。 「安全有效」的使用會防止導致皮膚癌,果真如此嗎? 對太陽光的危險的關注也許正好與對全球變暖——順便說一下,有人說,全球變暖稀釋了臭氧層,從而加劇了皮膚癌的嚴重性——的關心是一致的。 不幸的是,在未來幾十年內,如果我們連對曬太陽都沒有正確的對策,我們就很可能變得越來越熱。 美國的媽媽們過去總愛對孩子們說:「出去,吸點新鮮空氣。 」現在她們會說:「別忘了抹防曬霜。 」晴朗天氣中的陽光不再是美好的了。 睡眠不足的人 誰都知道,你每天應該睡8個鐘頭的覺。 這和營養學家們老是翻來覆去地假設我們需要多少碳水化合物,釀酒專家老是來來回回地討論我們是否應該喝紅酒是完全一樣的——150年來,睡眠專家一直在唱着同樣的一首歌:人應該每晚睡7個半到8個小時的覺。 好,如果按照這個標準來衡量,我們就沒有達標。 現在美國人的平均睡眠時間是每晚不足7個小時,比1990年代初下降了大約25%。 由於有了一天24小時的電子鐘,以及各種各樣的期待,所以我們醒着的時間比有史以來的任何美國人都要長。 確實,平均每晚睡眠不足6小時的人數正在很快地增長——在美國成人人口中,睡眠不足6小時的人在1998年占12%,而到2005年卻上升到16%。 也就是說,有大約3400萬人正在點燈熬夜:不是像半夜開着的洗衣機,就是半夜上網的隱君子,再不就是你來我往地閒聊。 ◎第四部分 健康與快樂(3) 第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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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未來變革的小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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