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昭皇帝上始元三年(丁酉,公元前八四年) 春,二月,有星孛于西北。 冬,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初,霍光與上官桀相親善。 光每休沐出,桀常代光入決事。 光女為桀子安妻,生女,年甫五歲,安欲因光內之宮中;光以為尚幼,不聽。 蓋長公主私近子客河間丁外人,安素與外人善,說外人曰:「安子容貌端正,誠因長主時得入為後,以臣父子在朝而有椒房之重,成之在於足下。 漢家故事,常以列侯尚主,足下何憂不封侯乎!」外人喜,言于長主。 長主以為然,詔召安女入為婕妤,安為騎都尉。 孝昭皇帝上始元四年(戊戌,公元前八三年) 春,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赦天下。 西南夷姑繒、葉榆復反,遣水衡都尉呂闢胡將益州兵擊之。 闢胡不進,蠻夷遂殺益州太守,乘勝與闢胡戰,士戰及溺死者四千餘人。 冬,遣大鴻臚田廣明擊之。 廷尉李種坐故縱死罪棄市。 是歲,上官安為車騎將軍。 孝昭皇帝上始元五年(己亥,公元前八二年) 春,正月,追尊帝外祖趙父為順成侯。 順成侯有姊君姁,賜錢二百萬、奴婢、第宅以充實焉。 諸昆弟各以親疏受賞賜,無在位者。 有男子乘黃犢車詣北闕,自謂衛太子;公車以聞。 詔使公、卿、將軍、中二千石雜識視。 長安中吏民聚觀者數萬人。 右將軍勒兵闕下以備非常。 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至者並莫敢發言。 京兆尹不疑後到,叱從吏收縛。 或曰:「是非未可知,且安之。 」不疑曰:「諸君何患于衛太子!昔蒯聵違命出奔,輒距而不納,《春秋》是之。 衛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來自詣,此罪人也!」遂送詔獄。 天子與大將軍霍光聞而嘉之曰:「公卿大臣當用有經術、明於大誼者。 」繇是不疑名聲重於朝廷,在位者皆自以為不及也。 廷尉驗治何人,竟得奸詐,本夏陽人,姓成,名方遂,居湖,以卜筮為事。 有故太子舍人嘗從方遂卜,謂曰:「子狀貌甚似衛太子。 」方遂心利其言,冀得以富貴。 坐誣罔不道,要斬。 夏,六月,封上官安為桑樂侯。 安日以驕淫,受賜殿中,對賓客言:「與我婿飲,大樂!見其服飾,使人歸欲自燒物!」子病死,仰而罵天。 其頑悖如此。 罷儋耳、真番郡。 秋,大鴻臚廣明、軍正王平擊益州,斬首、捕虜三萬餘人,獲畜產五萬餘頭。 諫大夫杜延年見國家承武帝奢侈、師旅之後,數為大將軍光言:「年歲比不登,流民未盡還,宜修孝文時政,示以儉約、寬和,順天心,說民意,年歲宜應。 」光納其言。 延年,故御史大夫周之子也。 孝昭皇帝上始元六年(庚子,公元前八一年) 春,二月,詔有司問郡國所舉賢良、文學,民所疾苦、教化之要,皆對:「願罷鹽、鐵、酒榷、均輸官,毋與天下爭利,示以儉節,然後教化可興。 」桑弘羊難,以為:「此國家大業,所以制四夷,安邊足用之本,不可廢也。 」於是鹽鐵之議起焉。 初,蘇武既徙北海上,稟食不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 杖漢節牧羊,臥起操持,節旄盡落。 武在漢,與李陵俱為侍中;陵降匈奴,不敢求武。 久之,單于使陵至海上,為武置酒設樂,因謂武曰:「單于聞陵與子卿素厚,故使來說足下,虛心欲相待,終不得歸漢,空自苦;亡人之地,信義安所見乎!足下兄弟二人,前皆坐事自殺;來時,太夫人已不幸;子卿婦年少,聞已更嫁矣;獨有女弟二人、兩女、一男,今復十餘年,存亡不可知。 人生如朝露,何久自苦如此!陵始降時,忽忽如狂,自痛負漢,加以老母系保宮。 子卿不欲降,何以過陵!且陛下春秋高,法令無常,大臣無罪夷滅者數十家。 安危不可知,子卿尚復誰為乎!」武曰:「武父子無功德,皆為陛下所成就,位列將,爵通侯,兄弟親近,常願肝腦塗地。 今得殺身自效,雖斧鉞、湯鑊,誠甘樂之!臣事君,猶子事父也。 子為父死,無所恨。 願勿復再言!」陵與武飲數日,復曰:「子卿壹聽陵言!」武曰:「自分已死久矣,王必欲降武,請畢今日之歡,效死於前!」陵見其至誠,喟然嘆曰:「嗟乎,義士!陵與衛律之罪上通於天!」因泣下沾衿,與武決去。 賜武牛羊數十頭。 第14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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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第1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