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巳,周主還長安。 吳明徹圍周彭城,環列舟艦于城下,攻之甚急。 王軌引兵輕行,據淮口,結長圍,以鐵鎖貫車輪數百,沈之清水,以遏陳船歸路,軍中恟懼。 譙州刺史蕭摩訶言于明徹曰:「聞王軌始鎖下流,其兩端築城,今尚未立,公若見遣擊之,彼必不敢相拒。 水路未斷,賊勢不堅;彼城若立,則吾屬必為虜矣。 明徹奮髯曰:“搴旗陷陳,將軍事也;長算遠略,老夫事也。 」摩訶失色而退。 一旬之間,水路遂斷。 周兵益至,諸將議破堰拔軍,以舫載馬而去。 馬主裴子烈曰:「若破堰下船,船必傾倒,不如先遣馬出。 」時明徹苦背疾甚篤,蕭摩訶復請曰:「今求戰不得,進退無路。 若潛軍突圍,未足為恥。 願公帥步卒、乘馬輿徐行,摩訶領鐵騎數千驅馳前後,必當使公安達京邑。 」明徹曰:「弟之此策,乃良圖也。 然步軍既多,吾為總督,必須身居其後,相帥兼行。 弟馬軍宜須在前,不可遲緩。 」摩訶因帥馬軍夜發。 甲子,明徹決堰,乘水勢退軍。 冀以入淮。 至清口,水勢漸微,舟艦並礙車輪,不復得過。 王軌引兵圍而蹙之,眾潰。 明徹為周人所執,將士三萬並器械輜重皆沒于周。 蕭摩訶以精騎八十居前突圍,眾騎繼之,比旦,達淮南,與將軍任忠、周羅獨全軍得還。 初,帝謀取彭、汴,以問五兵尚書毛喜,對曰:「淮左新平,邊民未輯。 周氏始吞齊國,難與爭鋒。 且棄舟戢之工,踐車騎之地,去長就短,非吳人所便。 臣愚以為不若安民保境,寢兵結好,斯久長之術也。 」及明徹敗,帝謂喜曰:「卿言驗于今矣。 」即日,召蔡景歷,復以為征南諮議參軍。 周主封吳明徹為懷德公,位大將軍。 明徹憂憤而卒。 乙丑,周以越王盛為大塚宰。 三月,戊辰,周于蒲州置宮,廢同州及長春二宮。 甲戌,周主初服常冠,以皁紗全幅向後襆發,仍裁為四腳。 丙子,命中軍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淳于量為大都督,總水陸諸軍事,鎮西將軍孫瑒督荊、郢諸軍,平北將軍樊毅都督清口上至荊山緣淮諸軍,寧遠將軍任忠都督壽陽、新蔡、霍州諸軍,以備周。 乙酉,大赦。 壬辰,周改元宣政。 夏,四月,庚申,突厥寇周幽州,殺掠吏民。 戊午,樊毅遣軍渡淮北,對清口築城。 壬戌,清口城不守。 五月,己丑,周高祖帥諸軍伐突厥,遣柱國原公姬願、東平公神舉等將兵五道俱入。 癸巳,帝不豫,留止雲陽宮;丙申,詔停諸軍。 驛召宗師宇文孝伯赴行在所,帝執其手曰:「吾自量必無濟理,以後事付君。 」是夜,授孝伯司衛上大夫,總宿衛兵。 又令馳驛入京鎮守,以備非常。 六月,丁酉朔,帝疾甚,還長安;是夕殂,年三十六。 戊戌,太子即位。 尊皇后阿史那氏為皇太后。 宣帝始立,即逞奢欲。 大行在殯,曾無戚容,捫其杖痕,大罵曰:「死晚矣!」閲視高祖宮人,逼為淫慾。 超拜吏部下大夫鄭譯為開府儀同大將軍、內史中大夫,委以朝政。 己未,葬武皇帝于孝陵,廟號高祖。 既葬,詔內外公除,帝及六宮皆議即吉。 京兆郡丞樂運上疏,以為「葬期既促,事訖即除,太為汲汲。 」帝不從。 帝以齊煬王憲屬尊望重,忌之。 謂宇文孝伯曰:「公能為朕圖齊王,當以其官相授。 」孝伯叩頭曰:「先帝遺詔,不許濫誅骨肉。 齊王,陛下為叔父,功高德茂,社稷重臣。 陛下若無故害之,臣又順旨曲從,則臣為不忠之臣,陛下為不孝之子矣。 」帝不懌,由是疏之。 乃與開府儀同大將軍于智、鄭譯等密謀之,使智就宅候憲,因告憲有異謀。 甲子,帝遣宇文孝伯語憲,欲以憲為太師,憲辭讓。 又使孝伯召憲,曰:「晚與諸王俱入。 」既至殿門,憲獨被引進。 帝先伏壯士于別室,至,即執之。 憲自辨理,帝使于智證憲,憲目光如炬,與智相質。 或謂憲曰:「以王今日事勢,何用多言!」憲曰:「死生有命,寧復圖存!但老母在堂,恐留茲恨耳!」因擲笏于地。 遂縊之。 帝召憲僚屬,使證成憲罪。 參軍勃海李綱,誓之以死,終無橈辭。 有司以露車載憲屍而出,故吏皆散,唯李綱撫棺號慟,躬自瘞之,哭拜而去。 又殺上大將軍王興、上開府儀同大將軍獨孤熊、開府儀同大將軍豆盧紹,皆素與憲親善者也。 帝既誅憲而無名,乃雲與興等謀反,時人謂之「伴死」。 以于智為柱國,封齊公,以賞之。 閏月,乙亥,周主立妃楊氏為皇后。 辛巳,周以趙王招為太師,陳王純為太傅。 第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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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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