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秦說齊王曰:「齊四塞之國,地方二千餘裡,帶甲數十萬,粟如丘山。 三軍之良,五家之兵,進如鋒矢,戰如雷霆,解如風雨。 即有軍役,未嘗倍泰山,絶清河,涉渤海也。 臨菑之中七萬戶,臣竊度之,不下戶三男子,不待發於遠縣,而臨菑之卒固已二十一萬矣。 臨菑甚富而實,其民無不鬥雞、走狗、六博、闒鞠。 臨菑之涂,車轂擊,人肩摩,連衽成帷,揮汗成雨。 夫韓、魏之所以重畏秦者,為與秦接境壤也。 兵出而相當,不十日而戰勝存亡之機決矣。 韓、魏戰而勝秦,則兵半折,四境不守;戰而不勝,則國已危亡隨其後。 是故韓、魏之所以重與秦戰而輕為之臣也。 今秦之攻齊則不然。 倍韓、魏之地,過衛陽晉之道,經乎亢父之險,車不得方軌,騎不得比行。 百人守險,千人不敢過也。 秦雖欲深入則狼顧,恐韓、魏之議其後也。 是故恫疑、虛喝、驕矜而不敢進,則秦之不能害齊亦明矣。 夫不深料秦之無奈齊何,而欲西面而事之,是群臣之計過也。 今無臣事秦之名而有強國之寶,臣是故願大王少留意計之。 」齊王許之。 乃西南說楚威王曰:「楚,天下之強國也,地方六千餘裡,帶甲百萬,車千乘,騎萬匹,粟支十年,此霸王之資也。 秦之所害莫如楚,楚強則秦弱,秦強則楚弱,其勢不兩立。 故為大王計,莫如從親以孤秦。 臣請令山東之國奉四時之獻,以承大王之明詔。 委社稷,奉宗廟,練士厲兵,在大王之所用之。 故從親則諸侯割地以事楚,衡合則楚割地以事秦。 此兩策者相去遠矣,大王何居焉?」楚王亦許之。 於是蘇秦為從約長,並相六國,北報趙,車騎輜重擬于王者。 齊威王薨,子宣王闢疆立;知成侯賣田忌,乃召而復之。 燕文公薨,子易王立。 衛成侯薨,子平侯立。 顯王三十七年(己丑,公元前三三二年) 秦惠王使犀首欺齊、魏,與共伐趙,以敗從約。 趙肅侯讓蘇秦,蘇秦恐,請使燕,必報齊。 蘇秦去趙而從約皆解。 趙人決河水以灌齊、魏之師,齊、魏之師乃去。 魏以陰晉為和于秦,實華陰。 齊王伐燕,取十城,已而復歸之。 顯王三十九年(辛卯,公元前三三零年) 秦伐魏,圍焦、曲沃。 魏入少梁、河西地于秦。 顯王四十年(壬辰,公元前三二九年) 秦伐魏,渡河,取汾陰、皮氏,拔焦。 楚威王薨,子懷王槐立。 宋公剔成之弟偃襲攻剔成。 剔成奔齊,偃自立為君。 顯王四十一年(癸巳,公元前三二八年) 秦公子華、張儀帥師圍魏蒲陽,取之。 張儀言于秦王,請以蒲陽復與魏,而使公子繇質于魏。 儀因說魏王曰:「秦之遇魏甚厚,魏不可以無禮于秦。 」魏因盡入上郡十五縣以謝焉。 張儀歸而相秦。 顯王四十二年(甲午,公元前三二七年) 秦縣義渠,以其君為臣。 秦歸焦、曲沃于魏。 顯王四十三年(乙未,公元前三二六年) 趙肅侯薨,子武靈王立。 置博聞師三人,左、右司過三人,先問先君貴臣肥義,加其秩。 顯王四十四年(丙申,公元前三二五年) 夏,四月,戊午,秦初稱王。 衛平侯薨,子嗣君立。 衛有胥靡亡之魏,因為魏王之後治病。 嗣君聞之,使人請以五十金買之。 五反,魏不與,乃以左氏易之。 左右諫曰:「夫以一都買一胥靡,可乎?」嗣君曰:「非子所知也。 夫治無小,亂無大。 法不立,誅不必,雖有十左氏,無益也。 法立,誅必,失十左氏,無害也。 」魏王聞之曰:「人主之慾,不聽之不祥。 」因載而往,徒獻之。 顯王四十五年(丁酉,公元前三二四年) 秦張儀帥師伐魏,取陝。 蘇秦通於燕文公之夫人,易王知之。 蘇秦恐,乃說易王曰:「臣居燕不能使燕重,而在齊則燕重。 」易王許之。 乃偽得罪于燕而奔齊,齊宣王以為客卿。 蘇秦說齊王高宮室,大苑囿,以明得意,欲以敝齊而為燕。 顯王四十六年(戊戌,公元前三二三年) 秦張儀及齊、楚之相會嚙桑。 韓、燕皆稱王,趙武靈王獨不肯,曰:「無其實,敢處其名乎?」令國人謂己曰君。 顯王四十七年(己亥,公元前三二二年) 秦張儀自嚙桑還而免相,相魏。 欲令魏先事秦而諸侯效之,魏王不聽。 秦王伐魏,取曲沃、平周。 復陰厚張儀益甚。 顯王四十八年(庚子,公元前三二一年) 王崩,子慎靚王定立。 燕易王薨,子噲立。 第1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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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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