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谷渾可汗誇呂在位百年,屢因喜怒廢殺太子。 後太子懼,謀執誇呂而降;請兵于隋邊吏,秦州總管河間王弘請以兵應之,隋主不許。 太子謀泄,為誇呂所殺,復立其少子嵬王訶為太子。 疊州刺史杜粲請因其釁而討之,隋主又不許。 是歲,嵬王訶復懼誅,謀帥部落萬五千戶降隋,遣使詣闕,請兵迎之。 隋主曰:「渾賊風俗,特異人倫,父既不慈,子復不孝。 朕以德訓人,何有成其惡逆乎!」乃謂使者曰:「父有過失,子當諫爭,豈可潛謀非法,受不孝之名!溥天之下,皆朕臣妾,各為善事,即稱朕心。 嵬王既欲歸朕,唯教嵬王為臣子之法,不可遠遣兵馬,助為惡事!」嵬王訶乃止。 長城公下禎明元年(丁未,公元五八七年) 春,正月,戊寅,大赦,改元。 癸巳,隋主享太廟。 乙未,隋制諸州歲貢士三人。 二月,丁巳,隋主朝日于東郊。 遣兼散騎常侍王亨等聘于隋。 隋發丁男十萬餘人修長城,二旬而罷。 夏,四月,于揚州開山陽瀆以通運。 突厥沙鉢略可汗遣其子入貢于隋,因請獵于恆、代之間,隋主許之,仍遣人賜以酒食。 沙鉢略帥部落再拜受賜。 沙鉢略尋卒,隋為之廢朝三日,遣太常弔祭。 初,沙鉢略以其子雍虞閭懦弱,遺令立其弟葉護處羅侯。 雍虞閭遣使迎處羅侯,將立之,處羅侯曰:「我突厥自木杵可汗以來,多以弟代兄,以庶奪嫡,失先祖之法,不相敬畏。 汝當嗣位,我不憚拜汝!」雍虞閭曰:「叔與我父,共根連體。 我,枝葉也,豈可使根本反從枝葉,叔父屈于卑幼乎!且亡父之命,何可廢也!願叔勿疑!」遣使相讓者五六,處羅侯竟立,是為莫何可汗。 以雍虞閭為葉護。 遣使上表言狀。 隋使車騎將軍長孫晟持節拜之,賜以鼓吹、幡旗。 莫何勇而有謀,以隋所賜旗鼓西擊阿波;阿波之眾以為得隋兵助之,多望風降附。 遂生擒阿波,上書請其死生之命。 隋主下其議,樂安公元諧請就彼梟首;武陽公李充請生取入朝,顯戮以示百姓。 隋主謂長孫晟:「于卿何如?」晟對曰:「若突厥背誕,須齊之以刑。 今其昆弟自相夷滅,阿波之惡非負國家。 因其困窮,取而為戮,恐非招遠之道。 不如兩存之。 」左仆射高熲曰:「骨肉相殘,教之蠹也,宜存養以示寬大。 」隋主從之。 甲戌,隋遣兼散騎常侍楊同等來聘。 五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秋,七月,己丑,隋衛昭王爽卒。 八月,隋主征梁主入朝。 梁主帥其群臣二百餘人發江陵;庚申,至長安。 隋主以梁主在外,遣武鄉公崔弘度將兵戍江陵。 軍至都州,梁主叔父太傅安平王岩、弟荊州刺史義興王獻等恐弘度襲之,乙丑,遣其都官尚書沈君公詣荊州刺史宜黃侯慧紀請降。 九月,庚寅,慧紀引兵至江陵城下。 辛卯,岩等驅文、武、男、女十萬口來奔。 隋主聞之,廢梁國;遣尚書左仆射高熲安集遺民;梁中宗、世宗各給守塚十戶;拜梁主琮上柱國,賜爵莒公。 甲午,大赦。 冬,十月,隋主如同州;癸亥,如蒲州。 十一月,丙子,以蕭岩為開府儀同三司、東揚州刺史,蕭訁獻為吳州刺史。 丁亥,以豫章王叔英兼司徒。 甲午,隋主如馮翊,親祠故社;戊戌,還長安。 是行也,內史令李德林以疾不從,隋主自同州敕書追之,與議伐陳之計。 及還,帝馬上舉鞭南指曰:「待平陳之日,以七寶裝嚴公,使自山以東無及公者。 」 初,隋主受禪以來,與陳鄰好甚篤,每獲陳諜,皆給衣馬禮遣之,而高宗猶不禁侵掠。 故太建之末,隋師入寇;會高宗殂,隋主即命班師,遣使赴弔,書稱姓名頓首。 帝答之益驕,書末云:「想彼統內如宜,此宇宙清泰。 」隋主不悅,以示朝臣。 上柱國楊素以為主辱臣死,再拜請罪。 隋主問取陳之策于高熲,對曰:「江北地寒,田收差晚;江南水田早熟。 量彼收穫之際,微征士馬,聲言掩襲,彼必屯兵守禦,足得廢其農時。 彼既聚兵,我便解甲。 再三若此,彼以為常;後更集兵,彼必不信。 猶豫之頃,我乃濟師;登陸而戰,兵氣益倍。 又,江南土薄,舍多茅竹,所有儲積皆非地窖。 密遣行人因風縱火,待彼修立,復更燒之。 不出數年,自可財力俱盡。 」隋主用其策,陳人始困。 第2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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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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