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卯,制以釋教開革命之階,升于道教之上。 命建安王攸宜留守長安。 丙辰,鑄大鐘,置北闕。 五月,以岑長倩為武威道行軍大總管,擊吐蕃,中道召還,軍竟不出。 六月,以左肅政大夫格輔元為地官尚書,與鸞台侍郎樂思晦、鳳閣侍郎任知古並同平章事。 思晦,彥之子也。 秋,七月,徙關內戶數十萬以實洛陽。 八月,戊申,納言武攸寧罷為左羽林大將軍;夏官尚書歐陽通為司禮卿兼判納言事。 庚申,殺玉鈐衛大將軍張虔勖。 來俊臣鞫虔勖獄,虔勖自訟于徐有功;俊臣怒,命衛士以刀亂斫殺之,梟首于市。 義豐王光順、嗣雍王守禮、永安王守義、長信縣主等皆賜姓武氏,與睿宗諸子皆幽閉宮中,不出門庭者十餘年。 守禮、守義,光順之弟也。 或告地官尚書武思文初與徐敬業通謀;甲子,流思文于嶺南,複姓徐氏。 九月,乙亥,殺岐州刺史雲弘嗣。 來俊臣鞫之,不問一款,先斷其首,乃偽立案奏之。 其殺張虔勖亦然。 敕旨皆依,海內箝口。 鸞台侍郎、同平章事傅遊藝夢登湛露殿,以語所親,所親告之;壬辰,下獄,自殺。 癸巳,以左羽林衛大將軍建昌王武攸寧為納言,洛州司馬狄仁傑為地官侍郎,與冬官侍郎裴行本並同平章事。 太后謂仁傑曰:「卿在汝南,甚有善政,卿欲知譖卿者名乎!」仁傑謝曰:「陛下以臣為過,臣請改之;知臣無過,臣之幸也,不願知譖者名。 」太后深嘆美之。 先是,鳳閣舍人修武張嘉福使洛陽人王慶之等數百人上表,請立武承嗣為皇太子。 文昌右相、同鳳閣鸞台三品岑長倩以皇嗣在東宮,不宜有此議,奏請切責上書者,告示令散。 太后又問地官尚書、同平章事格輔元,輔元固稱不可。 由是大忤諸武意,故斥長倩令西征吐蕃,未至,征還,下制獄。 承嗣又譖輔元。 來俊臣又脅長倩子靈原,令引司禮卿兼判納言事歐陽通等數十人,皆云同反。 通為俊臣所訊,五毒備至,終無異詞,俊臣乃詐為通款。 冬,十月,己酉,長倩、輔元、通等皆坐誅。 王慶之見太后,太后曰:「皇嗣我子,奈何廢之?」對曰:「『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 』今誰有天下,而以李氏為嗣乎!」太后諭遣之。 慶之伏地,以死泣請,不去。 太后乃以印紙遺之曰:「欲見我,以此示門者。 」自是慶之屢求見,太后頗怒之,命鳳閣侍郎李昭德賜慶之杖。 昭德引出光政門外,以示朝士曰:「此賊欲廢我皇嗣,立武承嗣!」命撲之,耳目皆血出,然後杖殺之,其黨乃散。 昭德因言于太后曰:「天皇,陛下之夫;皇嗣,陛下之子。 陛下身有天下,當傳之子孫為萬代業,豈得以侄為嗣乎!自古未聞侄為天子而為姑立廟者也!且陛下受天皇顧托,若以天下與承嗣,則天皇不血食矣。 」太后亦以為然。 昭德,乾祐之子也。 壬辰,殺鸞台侍郎、同平章事樂思晦、右衛將軍李安靜。 安靜,綱之孫也。 太后將革命,王公百官皆上表勸進,安靜獨正色拒之。 及下制獄,來俊臣詰其反狀,安靜曰:「以我唐家老臣,須殺即殺!若問謀反,實無可對!」俊臣竟殺之。 太學生王循之上表,乞假還鄉,太后許之。 狄仁傑曰:「臣聞君人者唯殺生之柄不假人,自餘皆歸之有司。 故左、右丞,徒以下不句;左、右相,流以上乃判,為其漸貴故也。 彼學生求假,丞、簿事耳,若天子為之發敕,則天下之事幾敕可盡乎!必欲不違其願,請普為立制而已。 」太后善之。 【唐紀二十一】起玄黓執徐,盡柔兆涒灘,凡五年。 則天順聖皇后中之上長壽元年(壬辰,公元六九二年) 正月,戊辰朔,太后享萬象神宮。 臘月,立故于闐王尉遲伏闍雄之子瑕為于闐王。 春,一月,丁卯,太后引見存撫使所舉人,無問賢愚,悉加擢用,高者試鳳閣舍人、給事中,次試員外郎、侍御史、補闕、拾遺、校書郎。 試官自此始。 時人為之語曰:「補闕連車載,拾遺平斗量;欋推侍御史,碗脫校書郎。 」有舉人沈全交續之曰:「心存撫使,眯目聖神皇。 」為御史紀先知所擒,劾其誹謗朝政,請杖之朝堂,然後付法,太后笑曰:「但使卿輩不濫,何恤人言!宜釋其罪。 」先知大慚。 太后雖濫以祿位收天下人心,然不稱職者,尋亦黜之,或加刑誅。 挾刑賞之柄以駕禦天下,政由己出,明察善斷,故當時英賢亦競為之用。 第22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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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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