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講:越王勾踐棲于會稽之上①,乃號令于三軍曰:「凡我父兄昆弟及國子姓②,有能助寡人謀而退吳者,吾與之共知越國之政。 」大夫種進對曰:「臣聞之賈人,夏則資皮,冬則資,旱則資舟,水則資車,以待乏也。 夫雖無四方之憂,然謀臣與爪牙之士,不可不養而擇也。 譬如蓑笠,時雨既至必求之。 今君王既棲于會稽之上,然後乃求謀臣,無乃後乎?」勾踐曰:「苟得聞子大夫之言,何後之有。 」執其手而與之謀。 遂使之行成於吳,曰:「寡君勾踐乏無所使,使其下臣種,不敢徹聲聞于天王,私于下執事曰:寡君之師徙不足以辱君矣。 願以金玉、子女賂君之辱;請勾踐女女于王,大夫女女于大夫,士女女于士。 越國之寶器畢從,寡君帥越國之眾,以從君之師徒,唯君左右之。 若以越國之罪為不可赦也,將焚宗廟,系妻孥,沈金玉于江,有帶甲五千人將以致死,乃必有偶。 是以帶甲萬人事君也,無乃即傷君王之所愛乎?與其殺是人也,寧其得此國也,其孰利乎?」夫差將欲聽與之成,子胥諫曰:「不可。 夫吳之與越,仇讎敵戰之國也。 三江環之③,民無所移,有吳則無越,有越則無吳,將不可改於是矣。 員聞之,陸人居陸,水人居水。 夫上黨之國④,我攻而勝之,吾不能居其地,不能乘其車。 夫越國,吾攻而勝之,吾能居其地,吾能乘其舟。 此其利也,不可失也已,君必滅之。 失此利也,雖悔之,必無及已。 」越人飾美女八人納之太宰嚭⑤,曰:「子苟赦越國之罪,又有美于此者將進之。 」太宰嚭諫曰:「嚭聞古之伐國者,服之而已。 今已服矣,又何求焉?」夫差與之成,而去之。 勾踐說于國人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與大國執讎,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此則寡人之罪也。 寡人請更。 」於是葬死者,問傷者,養生者,弔有憂,賀有喜,送往者,迎來者,去民之所惡,補民之不足。 然後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于吳,其身親為夫差前馬。 勾踐之地,南至于句無⑥,北至于禦兒,東至于鄞,西至于姑蔑⑦,廣運百里。 乃致其父母昆弟而誓之曰:「寡人聞,古之賢君,四方之民歸之,若水之歸下也。 今寡人不能,將帥二三子夫婦以蕃。 」令壯者無取老婦,令老者無取壯妻。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將免者以告,公令醫守之。 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 生三人,公與之母;生二人,公與之餼。 當室者死,三年釋其政;支子死,三月釋其政。 必哭泣葬埋之,如其子。 令孤子、寡婦、疾疹、貧病者,納宦其子。 其達士,潔其居,美其服,飽其食,而摩厲之於義。 四方之士來者, 必廟禮之。 勾踐載稻與脂于舟以行,國之孺子之遊者,無不也,無不歠也,必問其名。 非其身之所種則不食,非其夫人之所織則不衣,十年不收于國,民俱有三年之食。 國之父兄請曰:「昔者夫差恥吾君于諸侯之國,今越國亦節矣,請報之。 」勾踐辭曰:「昔者之戰也,非二三子之罪也,寡人之罪也。 如寡人者,安與知恥?請姑無庸戰。 」父兄又請曰:「越四封之內,親吾君也,猶父母也。 子而思報父母之仇,臣而思報君之讎,其有敢不儘力者乎?請復戰。 」勾踐既許之,乃致其眾而誓之曰:「寡人聞古之賢君,不患其眾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恥也。 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億有三千,不患其志行之少恥也,而患其眾之不足也。 今寡人將助天滅之。 吾不欲匹夫之勇也,欲其旅進旅退。 進則思賞,退則思刑,如此則有常賞。 進不用命,退則無恥,如此則有常刑。 」果行,國人皆勸,父勉其子,兄勉其弟,婦勉其夫,曰:「孰是君也,而可無死乎?」是故敗吳于囿⑧,又敗之於沒⑨,又郊敗之。 夫差行成,曰:「寡人之師徒,不足以辱君矣。 請以金玉、子女賂君之辱。 」勾踐對曰:「昔天以越賜吳,而吳不受命;今天以吳予越,越可以無聽天之命,而聽君之令乎?吾請達王甬句東,吾與君為二君乎。 」夫差對曰:「寡人禮先壹飯矣,君若不忘周室,而為弊邑宸宇,亦寡人之願也。 君若曰:『吾將殘汝社稷,滅汝宗廟。 』寡人請死,余何面目以視于天下乎!越君其次也。 」遂滅吳。 【註釋】 第19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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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譯註》
第194頁