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戌,以司徒、揚州刺史、豫章王子尚領尚書令。 乙亥,以始興公沈慶之為侍中、太尉;慶之固辭。 征青、冀二州刺史王玄謨為領軍將軍。 魏葬文成皇帝于金陵,廟號高宗。 九月,癸巳,帝如湖熟,戊戌,還建康。 新安王子鸞有寵于世祖,帝疾之。 辛丑,遣使賜子鸞死,又殺其母弟南海王子師及其母妹,發殷貴妃墓;又欲掘景寧陵,太史以為不利於帝,乃止。 初,金紫光祿大夫謝莊為殷貴妃《誄》曰:「贊軌堯門。 」帝以莊比貴妃于鈎弋夫人,欲殺之。 或說帝曰:「死者人之所同,一往之苦,不足為困。 莊生長富貴,今系之尚方,使知天下苦劇,然後殺之,未晚也。 」帝從之。 徐州刺史義陽王昶,素為世祖所惡,民間每訛言昶當反;是歲,訛言尤甚。 廢帝常謂左右曰:「我即大位以來,遂未嘗戒嚴,使人邑邑!」昶使典簽蘧法生奉表詣建康,求入朝,帝謂法生曰:「義陽與太宰謀反,我正欲討之。 今知求還,甚善!」又屢詰問法生:「義陽謀反,何故不啟?」法生懼,逃還彭城;帝因此用兵。 己酉,下詔討昶,內外戒嚴。 帝自將兵渡江,命沈慶之統諸軍前驅。 法生至彭城,昶即聚兵反;移檄統內諸郡,皆不受命,斬昶使,將佐文武悉懷異心。 昶知事不成,棄母、妻,攜愛妾,夜與數十騎開北門奔魏。 昶頗涉學,能屬文。 魏人重之,使尚公主,拜侍中、征南將軍、駙馬都尉,賜爵丹陽王。 吏部尚書袁覬,始為帝所寵任,俄而失指,待遇頓衰,使有司糾奏其罪,白衣領職。 覬懼,詭辭求出。 甲寅,以覬為督雍、梁等四州諸軍事、雍州刺史。 覬舅蔡興宗謂之曰:「襄陽星惡,何可往?」覬曰:「『白刃交前,不救流矢。 』今者之行,唯願生出虎口耳。 且天道遼遠,何必皆驗!」 是時,臨海王子頊為都督荊、湘等八州諸軍事、荊州剌史,朝廷以興宗為子頊長史、南郡太守,行府、州事,興宗辭不行。 覬說興宗曰:「朝廷形勢,人所共見。 在內大臣,朝不保夕,舅今出居陝西,為八州行事,覬在襄、沔,地勝兵強,去江陵咫尺,水陸流通。 若朝廷有事,可以共立桓、文之功,豈比受制凶狂、臨不測之禍乎?今得間不去,後復求出,豈可得邪!」興宗曰:「吾素門平進,與主上甚疏,未容有患。 宮省內外,人不自保,會應有變。 若內難得弭,外釁未必可量。 汝欲在外求全,我欲居中免禍,各行其志,不亦善乎!」 覬於是狼狽上路,猶慮見追,行至尋陽,喜曰:「今始免矣。 」鄧琬為晉安王子勛鎮軍長史、尋陽內史,行江州事。 覬與之款狎過常,每清閒,必盡日窮夜。 覬與琬人地本殊,見者知其有異志矣。 尋復以興宗為吏部尚書。 戊午,解嚴。 帝因自白下濟江至瓜步。 沈慶之復啟聽民私鑄錢,由是錢貨亂敗。 千錢長不盈三寸,大小稱此,謂之「鵝眼錢」;劣於此者,謂之「綖環錢」;貫之以縷,入水不沉,隨手破碎。 市井不復料數,十萬錢不盈一掬,鬥米一萬,商貨不行。 冬,十月,丙寅,帝還建康。 帝舅東陽太守王藻尚世祖女臨川長公主。 公主妒,譖藻于帝。 己卯,藻下獄死。 會稽太守孔靈符,所至有政績;以忤犯近臣,近臣譖之,帝遣使鞭殺靈符,並誅其二子。 寧朔將軍何邁,瑀之子也,尚帝姑新蔡長公主。 帝納公主于後宮,謂之謝貴嬪;詐言公主薨,殺宮婢,送邁等殯葬,行喪禮。 庚辰,拜貴嬪為夫人。 加鸞輅龍旂,出警入蹕。 邁素豪俠,多養死士。 謀因帝出遊,廢之,立晉安王子勛。 事泄,十一月,壬辰,帝自將兵誅邁。 初,沈慶之既發顏、柳之謀,遂自昵于帝,數盡言規諫,帝浸不悅。 慶之懼禍,杜門不接賓客。 嘗遣左右范羡至吏部尚書蔡興宗所,興宗使羡謂慶之曰:「公閉門絶客,以避悠悠請託者耳。 如興宗,非有求于公者也,何為見拒!」慶之使羡邀興宗。 第26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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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中》
第26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