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雖貴極人臣,性節儉,不好聲色,罕接賓客,杜絶饋餉,不貪權勢。 每朝廷會議,常獨後言,言輒合理。 或有表疏,令人執筆,口占之,務從省實。 行兵仿其父金之法,營舍未定,終不入幕;或竟日不坐,身不脫介冑,常為士卒先。 士卒有罪,唯大杖撾背,未嘗妄殺,眾皆爭為之死。 自結髮從軍。 未嘗敗北,深為鄰敵所憚。 周勛州刺史韋孝寬密為謡言曰:「百升飛上天,明月照長安。 」又曰:「高山不推自崩,槲木不扶自舉。 」令諜人傳之於鄴,鄴中小兒歌之於路。 珽因續之曰:「盲老公背受大斧,饒舌老母不得語。 」使其妻兄鄭道蓋奏之。 帝以問珽,珽與陸令萱皆曰:「實聞有之。 」珽因解之曰:「百升者,斛也。 盲老公,謂臣也,與國同憂。 饒舌老母,似謂女侍中陸氏也。 且斛律累世大將,明月聲震關西,豐樂威行突厥,女為皇后,男尚公主,謡言甚可畏也。 」帝以問韓長鸞,長鸞以為不可,事遂寢。 珽又見帝,請間,唯何洪珍在側。 帝曰:「前得公啟,即欲施行,長鸞以為無此理。 」珽未對,洪珍進曰:「若本無意則可;既有此意而不決行,萬一泄露,如何?」帝曰:「洪珍言是也。 」然猶未決。 會丞相府佐封士讓密啟云:「光前西討還,敕令散兵,光引兵逼帝城,將行不軌,事不果而止。 家藏弩甲,奴僮千數,每遣使往豐樂、武都所,陰謀往來。 若不早圖,恐事不可測。 」帝遂信之,謂何洪珍曰:「人心亦大靈,我前疑其欲反,果然。 」帝性怯,恐即有變,令洪珍馳召祖珽告之:「欲召光,恐其不從命。 」珽請「遣使賜以駿馬,語云:『明日將游東山,王可乘此同行。 』光必入謝,因而執之。 」帝如其言。 六月,戊辰,光入,至涼風堂,劉桃枝自後撲之,不仆,顧曰:「桃枝常為如此事。 我不負國家。 」桃枝與三力士以弓弦罥其頸,拉而殺之,血流于地,剗之,跡終不滅。 於是下詔稱其謀反,並殺其子開府儀同三司世雄、儀同三司恆伽。 祖珽使二千石郎邢祖信簿錄光家。 珽于都省問所得物,祖信曰:「得弓十五,宴射箭百,刀七,賜槊。 」珽厲聲曰:「更得何物?」曰:「得棗杖二十束,擬奴僕與人鬥者,不問曲直,即杖之一百。 」珽大慚,乃下聲曰:「朝廷已加重刑,郎中何宜為雪!」及出,人尤其抗直,祖信慨然曰:「賢宰相尚死,我何惜餘生!」齊主遣使就州斬斛律武都,又遣中領軍賀拔伏恩乘驛捕斛律羡,仍以洛州行台仆射中山獨孤永業代羡,與大將軍鮮于桃枝發定州騎卒續進。 伏恩等至幽州,門者白:「使人衷甲,馬有汗,宜閉城門。 」羡曰:「敕使豈可疑拒!」出見之。 伏恩執而殺之。 初,羡常以盛滿為懼,表解所職,不許。 臨刑,嘆曰:「富貴如此,女為皇后,公主滿家,常使三百兵,何得不敗!」及其五子伏護、世達、世遷、世辨、世酋皆死。 周主聞光死,為之大赦。 祖珽與侍中高元海共執齊政。 元海妻,陸令萱之甥也,元海數以令萱密語告珽。 珽求為領軍,齊主許之,元海密言于帝曰:「孝征漢人,兩目又盲,豈可為領軍!」因言珽與廣寧王孝珩交結,由是中止。 珽求見,自辨,且言:「臣與元海素嫌,必元海譖臣。 」帝弱顏,不能諱,以實告之,珽因元海與司農卿尹子華等結為朋黨。 又以元海所泄密語告令萱,令萱怒,出元海為鄭州刺史。 子華等皆被黜。 珽自是專主機衡,總知騎兵、外兵事,內外親戚,皆得顯位。 帝常令中要人扶侍出入,直至永巷,每同禦榻論決政事,委任之重,群臣莫比。 秋,七月,遣使如周。 八月,庚午,齊廢皇后斛律氏為庶人。 以任城王湝為右丞相,馮翊王潤為太尉,蘭陵王長恭為大司馬,廣寧王孝珩為大將軍,安德王延宗為大司徒。 齊使領軍封輔相聘于周。 辛未,周使司城中大夫杜杲來聘。 上謂之曰:「若欲合從圖齊,宜以樊、鄧見與。 」對曰:「合從圖齊,豈弊邑之利!必須城鎮,宜待得之於齊,先索漢南,使臣不敢聞命。 」 初,齊胡太后自愧失德,欲求悅于齊主,乃飾其兄長仁之女置宮中,令帝見之,帝果悅,納為昭儀。 又斛律後廢,陸令萱欲立穆夫人;太后欲立胡昭儀,力不能遂,乃卑辭厚禮以求令萱,結為姊妹。 令萱亦以胡昭儀寵幸方隆,不得已,與祖珽白帝立之。 戊子,立皇后胡氏。 已醜,齊以北平王仁堅為尚書令,特進許季良為左仆射,彭城王寶德為右仆射。 癸已,齊主如晉陽。 九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辛亥,大赦。 第53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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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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