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護既殺趙貴等,諸將多不自安。 侯龍恩為護所親,其從弟開府儀同三司植謂龍恩曰:「主上春秋既富,安危系于數公。 若多所誅戮以自立威權,豈唯社稷有累卵之危,恐吾宗亦緣此而敗,兄安得知而不言!」龍恩不能從。 植又承間言于護曰:「公以骨肉之親,當社稷之寄,願推誠王室,擬跡伊、周,則率土幸甚!」護曰:「我誓以身報國,卿豈謂吾有他志邪!」又聞其先與龍恩言,陰忌之,植以憂卒。 及護敗,龍恩兄弟皆死,高祖以植為忠,特免其子孫。 大司馬兼小塚宰、雍州牧齊公憲,素為護所親任,賞罰之際,皆得參預,權勢頗盛。 護欲有所陳,多令憲聞奏,其間或有可不,憲慮主相嫌隙,每曲而暢之,帝亦察其心。 及護死,召憲入,憲免冠拜謝;帝慰勉之,使詣護第收兵符及諸文籍。 衛公直素忌憲,固請誅之,帝不許。 護世子訓為蒲州刺史,是夜,帝遣柱國越公盛乘傳征訓,至同州,賜死。 昌城公深使突厥未還,遣開府儀同三司宇文德賫璽書就殺之。 護長史代郡叱羅協、司錄弘農馮遷及所新任者,皆除名。 丁巳,大赦,改元。 以宇文孝伯為車騎大將軍,與王軌並加開府儀同三司。 初,孝伯與帝同日生,太祖愛之,養于第中,幼與帝同學。 及即位,欲引致左右,託言欲與孝伯講習舊經,故護弗之疑也,以為右侍上士,出入臥內,預聞機務。 孝伯為人,沉正忠諒。 朝政得失,外間細事,無不使帝聞之。 帝閲護書記,有假托符命妄造異謀者,皆坐誅;唯得庾季才書兩紙,盛言緯候災祥,宜返政歸權,帝賜季才粟三百石,帛二百段,遷太中大夫。 癸亥,以尉遲迥為太師,柱國竇熾為太傅,李穆為太保,齊公憲為大塚宰,衛公直為大司徒,陸通為大司馬,柱國辛威為大司寇,趙公招為大司空。 時帝始親覽朝政,頗事威刑,雖骨肉無所寬借。 齊公憲雖遷塚宰,實奪之權。 又謂憲侍讀裴文舉曰:「昔魏末不綱,太祖輔政;及周室受命,晉公復執大權;積習生常,愚者謂法應如是。 豈有年三十天子而可為人所制乎!《詩》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一人,謂天子耳。 卿雖陪侍齊公,不得遽同為臣,欲死於所事。 宜輔以正道,勸以義方,輯睦我君臣,協和我兄弟,勿令自致嫌疑。 」文舉咸以白憲,憲指心撫幾曰:「吾之夙心,公寧不知!但當盡忠竭節耳,知復何言!」 衛公直,性浮詭貪狠,意望大塚宰;既不得,殊怏怏;更請為大司馬,欲據兵權。 帝揣知其意,曰:「汝兄弟長幼有序,豈可返居下列!」由是用為大司徒。 夏,四月,周遣工部成公建、小禮部辛彥之聘于齊。 庚寅,周追尊略陽公為孝閔皇帝。 癸巳,周立皇子魯公贇為太子,大赦。 五月,癸卯,王勱卒。 齊尚書右仆射祖珽,勢傾朝野。 左丞相咸陽王斛律光惡之,遙見,輒罵曰:「多事乞索小人,欲行何計!」又嘗謂諸將曰:「邊境消息,兵馬處分,趙令恆與吾輩參論。 盲人掌機密以來,全不與吾輩語,正恐誤國家事耳。 」光嘗在朝堂垂簾坐;珽不知,乘馬過其前,光怒曰:「小人乃敢爾!」後珽在內省,言聲高慢,光適過,聞之,又怒。 珽覺之,私賂光從奴問之,奴曰:「自公用事,相王每夜抱膝嘆曰:『盲人入,國必破矣!』」穆提婆求娶光庶女,不許。 齊主賜提婆晉陽田,光言于朝曰:「此田,神武帝以來常種禾,飼馬數千匹,以擬寇敵。 今賜提婆,無乃闕軍務也。 」由是祖、穆皆怨之。 斛律後無寵,珽因而間之。 光弟羡,為都督、幽州刺史、行台尚書令,亦善治兵,士馬精強,鄣候嚴整,突厥畏之,謂之「南可汗」。 光長子武都,為開府儀同三司,梁、兗二州刺史。 第53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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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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