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光曰:宏為將則覆三軍,為臣則涉大逆,高祖貸其死罪可矣。 數旬之間,還為三公,于兄弟之恩誠厚矣,王者之法果安在哉! 初,洛陽有漢所立《三字石經》,雖屢經喪亂而初無損失。 及魏馮熙、常伯夫相繼為洛州刺史,毀取以建浮圖精舍,遂大致頽落,所存者委于榛莽,道俗隨意取之。 侍中領國子祭酒崔光請遣官守視,命國子博士李鬱等補其殘缺,胡太后許之。 會元叉、劉騰作亂,事遂寢。 秋,七月,魏河州羌卻鐵忽反,自稱水池王;詔以主客郎源子恭為行台以討之。 子恭至河州,嚴勒州郡及諸軍毋得犯民一物,亦不得輕與賊戰,然後示以威恩,使知悔懼。 八月,鐵忽等相帥詣子恭降,首尾不及二旬。 子恭,懷之子也。 魏宦者劉騰,手不解書,而多奸謀,善揣人意。 胡太后以其保護之功,累遷至侍中、右光祿大夫,遂干預政事,納賂為人求官,無不效者。 河間王琛,簡之子也,為定州刺史,以貪縱著名,及罷州還,太后詔曰:「琛在定州,唯不將中山宮來,自餘無所不致,何可更復敘用!」遂廢于家。 琛乃求為騰養息,賂騰金寶巨萬計。 騰為之言于太后,得兼都官尚書,出為秦州刺史,會騰疾篤,太后欲及其生而貴之。 九月,癸未朔,以騰為衛將軍,加儀同三司。 魏胡太后以天文有變,欲以崇憲高太后當之。 戊申夜,高太后暴卒;冬,十月,丁卯,以尼禮葬于北邙,謚曰順皇后。 百官單衣邪巾送至墓所,事訖而除。 乙亥,以臨川王宏為司徒。 魏胡太后遣使者宋雲與比丘惠生如西域求佛經。 司空任城王澄奏:「昔高祖遷都,制城內唯聽置僧尼寺各一,餘皆置於城外;蓋以道俗殊歸,欲其淨居塵外故也。 正始三年,沙門統惠深,始違前禁,自是卷詔不行,私謁彌眾,都城之中,寺逾五百,占奪民居,三分且一,屠沽塵穢,連比雜居。 往者代北有法秀之謀,冀州有大乘之變。 太和、景明之制,非徒使錙素殊途,蓋亦以防微杜漸。 昔如來闡教,多依山林,今此僧徒,戀著城邑,正以誘于利慾,不能自已,此乃釋氏之糟糠,法王之社鼠,內戒所不容,國曲所共棄也。 臣謂都城內寺未成可徙者,宜悉徙于郭外,僧不滿五十者,並小從大;外州亦準此。 」詔從之,然卒不能行。 是歲,魏太師雍等奏:「鹽池天藏,資育群生,先朝為之禁限,亦非苟與細民爭利。 但利起天池,取用無法,或豪貴封護,或近民吝守,貧弱遠來,邈然絶望。 因置主司,令其裁察,強弱相兼,務令得所。 什一之稅,自古有之,所務者遠近齊平,公私兩宜耳。 及甄琛啟求罷禁,乃為繞池之民尉保光等擅自固護;語其障禁,倍于官司,取與自由,貴賤任口。 請依先朝禁之為便。 」詔從之。 【梁紀五】起屠維大淵獻,盡昭陽單閼,凡五年。 高祖武皇帝五天監十八年(己亥,公元五一九年) 春,正月,甲申,以尚書左仆射袁昂為尚書令,右仆射王暕為左仆射,太子詹事徐勉為右仆射。 丁亥,魏主下詔,稱:「皇太后臨朝踐極,歲將半紀,宣稱『詔』以令宇內。 」 辛卯,上祀南郊。 魏徵西將軍平陸文侯張彞之子仲瑀上封事,求銓削選格,排抑武人,不使豫清品。 於是喧謗盈路,立榜大巷,剋期會集,屠害其家;彞父子晏然,不以為意。 二月,庚午,羽林、虎賁近千人相帥至尚書省詬罵,求仲瑀兄左民郎中始均不獲,以瓦石擊省門;上下懾懼,莫敢禁討。 遂持火掠道中薪蒿,以杖石為兵器,直造其第,曳彞堂下,捶辱極意,唱呼動地,焚其第舍。 始均逾垣走,復還拜賊,請其父命,賊就毆擊,生投之火中。 仲瑀重傷走免,彞僅有餘息,再宿而死。 遠近震駭。 胡太后收掩羽林、虎賁凶強者八人斬之,其餘不復窮治。 乙亥,大赦以安之,因令武官得依資入選。 識者知魏之將亂矣。 第38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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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中》
第3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